|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7-06-20 | 增发A股 | 2017-06-08 | 1.14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 2017-05-25 | 增发A股 | 2017-05-26 | 4.32亿 | - | - | - |
| 2011-06-01 | 首发A股 | 2011-06-10 | 3.80亿 | 2017-12-31 | 230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9-23 | 交易金额:6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曹振军对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应收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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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资产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加速资金回笼及增加现金流,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互联网决定将其对曹振军的应收债权(含本金、利息)及其相关权益,以6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联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联德”)。经核查,债务人曹振军的资产状况显示,其名下所有资产价值的总和已不足以清偿该笔债权,且低于该笔债权转让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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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9-05 | 交易金额:84.2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西恒大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55.012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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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西省水文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促进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公司拟将持有控股孙公司江西恒大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资源”)55.0129%的股权以84.245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售给江西省水文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文地质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环境资源的股权,环境资源也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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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其他 | 1 | 1069.13万 | 61.35万 | -- | |
| 合计 | 1 | 1069.13万 | 61.3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其他 | 摘牌润能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2-12-22 | 交易金额:7696.50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 出让方:朱星河 | 交易标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钟学智 | ||
| 交易影响: 本次大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15-12-05 | 交易金额:91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5.34 % |
| 出让方:胡长清 | 交易标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胡炳恒,胡家铭 | ||
| 交易影响:本次股份转让为家族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5-10-28 | 交易金额:135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将位于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699号的自有房产对外出租,租赁面积为26,977.20㎡,承租人为江西省中山舞蹈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山舞校”),租赁期限共3年,公司预计每年可取得租金收入约453.00万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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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5-1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南昌恒大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常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发挥多业态协同办公的集团化优势,公司总部与事业部以及其他部分子公司集中统一办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科”)、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与南昌恒大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材料”)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向恒大新材料租赁位于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的恒大行政大楼,总租赁面积8,196.73㎡,每月租金(含物业费)为38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止,月租金总金额31.15万元。 202405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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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1-02-02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1-29至 -- |
| 出质人:朱星河 | ||
| 质权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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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朱星河于2021年01月29日将其持有的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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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22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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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朱星河于2022年12月21日将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8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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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29 | 原始质押股数:3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6-22至 -- |
| 出质人:朱星河 | ||
| 质权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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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朱星河于2020年06月22日将其持有的33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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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22 | 本次解押股数:18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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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朱星河于2022年12月21日将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8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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