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52,133,243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宏义嘉华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并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0190724:股东大会通过
20190810: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11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9092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114号)。
20200328:2020年3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00403:2020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20200421:股东大会通过
20200525: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20200704: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20200721: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10:在取得上述批复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发行事宜,但由于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发行工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经协商一致于2021年4月8日签署了相关终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