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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之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公司前身——申联实业的设立
德联股份的前身申联实业成立于1992年1月24日,由法定代表人徐咸大出资设立,注册资本4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销售化工原料,挂靠南海县金沙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
1992年1月5日,南海县金沙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向南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了《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申请开办申联实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注册资本4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咸大。根据南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南会证字第1285号《注册资金审查证明书》,申联实业属金沙公司新办,注册资金40万元由其下拨。1992年1月24日,申...查看全部▼
(一)股份公司设立之前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公司前身——申联实业的设立
德联股份的前身申联实业成立于1992年1月24日,由法定代表人徐咸大出资设立,注册资本4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销售化工原料,挂靠南海县金沙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
1992年1月5日,南海县金沙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向南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了《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申请开办申联实业,经济性质为集体,注册资本4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咸大。根据南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南会证字第1285号《注册资金审查证明书》,申联实业属金沙公司新办,注册资金40万元由其下拨。1992年1月24日,申联实业取得了南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7999146-1。
申联实业成立时住所为南海县金沙镇,挂靠金沙公司开展经营活动。2009年8月5日,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原南海县金沙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出具书面《证明》,证明申联实业于1992年1月24日成立时挂靠在其名下,成立时40万元注册资金的实际出资人为徐咸大,在挂靠期间申联实业的资产中不含任何国有和集体公有资产。
由于南海县撤县设市,1993年1月14日,申联实业经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南海市申联实业公司”,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4年1月28日,申联实业申请变更住所为南海市小塘镇,同时申请变更主管部门为南海市小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1994年1月29日,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申联实业关于变更挂靠单位的申请,至此,申联实业挂靠小塘公司作为主管部门。
2、1998年5月第一次增资
1998年5月27日,申联实业向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60万元,其中:徐咸大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额220万元,其余4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南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南审事验注字(98)0261号《验资报告》,验证徐咸大以货币出资220万元。
1998年5月28日,申联实业取得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6821505978。
3、2001年2月第二次增资并变更为有限公司
2000年以后中国经济进入飞速发展阶段,申联实业为实现更快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扩张,实际控制人徐咸大计划将申联实业解除集体挂靠并变更为有限公司,以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开拓性发展壮大申联实业。
2001年2月5日,徐咸大与徐庆芳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南海市申联实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申联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万元,其中:原有股东徐咸大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新增股东徐庆芳以货币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01年2月7日,小塘公司与申联实业签署了解除挂靠关系的《协议书》,主要内容为:申联实业系由徐咸大出资开办,挂靠小塘公司,同意申联实业与小塘公司脱钩,重新申请领取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申联实业的债权债务由徐咸大和徐庆芳负责处理,与小塘公司无关。
根据南海市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南骏事验注字(2001)0152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2001年2月23日,申联有限注册资本为330万元,其中申联实业原有的300万元注册资本为徐咸大出资,新增注册资本30万元为徐庆芳以现金出资。
2001年3月1日,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申联实业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发了注册号为440682200259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3月1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佛府[2010]22号《关于确认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已解除集体企业挂靠关系的请示》,佛山市和南海区同意确认德联集团的前身申联实业已于2001年解除集体企业挂靠关系,资产中不含国有及集体公有资产。
2010年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了粤办函[2010]253号《关于确认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南海申联化工实业公司解除集体企业挂靠关系的复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意见,并确认公司前身申联实业已解除集体企业挂靠关系,资产中不含国有及集体公有资产。
申联实业于2001年2月解除挂靠、改制为有限公司并增资后,申联实业的法人主体延续经营,所有债权债务的处理责任明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任何由于解除挂靠等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
4、2002年8月第三次增资
2002年8月13日,申联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将注册资本由330万元增加至700万元,其中:徐咸大以现金出资1万元,徐庆芳以实物资产(二个商铺、三个车库)作价出资180万元,徐团华以现金出资9万元、以实物资产(二个商铺)作价出资180万元。根据南海市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南骏事评报字[2002]第057号《资产评估报告》,徐庆芳与徐团华用作本次增资的全部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378.14万元。
2002年8月19日,南海市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骏事验注字[2002]056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的实际出资情况进行验证。
2002年8月21日,申联有限取得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3年6月第四次增资与第一次转让
2003年6月5日,申联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由新股东南海申联和西联化工(中国香港)等5家公司①南海申联”)以现金增资1,000万元,同意股东徐团华将其持有的申联有限27%权益以18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咸大。同日,徐团华与徐咸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徐团华将其持有的申联有限27%权益以18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咸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700万元。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粤诚司验字[2003]A015号《变更验资报告》对实际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3年6月13日,申联有限取得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03年6月第五次增资
2003年6月16日,申联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增加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股东徐咸大以现金出资600万元,徐庆芳以现金出资3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600万元。南海市卓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卓会验字[2003]第157号《验资报告》对实际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3年6月17日,申联有限取得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03年6月第六次增资
2003年6月18日,申联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新股东徐团华以实物资产(房产)出资1,000万元,股东徐庆芳以实物资产(房产)出资500万元。
徐团华和徐庆芳出资的实物资产为共有房产,位于南海小塘镇莲子塘村东北经济合作社“岚岗”地段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粤房字第6030601、6030602和6030603号,土地使用证号为:南府国用[2000]字第特000017号)。其中:徐团华拥有三分之二的产权(该等资产为徐桥华、徐团华与徐庆芳三人共有,各占三分之一权益,由于徐桥华已出具申明将其拥有的三分之一权益赠与徐团华,因此评估时按照徐团华拥有三分之二的权益),徐庆芳拥有三分之一的产权。
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于2003年6月10日出具粤诚司评字[2003]第05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徐团华出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023.40万元,确认出资金额为1,000万元;徐庆芳出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11.70万元,确认出资金额为500万元。
2003年6月19日,广州凯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K验字[2003]第024号《验资报告》对实际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3年6月23日,申联有限取得佛山市南海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徐庆芳和徐团华出资的实物资产均已办理变更过户,用作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及员工宿舍。
8、2003年6月第七次增资和更名为广东德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4日,经申联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徐咸大以现金增资9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
2003年7月9日,南海市卓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卓会验字[2003]第197号《验资报告》对实际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3年7月14日,申联有限取得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6822006265。
2003年7月18日,申联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德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5日,德联集团取得了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名称为“广东德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004年12月第二次转让
2004年11月25日,经德联集团股东会决议通过,徐团华分别与徐咸大、南海申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徐咸大将其持有的德联集团33.8%的权益以1,6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团华,南海申联将其持有的德联集团20%的权益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徐团华。
2004年12月20日,德联集团取得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07年9月第八次增资暨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南海德联
2007年初,德联集团为简化管理层级和扩张主营业务,决定增资暨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南海德联。
2008年4月15日,德联集团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增资事项,并通过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由实际控制人徐团华、徐庆芳向骨干员工进行股权转让。德联集团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为:
(1)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团华将其持有的德联集团2.6045%权益(164.8869万元出资)出让给徐璐等十名骨干员工,定价为每出资额2.05元,其中,徐璐以112.56万元受让0.8685%权益,陈允文以73.2万元受让0.5648%权益,邓国锦以45.6万元受让0.3518%权益,郭荣娜以31.8万元受让0.2454%权益,周婧以19.8万元受让0.1527%权益,苏凤以13.8万元受让0.1065%权益,杨樾以12.84万元受让0.0991%权益,陶张以12.6万元受让0.0972%权益,陈伟民以9.36万元受让0.0722%权益,闫福奎以6万元受让0.0463%权益。2008年4月15日,徐团华与骨干员工徐璐、陈允文、邓国锦、郭荣娜、周婧、苏凤、杨樾、陶张、陈伟民、闫福奎十人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庆芳将其持有的德联集团2.325%权益(164.559万元出资)拟出让给德联集团副总经理李铁峰,其中87.9354万元出资拟以一元象征性价格转让,作为李铁峰对公司突出工作贡献的奖励,剩余58.6636万元出资拟以132.0686万元转让。对于拟以一元象征性价格转让的87.9354万元出资,李铁峰直接持有29.3318万元出资,并安排其配偶之母亲朱佩、配偶之嫂子陈明辉各代持29.3318万元出资。2008年4月15日,徐庆芳与李铁峰、朱佩、陈明辉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分别以一元象征性价格向李铁峰、朱佩、陈明辉转让29.3318万元出资。对于拟以132.0686万元转让的58.6636万元出资,因李铁峰的朋友李富龙意欲投资,李铁峰拟在132.0686万元基础上加价转让给李富龙,李富龙则安排其亲属任俊英、冯秀苗各代持29.3318万元出资。李富龙和李铁峰约定,任俊英、冯秀苗作为58.6636万元出资的代持人受让该部分出资。2008年4月15日,徐庆芳与任俊英、冯秀苗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分别以66.0343万元向任俊英、冯秀苗转让29.3318万元出资。
2008年5月4日,佛山市中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佛中会验字[2008]第05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的实际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8年5月5日,德联集团取得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2008年12月23日,德联集团股东会通过董事会提交审议的关于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2009年1月20日,德联集团全体21位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将德联股份在成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设置为1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并同意以各自于2008年6月30日在德联集团所拥有的所有者权益,按照0.67093765的折股比例,将德联集团截至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总额17,885.42万元中的12,000万元折为德联股份的实收股本,剩余部分作为股份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德联股份的《公司章程》。
2009年2月20日,正中珠江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09]第0800079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全体发起人认缴的出资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已全额收到。
2009年3月26日,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德联股份核发了注册号为440682000016599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公司设立之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2010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年4月,李铁峰安排朱佩、陈明辉、任俊英、冯秀苗分别受让德联集团29.3318万元出资,鉴于上述股份代持行为存在不规范性,应当予以纠正。
2010年3月1日和2010年3月3日,陈明辉、朱佩分别与李铁峰签署《股份转让合同》,约定分别将其各自代持的50.004万股(改制前为29.3318万元出资)股份按原购买价格平价转让给李铁峰,该股份转让合同经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于2010年3月26日生效。
李铁峰、陈明辉、朱佩分别出具了《情况说明》,确认朱佩和陈明辉代持股份的购买价款均由李铁峰实际出资,李铁峰承诺其收回股权后不存在委托他人代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为他人代持的情况。朱佩和陈明辉对上述代持行为进行确认,并承诺股份代持及转让行为均为真实及本人自愿,与李铁峰不存在任何纠纷,以后也不再对上述股份主张任何权利。
2010年3月3日,任俊英、冯秀苗分别与李铁峰签署《股份转让合同》,约定以原受让价格66.0343万元将各自代持的50.004万股股份(改制前为29.3318万元出资)转让给李铁峰,该股份转让合同经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于2010年3月26日生效。2010年4月,李铁峰在完成上述股权受让后分两次将132.0686万元股权转让款汇入徐庆芳指定帐户。
2010年3月29日,上述股权转让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朱佩、陈明辉、任俊英、冯秀苗的股份代持行为已经解除,目前发起人全体股东所持有股份均为直接持有,德联股份目前的股权结构清晰,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行为不构成影响。
2、2011年9月第二次股权变动
2011年8月22日,公司股东陈允文逝世,陈允文持有的60.9983万股股份由其配偶李春新合法继承,陈允文的其他继承人已声明放弃继承权并进行了公证。
尽管2010年3月李铁峰受让任俊英、冯秀苗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真实、有效,但考虑到该等股份在历史转让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性,李铁峰作为自然人继续持有该等100.008万股股份,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李铁峰为此与公司股东之一深圳创新投协商,决定将该等100.008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创新投。深圳创新投的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受深圳市国资委领导和监管,管理严格规范,具有很强的公信力。
2011年9月26日,李铁峰与深圳创新投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原受让任俊英、冯秀苗的合计100.008万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创新投,转让价款为150万元,已于2011年9月28日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以李铁峰原受让该等股份的价款132.0686万元为基础,并考虑股份持有期间的资金成本(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参考),最终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5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以原受让价款和资金成本为基准,根本上杜绝了从该等股份中获取不当利益的可能。
2011年9月26日,公司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上述股权变动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截至2025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799.9301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团华。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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