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339,600股(含本数),发行价格4.9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翎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翎翌”)。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与上海翎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翎翌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10506:股东大会通过
20210929: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20211028: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20220223: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原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20220311:股东大会通过
20220621: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二次修订。
2022072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70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0903: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再次进行了修订。
20220908: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2022092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主要内容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召开的初审会讨论,将于近期提交发审委会议审核,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做好发审委会议的准备工作,发审委会议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0230221: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若公司继续实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应按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
鉴于上述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申报规定,公司拟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上述决定,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下提出的,经过公司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