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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0-01-06 股权转让: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4.24%股权给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收到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与甘肃兴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陇资本”)签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将甘肃国投所持我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兴陇资本持有。截止公告日,兴陇资本所持我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本次无偿划转后,甘肃国投不再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兴陇资本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  本次无偿划转后,甘肃国投不再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兴陇资本直接持有我公司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2-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臣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给予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1-11-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李臣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李臣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对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臣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0-08-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管一部
处罚对象:时任董事长李臣,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陶建军,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宏良皮业的上述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及时披露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不当的行为违反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了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的规定。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李臣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重大诉讼、挂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信息披露不及时负有责任。时任董事长李臣、时任财务负责人陶建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不当的行为负有责任。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对下列主体采取如下自律监管措施:对宏良皮业、李臣、陶建军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6-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