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8-03-14 | 增发A股 | 2018-03-06 | 7.30亿 | 2020-12-31 | 2.88亿 | 60.97% |
| 2015-06-10 | 首发A股 | 2015-06-18 | 3.21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6-10-15 | 交易金额:15.0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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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赖明贵 | ||
| 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高端化、平台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夯实高端特种材料产业布局、强化技术资源整合,并拓展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产品品类,提升公司经营韧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于2026年10月11日与赖明贵(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中氟能”)签署了《关于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或“本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中氟能8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50,4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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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10-19 | 交易金额:2.3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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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德裕生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概述: 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青生物”或“目标公司”)系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和“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现持有益青生物60%的股份,为进一步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益青生物剩余全部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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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7.28亿 | 无影响 | |
| 合计 | 1 | 0.00 | 7.28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东宝生物 | 长期股权投资 | 1.26亿(估) | 21.18% |
| 公告日期:2026-03-3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王爱国,徐波,徐波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不同金融机构间相互调剂。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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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王爱国,徐波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不同金融机构间相互调剂。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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