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京能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从属于公司拟实施的控制权变更的一揽子交易事宜:2022年2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与京能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京能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赵一波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196,0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800,000股的7%)转让给京能集团,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43,069,346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2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京能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本次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但委托期限到期日不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表决权委托期间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京能集团拟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0,840,000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股数为准),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2022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30225:披露《华通热力: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30314: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30: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8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33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0411: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5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0421: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8: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后,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20230526:披露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610: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04元/股调整为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42,831.36万元调整为42,588.00万元。
20230617: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0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0621: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后,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30712:披露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809: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20230916: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