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货品及商品贸易业务。

报告期业绩:
  股东权益由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113,300,000港元增加至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243,2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财年’),集团主要从事货品及商品贸易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商务贸易业务及原材料贸易业务)以及提供专业服务(包括产品注册及推广服务)。集团业务分为(i)货品及商品贸易业务,包括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进行(a)电子商务贸易业务,(b)保健品原材料贸易业务,及(c)分销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生产及冠以品牌的若干产品(‘云南白药产品’)至海外市场;及(ii)其他分部,主要提供营销服务、产品注册服务及采购OEM╱ODM服务。
  货品及商品贸易分部货品及商品贸易分部指从事(i)电子商务贸易业务,(ii)保健品原材料贸易业务,包括采购包装材料、药品及化妆品CBD材料、植物提取物等,其后将产品转售予从事化妆品及保健品以及相关包装材料生产的中国企业客户及(iii)分销云南白药产品至海外市场。
  集团的电子商务贸易业务主要为销售贴上第三方品牌的产品,该等产品采购自海外供应商并售予唯品会、京东及天猫等中国知名网上平台及coupang等海外网上平台。公司时常与其客户(主要为电子商务贸易平台)沟通,以了解彼等的产品需求。同时,公司检讨其存货及╱或自其广泛的供应商网络寻求报价,并可能根据公司供应能力在变幻莫测的市场情况下适时下达订单。当公司确认收到客户订单后,公司将(i)确保来自现有存货及╱或多个不同供应商的供货数量及质量;(ii)安排向供应商支付相关款项(倘适用);(iii)利用自有或第三方仓库接收自公司供应商订购的货品,并安排自有团队或委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查;(iv)促使产品交付予公司客户;(v)安排产品通过海关检查及清关(倘适用);(vi)促进相关客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vii)与业务伙伴合作并制定相关产品的进一步营销及销售并监控该等产品的销售趋势;及(viii)公司通常于交付订购货品后每单销售信贷期内在电子商务平台收取货款。
  集团于二零一九年开始其大麻CBD原材料贸易及CBD萃取物业务。作为其CBD贸易业务的自然扩张,集团自二零二二年年初开始从事生产原材料的采购,涉及为保健及化妆品行业的现有及潜在客户供应化妆品及保健品的其他植物提取物及原材料,包括包装材料、山梨醇、甜菊糖苷、月桂酸、CBD材料及丙三醇等。作为集团先前提供的服务的适当延伸,集团不再被动地采购客户所需的产品,但在为现有及潜在客户提供供应链服务方面扮演更积极的角色。公司已充分具备有效引领保健品行业所需的资源、经验及附属公司,并深信保健品原材料贸易将成为集团盈利的主要来源之一。公司的管理团队致力于利用该等资产继续推动公司业务的增长及成功。
...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