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闽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此后统称‘集团’)主要从事金融服务、保险、物业投资以及策略投资。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未经审核公司股东(‘股东’)应占溢利港币6,487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的港币3,329万元增加港币3,158万元或94.9%,有关增加主要由于回顾期间人民币兑港元汇率升值而录得汇兑收益及2024年同期因三明市三元区闽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三元小贷’)减少实收资本产生一次性汇兑亏损约港币2,193万元所致。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未因三元小贷减少实收资本而确认任何一次性汇兑亏损。期内每股基本盈利港币10.86仙,比较2024年同期的港币5.57仙增加港币5.29仙。
报告期业务回顾:
金融服务集团的金融服务业务包括透过持有的主要联营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银’,连同其附属公司集友银行有限公司(‘集友’)及中国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银’)统称为‘厦银集团’)分别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经营银行业务,及于中国内地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集团的金融服务业务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未经审核税后溢利港币7,075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的港币5,124万元上升38.1%,该上升主要由于减少2024年同期确认的一次性汇兑亏损。银行业务厦银集团透过完善的分行网络和科技基建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提供全面金融服务。
厦银集团录得为集团呈报目的的未经审核税后溢利人民币67,132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76,959万元,减少人民币9,827万元或12.8%。2025年上半年净利息收入较2024年同期上升0.4%,主要由于利息支出下降18.6%,而利息收入则下降14.2%。非利息收入比2024年同期上升67.2%,主要由于投资收益和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列账的金融工具的公平值净收益增加。
于2025年6月30日,厦银集团的总资产实现稳健增长。于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由2024年年底的人民币11,410.7亿元上升1%至人民币11,525.3亿元。客户贷款由2024年年底的人民币5,948.1亿元下降0.7%至人民币5,904.7亿元。总减值贷款对总客户贷款比率2.31%,比较2024年年底的2.36%下降0.05个百分点。客户存款由2024年年底的人民币7,073.5亿元下降1.5%至人民币6,968亿元。小额贷款业务公司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三元小贷曾从事为福建省三明市的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小额贷款服务。三元小贷继续积极主动采取所有措施收回减值贷款。
三元小贷分别收回已减值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收入人民币487万元及人民币510万元,2024年同期则收回已减值贷款的本金人民币54万元。于2025年6月30日,已减值贷款余额人民币13,837万元,比较2024年年底的人民币14,324万元下跌3.4%,主要原因为收回已减值贷款本金。三元小贷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税后溢利人民币728万元(等值港币784万元),2024年同期则为人民币48万元(等值港币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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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小贷的实收资本已于2024年4月由人民币3亿元减少至人民币1.8亿元,集团已于2024年同期按减少实收资本的比例份额将之前在外汇折算储备金内确认的汇兑亏损直接调拨至综合损益表内确认一次性亏损约港币2,193万元。三元小贷已于回顾期内提出进一步减少实收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的申请,截至报告日期,该申请尚未获得批准。保险业务公司一家全资附属公司闽信保险有限公司(‘闽信保险’)于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承保一般保险业务。
闽信保险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保险收入港币9,046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的港币9,191万元下跌1.6%。保险服务业绩反映保险收入减去保险服务费用及持有再保险合约的费用净额,2025年上半年录得盈余港币1,343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的港币521万元上升157.8%,主要由于索偿成本减少所致。保险财务支出反映因货币时间值及财务风险的影响导致签发的保险合约及持有的再保险合约的账面值净变动,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支出港币367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的港币59万元上升522%。
闽信保险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税后溢利港币876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的港币398万元上升120.1%,主要由于保险服务业绩上升所致。
于2025年6月30日,闽信保险维持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贝氏评比的财务实力评级B++(良好)及长期发行人信用评级bbb+(良好)的信用评级,展望为稳定。为支持保险业务的长远发展,一笔额外资本金港币6,000万元已于回顾期内注入闽信保险,及预计将于2026年注入另一笔港币6,000万元。
闽信保险管理团队将继续拓宽分销渠道及识别新商机,同时竭尽全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实施预期的业务计划及改善业务质量,以获得更好的财务业绩。华能A股于2025年6月30日,上证综合指数比2024年年底上升约2.8%。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的A股收市竞买价由2024年12月31日的每股人民币6.77元上升至2025年6月30日的每股人民币7.14元。根据华能A股收市竞买价评估的集团的华能A股投资(‘华能A股’)的公平值为港币53,078万元(等值人民币48,518万元)。于2025年上半年集团在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净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港币4,170万元(2024年上半年:港币12,782万元),并已在股东权益的公平值储备金(不可循环)内分开累计。
于2025年上半年,华能宣派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7元,除息日定为2025年7月10日。集团于2025年下半年将录得股息收入人民币1,835万元(等值港币2,007万元)。集团于2024年下半年收取2023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元,录得股息收入人民币1,359万元(等值港币1,460万元)。
华能已公布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中期业绩,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比2024年同期下跌5.7%及10.2%。华能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92.6亿元,比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74.5亿元上升24.3%,主要由于把握燃料价格下行窗口,科学统筹煤炭长协与现货采购,进一步降低燃料成本,同时新能源规模有序扩增,光伏板块利润稳中有增。于回顾期内每股收益人民币0.5元,而2024年同期则为人民币0.38元。物业投资集团的物业投资业务为于中国内地出租若干投资物业。物业投资业务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税后溢利港币70万元,2024年同期为税后亏损港币34万元。
福建省福州市写字楼的市场租金于2025年上半年仍然疲弱。集团位于福州市的租赁商业物业及车位(‘福州物业’)于2025年6月30日的出租率分别为86.4%及91.8%(2024年12月31日:分别为79.2%及50.4%),部分新签租约的月租金比较届满租约的月租金有所下降。集团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租金收入人民币115万元,比较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91万元上升26.4%,主要原因为与2024年同期比较出租率上升。于2025年6月30日,福州物业的公平值为港币4,061万元,比较2024年年底的港币4,103万元下跌1%。集团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公平值亏损港币42万元及扣除递延税后公平值亏损港币20万元,2024年上半年则分别为港币217万元及港币100万元。
业务展望:
由于资本市场已出现复苏的早期迹象,公司对长期增长前景持乐观态度。集团将继续秉持核心战略方针,凭藉审慎的风险管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力,加强风险管控,在巩固提升现有业务的前提下灵活调整发展策略,精细管控,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益和精准度,整合集团资源,充分利用大中华地区持续提供的成长机会,提升盈利能力,创造最大的股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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