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水资源、物业投资及发展、百货营运、酒店持有、营运及管理、能源项目投资以及道路及桥梁营运之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收入为242.00亿港元(2022年:231.96亿港元),较2022年增加4.3%。收入的增加主要来自物业投资及发展业务,部份增长被水资源业务的建设服务收入减少所抵销。
报告期业务回顾:
水资源:
来自东深供水项目的盈利贡献仍然为集团盈利的重要部份。于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于粤港供水(控股)有限公司(‘粤港供水控股’)的权益为96.04%(2022年:96.04%)。
由粤港供水控股持有99.0%权益的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为东深供水项目的拥有人。
东深供水项目的每年可供水量为24.23亿吨。年内,对中国香港、深圳及东莞的总供水量为22.09亿吨(2022年:22.49亿吨),减幅为1.8%,产生收入63.83亿港元(2022年:64.56亿港元),较2022年减少1.1%。
于2020年12月28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签订2021年至2023年之中国香港供水协议(‘2021至2023年供水协议’)。根据2021至2023年供水协议,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三个年度,每年基本水价分别为4,885,530,000港元、4,950,510,000港元及5,016,350,000港元。
于2023年12月27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签订2024年至2026年之中国香港供水协议(‘2024至2026年供水协议’)。根据2024至2026年供水协议,于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三个年度,每年基本水价分别为5,136,240,000港元、5,259,000,000港元及5,384,690,000港元。
根据于2021年至2029年采用及实行的水价扣减机制,每年水价将按该年内所节省的对港供水(即每年供水量上限8.2亿吨与实际输入的供水的差额,惟2021年至2026年每年最低供水量不少于6.15亿吨)及按单位价格从基本水价作出扣减,2024年、2025年及2026年三年节省每立方米对港供水的单位价格分别为0.315港元、0.323港元及0.331港元,而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单位价格分别为0.300港元、0.304港元及0.308港元。
于本年度,对港供水收入增加1.4%至50.16亿港元(2022年:49.47亿港元)。于本年度,对深圳及东莞地区的供水收入减少9.4%至13.67亿港元(2022年:15.09亿港元),主要是受人民币兑港元汇率较去年同期下跌4.7%及对深圳供水量较去年减少的影响。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东深供水项目的税前利润(不包括资产处置收益、汇兑差异净额及净财务费用)为38.52亿港元(2022年:39.52亿港元),较2022年减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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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水资源项目除东深供水项目外,集团包含多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内地(‘中国内地’)主要从事供水、污水处理业务及水利工程业务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于本年度,集团就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及江苏省无锡市新╱现有的供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的兴建╱扩建签订了若干投资合作协议。此外,集团于江苏省宝应县及广东省肇庆市开展两个新供水厂的扩建项目。总设计供水能力和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分别为每日257,000吨及每日3,000吨,该等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9.17亿元(相等于约10.12亿港元)。
集团其他水资源项目的供水厂的总设计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于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每日16,150,200吨(2022年:每日15,893,200吨)及每日3,345,900吨(2022年:每日3,342,900吨)。
集团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营运中的供水厂的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于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每日10,486,800吨(2022年:每日7,931,800吨)及每日2,054,400吨(2022年:每日1,925,900吨)。此外,集团附属公司在建中的供水厂的供水能力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于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每日1,437,000吨及每日50,000吨。
其他水资源项目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合共减少14.5%至8,997,506,000港元(2022年:10,522,070,000港元),当中建设服务收入为2,199,388,000港元(2022年:4,712,693,000港元)。其他水资源项目于本年度的税前利润(不包括汇兑差异净额及净财务费用)合共为1,853,937,000港元(2022年:1,834,379,000港元),较2022年度上升1.1%。
物业投资及发展:
于2023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河城’)及其附属公司76.13%(2022年:76.13%)的实际权益,及持有天津粤海天河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76.02%(2022年:76.02%)的实际权益(以上统称为‘粤海天河城’)。粤海天河城在中国内地经营若干购物商场,包括天河城广场、番禺天河城购物中心、广州动漫星城、深圳天河城、粤海天地及天津天河城购物中心。
粤海天河城的物业投资及发展业务收入主要由持有物业的租金收入(包括由集团经营的百货店租金收入)及物业销售收入组成。粤海天河城于本年度的物业投资业务收入减少2.7%至1,464,427,000港元(2022年:1,504,513,000港元)。粤海天河城于本年度的物业投资业务税前利润(不包括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净利息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减少15.9%至711,021,000港元(2022年:845,682,000港元),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兑港元汇率较去年下跌4.7%及平均出租率较去年下降所致。
于本年内,粤海置地的物业已签约(包括持有的已竣工待售物业及持有的发展中待售物业)及交付总楼面面积分别录得约274,000平方米(2022年:169,000平方米)及222,000平方米(2022年:76,000平方米)。粤海置地于本年度的收入增加181.4%至3,877,416,000港元(2022年:1,377,691,000港元),当中销售物业的收入为3,842,660,000港元(2022年:1,351,831,000港元)。投资物业公允值调整产生的净收益为230,115,000港元(2022年:762,820,000港元)、处置物业产生的净收益为149,175,000港元(2022年:102,519,000港元)。
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成交量萎缩,销售价格亦有所下跌。基于集团部份物业项目存在减值迹象,集团于本年度计提存货减值拨备约1,808,996,000港元(2022年:无)。
粤海置地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亏损为1,957,825,000港元(2022年:税前利润592,244,000港元)。若剔除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处置物业产生的净收益、持有的发展中待售物业及已竣工待售物业减值和净财务费用影响,粤海置地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亏损为295,552,000港元(2022年:85,907,000港元),主要是2022年同期交付的物业有较高的毛利率。
本年度粤海投资大厦的平均出租率为91.6%(2022年:95.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收入减少3.1%至46,978,000港元(2022年:48,500,000港元)。
百货营运:
于2023年12月31日,集团经营五间百货店,总租用面积约为209,900平方米(2022年:222,300平方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收入减少5.0%至758,786,000港元(2022年:798,860,000港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利润减少60.7%至49,828,000港元(2022年:126,650,000港元)。经调整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及租赁变更收益(2023年亏损净额为51,054,000港元相比2022年的收益净额为68,874,000港元)后,税前利润增加74.6%至100,882,000港元(2022年:57,776,000港元),主要与策略性降低成本措施有关。
酒店持有、经营及管理:
于2023年12月31日,集团之酒店管理团队合共管理20间酒店(2022年:24间),其中三间位于中国香港及17间位于中国内地。于2023年12月31日,集团拥有的六间酒店中,各有两间位于中国香港及珠海及各有一间位于深圳及广州。该六间酒店中,有四间由集团之酒店管理团队管理,位于珠海的珠海粤海假日酒店以特许经营方式运营,而位于广州的粤海喜来登酒店则由其他酒店管理集团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粤海喜来登酒店的平均房价为1,226港元(2022年:857港元),其余五间酒店之平均房价为737港元(2022年:452港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粤海喜来登酒店的平均入住率为94.5%(2022年:69.6%),其余五间酒店的平均入住率为68.2%(2022年:59.1%)。
随著防疫政策的放宽,酒店行业呈良好复苏态势。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酒店持有、经营及管理业务的收入增加67.8%至648,780,000港元(2022年:386,660,000港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利润(不包括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及汇兑差异净额)为105,850,000港元(2022年:税前亏损52,798,000港元)。
能源项目:
中山电力(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公司附属公司)于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粤海能源’)拥有75%(2022年:75%)权益。粤海能源拥有两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00兆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售电量为29.12亿千瓦时(2022年:26.04亿千瓦时),增幅为11.8%。由于售电量增加和受人民币兑港元汇率较去年下跌4.7%的混合影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粤海能源项目的售电及相关业务收入(包括分部间互相销售)减少3.8%至1,817,993,000港元(2022年:1,890,633,000港元)。受煤价下调影响,粤海能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利润(不包括净财务费用)为99,722,000港元(2022年:税前亏损93,614,000港元)。
集团于粤电靖海发电的实际权益为25%(2022年:25%)。于2023年12月31日,粤电靖海发电拥有四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200兆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售电量为158.63亿千瓦时(2022年:150.54亿千瓦时),增幅为5.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增加2.4%至8,359,489,000港元(2022年:8,166,239,000港元)。由于煤价下调,粤电靖海发电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税前利润为476,644,000港元(2022年:税前亏损561,191,000港元)。集团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占粤电靖海发电的利润为89,626,000港元(2022年:分占亏损105,694,000港元)。
道路及桥梁:
广西粤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粤海高速’)主要从事兴六高速公路的营运。兴六高速公路包括长达约100公里的主线,及三条合共长达约53公里的支线(通往兴业、贵港及横县)。
兴六高速公路的日均收费车流量增加18%至27,208架次(2022年:23,060架次)。粤海高速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为664,252,000港元(2022年:647,855,000港元),增加2.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利润(不包括净财务费用)为371,766,000港元(2022年:357,003,000港元),增加4.1%。
于2016年,公司与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谢岗政府’)订立合作协议书,有关参与发展中国广东省东莞银瓶创新区若干一级公共道路、连接线和市政道路(非收费道路)(‘该项目道路’,统称‘该等项目道路’)及相关的给排水、绿化及照明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公私合伙制项目(‘银瓶项目’)。每个项目道路将被独立编入预算及发展,并须获得谢岗政府的批准。公司已成立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东莞粤海银瓶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粤海银瓶’)以履行公司于银瓶项目的责任。
于2023年5月31日,粤海银瓶与谢岗政府签订补充协议,合作协议书将据此予以补充及修订,银瓶项目的支付须受限于绩效评估。
于2023年12月31日,四条该等项目道路(2022年:四条该等项目道路)已完工及一条该项目道路(2022年:一条该项目道路)已在建设中。于2023年12月31日,有关银瓶项目的累计建设费用约人民币19.87亿元(相当于约21.93亿港元)(2022年:约人民币18.81亿元(相当于约21.05亿港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银瓶项目所确认的利息、管理费及维护费合计增加27.1%至163,367,000港元(2022年:128,573,000港元),而税前利润(不包括其他经营收入)增加20.6%至133,734,000港元(2022年:110,935,000港元)。
业务展望:
展望2024年,全球经济复苏进程暂不乐观,主要是利率居高不下、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国际贸易不振、气候灾难多发等因素。信贷紧缩和借贷成本上升将使提振经济增长更加困难。中国经济2024年将进一步走向复苏,经济增长水准在全球表现良好。在经济复苏的大势下,面对市场环境中人流、物流、企业经营、资本市场、利率及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秉承‘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发展策略,保持核心业务稳定发展,保证风险可防可控,持续为利益相关方创造长远价值。
同时,集团将集中资源把水务业务向高附加值业务延伸、物业投资及发展业务稳步推进物业销售、酒店经营及管理业务抓住疫情后商机增添溢利、百货零售业务发挥品牌优势踊跃寻找市场新机遇、电力业务多管道开源节流、路桥业务持续做好引流增收,积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重大战略机遇所带来的潜在发展机会,为公司的高品质发展提供长久动力,全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整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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