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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的主要业务是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燃气发电及供热、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相关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2023年底,集团总资产人民币935.9亿元,投产总装机容量1,448.2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978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8%,发电量388.9亿千瓦时,供热量2,716万吉焦,营业收入人民币204.46亿元,实现除税前溢利人民币41.44亿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1、聚焦高质量发展,收入利润再创新高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4.46亿元,实现除税前溢利人民币41.44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燃气发电业务板块实现除税前溢利人民币18.65亿元,同比增长3.50%;可再生能源实现除税前溢利人民币29.09亿元,同比增长11.72%。2023年,集团归属权益持有人净资产收益率10.32%,同比增加0.16个百分点,连续多年维持在较高水平。
  2023年,为有效应对电力市场改革,提升所属企业在电力交易中的核心竞争力,集团在保证中长期交易稳定性前提下,大力拓展现货市场,用现货交易补充、完善电力营销体系,并邀请多位深耕电力营销领域的专家,专门围绕广东、山西、蒙西、宁夏等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了针对交易规则、交易策略及现货交易实操的培训。
  2023年,集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开展‘双百’行动,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股权激励计划,将员工远期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深度捆绑,打造利益共同体。该计划的实施将充分调动优秀人才、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聚焦双碳战略,可再生能源开发容量为上年的3倍2023年,集团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聚焦双碳战略,全年完成可再生能源开发容量533万千瓦,为上年的3倍,其中自主开发项目480万千瓦,并购项目53万千瓦。
  2023年,集团的重点项目开发取得了新进展。成功取得石家庄灵寿、兴安盟绿电制氢等项目的开发指标;门头沟抽水蓄能项目已作为北京市推荐站点上报国家能源局。
  2023年,集团的新型能源业态开发取得了新成果。入围汕头海上风电项目竞配‘决赛圈’;获得湖北省能源局对京宜热电‘飞轮+铁锌自分层液流储能项目’的批覆;已取得兴安盟风电制氢项目制氢站备案,并已向内蒙古自治区申报首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2023年,集团京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取得了新突破。成功备案星海琴行1.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京丰燃气综合能源中心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编制。
  2023年,集团努力化解疫情对‘十四五’前两年的不利影响,继续坚持‘双轮驱动’,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开发规模再创新高,为‘十四五’后期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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