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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林业管理、人参种植及贸易以及投资控股。
报告期业绩:
  于报告期间,公司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9,000,000元(过往期间:约人民币23,000,000元)。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收益为来自集团林业业务及人参业务的收益。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主要从事(a)林业管理业务及(b)人参业务。
  林业管理业务集团自二零一三年起从事林业管理业务。集团的林业管理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要来自销售从集团的森林采伐的原木。集团于有关货物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确认原木销售收入。
  于本公告日期,集团所拥有的所有林地位于中国四川省。
  集团所拥有的所有林地: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集团已成功取得二零二三历年的采伐许可证,采伐量合计为12,044.0立方米。于报告期间,集团已完成采伐量约5,620立方米的销售,并产生采伐收入约人民币5,400,000元。人参业务为充分利用集团的林地及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集团已开始在集团现有森林种植人参,并于二零二二年八月开始进行人参贸易。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集团与独立第三方供应商(‘供应商’)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参种植框架协议,于森博之森林种植人参。根据上述框架协议,供应商将负责向集团提供人参种子及培养基,并提供技术支援及维护服务(包括施肥、除草、杀虫剂及整地),为期10年。
  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在森博之森林指定的59亩林地上,完成第一期约600万株人参种植计划,预计在5年内分批销售。于报告期间,并无出售自有人参因根据自有人参生长期间于未来可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和获得更高利润。
  由于集团需要时间自行增加老参存货,为了在中国人参行业抢占市场份额及发展客户群,集团亦已于二零二二年八月通过购买老参开始了人参贸易业务。集团亦与供应商订立长期供应框架协议,以确保老参的稳定供应。因此,人参业务目前产生的收入源自销售从供应商购买的人参。于报告期间,集团的人参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3,600,000元。
业务展望:
  在林业管理业务方面,于报告期间内,集团已取得二零二三历年的采伐许可证,采伐量合计为12,044.0立方米,与去年采伐量相近。在人参业务方面,为减少对供应商的依赖,集团打算在拥有充足的自有陈年人参存货后,逐步减少向供应商采购陈年人参。目前,集团正在积极培育第一期人参。待培育成功后,集团便可利用自身的人参种子,以种子培育法培育人参。集团将在培植人参果实后收获及施用人参种子,以达到自种人参的目的。种植过程中培育出的人参植株与供应商提供的植株基因相同,因此品质有保证。尽管如此,集团将会不时进行自检,并每年聘请第三方化验所进行化验,以确保人参的品质及营养成分符合客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