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物业发展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且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发展、物业投资、提供项目管理以及项目投资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录得收入港币200万元,较去年同期之港币250万元减少约18%。集团的净亏损及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间亏损均为港币7.935亿元(二零二二年:分别为港币4,440万元及港币4,400万元)。本期间每股基本亏损为19.14港仙(二零二二年:1.06港仙)。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之经营业务乃根据各项业务性质、所提供之产品及服务而独立组织及管理。经营分类之划分与作为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之董事会为分配资源至各分类及评估其表现而定期审阅之集团各部门之内部报告一致。主要经营决策者于设定集团之可报告分类时并无汇合所识别之经营分类。
业务展望:
尽管随著于二零二三年年初COVID-19限制逐步放宽,中国的业务活动逐渐复苏,但由于持续的通货膨胀、加息及持续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整体业务环境仍充满挑战。中央政府继续积极监管宏观经济以及推出多项经济政策及措施以支持中国房地产市场及激活资本市场,以及改善不同行业的业务环境。在该等积极因素推动下,中国经济整体呈现好转的迹象,尽管消费者信心依然保持谨慎及房地产行业于短期内仍处于调整周期。集团将审慎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前景及展望,并适时抓住投资机会。
面对行业挑战,集团将一如既往地根据政府政策指向制定业务策略,坚定不移地履行集团之使命和企业责任。
展望未来,作为一项持续的业务活动及作为补充低成本土地储备的一种方式,集团将继续谨慎物色机会参与城市旧村落或旧厂房及工厂重建,以补充其物业组合。就业务发展而言,集团亦将寻找可使集团于未来数年受益的不同发展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