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公司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之主要业务为(i)煤炭开采及销售;(ii)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及(iii)资讯科技(‘资讯科技’)外包、咨询及技术服务(统称‘资讯科技服务’)。(1)煤矿业务分类:于中国内地新疆之煤矿开采及销售;分类收益指(i)煤矿业务;(ii)可再生能源业务;及(iii)资讯科技服务业务所产生之收益。
报告期业绩:
于报告期间,集团录得收益约54,1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10,712,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约56,612,000港元或约51.1%。
报告期业务回顾:
煤矿业务于报告期间,煤矿业务收益约42,744,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约94,376,000港元相比减少约51,632,000港元或约54.7%。收益减少主要由于报告期间煤炭销售量及平均销售价格下降。集团于报告期间销售约300,971吨(二零二二年:约585,876吨)煤炭,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84,905吨或约48.6%。收益与销量下降成正比而大幅减少,以及报告期间每吨平均售价减少约19.07港元或约11.8%至每吨约142.02港元(二零二二年:每吨161.09港元)。
可再生能源业务于报告期间,可再生能源业务录得收益约1,759,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804,000港元)。可再生能源业务收益减少约45,000港元或约2.5%乃主要由于报告期间的汇率带来不利影响。
资讯科技服务业务于报告期间,资讯科技服务业务贡献收益约9,597,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4,532,000港元)。由于中国香港及全球不利的经济环境,资讯科技服务业务面临挑战,因此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约4,935,000港元或约34.0%。已售服务及货品成本煤矿业务报告期间内煤矿业务之销售成本约36,492,000港元(二零二二年:36,925,000港元)。成本主要包括直接劳动成本、爆破工程成本、折旧、摊销以及服务及材料成本等。报告期间的销售成本小幅下降而收益则相较之下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间生产成本及员工成本增加所致。
可再生能源业务于报告期间,可再生能源业务之服务成本约939,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991,000港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服务成本轻微减少主要由于报告期间汇率影响所致。
资讯科技服务业务于报告期间,资讯科技服务业务之已售服务及货品成本约8,917,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约12,080,000港元)。与去年同期比较,销售成本减少与报告期间收益减幅一致。
业务展望:
自二零一一年以来,集团积极进行了经扩大凯源煤矿新采矿权之优化升级方案。收购事项已扩大集团之煤矿资源,使集团提升发展其将来就凯源煤矿的销售营运。董事认为,该交易与集团扩大其煤矿业务之战略一致。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凯源公司成功重续并获新疆自然资源厅签发经重续新采矿许可证,据此,经扩大凯源煤矿的采矿权期限重续期为十年,由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至二零三一年十月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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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未来期间,集团将(i)就资本资产作出合理预期开支,尤其是用于环保补救工程之新厂房及机器;及(ii)安全局要求提高公司煤矿的安全标准所作工作的合理开支。预期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集团之煤炭销售收益及外部银行融资。
除煤矿开采外,集团一直寻求开拓新市场及发展其于技术及可再生能源分类之业务范围,尤其是于二零一九年收购港海集团及于二零一八年收购新能源集团。集团目标之一是多元化发展其业务组合,进入能提供较高增长动力的行业。
由于中国香港及全球各地的不利经济气候,公司面临严峻的营商环境,此对公司于中国香港的资讯科技服务业务产生负面影响。于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评估公司的资讯科技服务业务模式及策略,以确保其符合当前市况及未来趋势。
董事会(‘董事会’)将继续尽最大努力管理集团的业务组合,旨在改善集团的财务表现及提升股东价值。除另行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并无持有重大投资,于报告期间内亦无附属公司之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除另行披露者外,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之未来计划。然而,集团预期将就资本资产作出合理开支,尤其是用于环保补救工程之新厂房及机器。预期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集团之煤炭销售收益及外部银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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