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高密市从事销售天然气(主要为管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及销售燃气器具。
报告期业绩:
于本期间,集团收益为人民币163.0百万元,较2025年同期的人民币180.2百万元减少9.5%。该减少乃源于管道天然气收入下降,主要由于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跌,以及基于上述原因,集团的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燃气器具销售以及建设及安装服务之收入下降。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为一家位于中国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的天然气营运商。集团与高密市市政管理局订立特许协议,据此拥有特许权于指定经营区域(占高密市总行政区域的约70%)(‘经营区域’)内经营管道天然气销售及相关业务。特许权的有效期为30年,直至2039年8月止。
于本期间,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高密市的天然气销售。其主要业务为管道天然气销售。于本期间末,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的客户包括(a)零售客户,包括162,398名居民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391名工业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及5,306名商业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较2025年底变动约1.1%、0%及1.2%;及(b)两名批发客户(其中一个为高密市的天然气加气站营运商及另一个为潍坊市的管道天然气营运商)。本期间,集团管道天然气销量约为45.4百万立方米,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保持相对稳定。于本期间末,集团的城市管道网络包括约800.2公里的已完成中压管道。
虽然管道天然气销售仍是集团的核心业务,但集团亦从事于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销售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以及销售燃气器具。
于2026年上半年,中东军事冲突制约海上贸易并扰乱全球能源市场,造成管道天然气供应趋紧。集团采购更多液化天然气以满足客户的天然气需求,导致采购成本上升,使得本期间毛利较2025年同期有所下降。
此外,集团持续受房地产市场疲弱影响。高密市房地产新开发及新建设活动的减少导致对集团利润率相对较高的建设及安装服务以及销售燃气器具分部的需求下降。
分部分析
1.管道天然气销售
集团向包括居民、工业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零售客户以及批发客户供应管道天然气。于本期间内,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产生的总收益为人民币154.8百万元,较2025年同期的人民币165.1百万元减少6.2%。集团管道天然气销量约为45.4百万立方米,较2025年同期的约45.4百万立方米保持相对稳定。
零售客户销售:本期间向零售客户销售管道天然气产生的收益为人民币150.4百万元,较2025年同期的人民币161.0百万元减少6.6%。于本期间,工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占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总额的最大部分。于本期间,集团工业、居民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分别为21.8百万立方米、20.1百万立方米及1.8百万立方米,分别占集团零售客户管道天然气总销量的约49.9%、46.0%及4.1%。相较之下,2025年同期工业、居民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分别为21.8百万立方米、20.3百万立方米及2.0百万立方米,分别占集团零售客户管道天然气总销量的约49.5%、46.0%及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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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期间内,集团向工业终端用户销售的管道天然气占集团向零售客户销售管道天然气总量的最大比重。与2025年同期相比,工业及居民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售量维持稳定,商业终端用户的销售量则轻微下降。受20252026年冬季起按照政府适用指导价下调工业及商业终端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影响,向零售客户的管道天然气销售收入较2025年同期有所减少。
批发客户销售:于本期间内,向批发客户销售管道天然气所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4.4百万元,较2025年同期的人民币4.0百万元增加10.0%。于本期间内,向批发客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为1.7百万立方米,较2025年同期的1.4百万立方米增加21.4%。上述集团向批发客户销售管道天然气所产生的收入增加,主要由于销售量上升,有关影响被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部分抵销。
2.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
集团在其于高密市的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向汽车用户供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于本期间内,集团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业务产生的收益为人民币4.3百万元,较2025年同期的人民币7.3百万元减少40.7%。该减少主要由于(i)电动汽车因其充电成本低廉而日益普及,从而导致整体使用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车辆减少;及(ii)采购及管理成本高昂且毛利率偏低导致集团于2025年下半年关闭其另一座加气站。
3.建设及安装服务
集团向物业开发商、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及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于本期间内,集团来自建设及安装服务的收益为人民币3.4百万元,较2025年同期的人民币5.7百万元减少39.9%。该减少主要由于(i)清洁能源项目已于2025年全部完成导致于本期间所进行的安装工程极少;及(ii)因高密市房地产市场疲弱,新建物业的建设及交付减少。
4.燃气器具销售
集团主要向业主及物业占用人销售燃气器具,如燃气灶、壁挂炉及热水器。于本期间内,集团来自燃气器具销售的收益为人民币0.5百万元,较2025年同期的人民币2.0百万元减少77.0%。该减少主要由于燃气灶及壁挂式燃气锅炉安装需求减少,原因为(i)清洁能源项目已于2025年全部完成;及(ii)因高密市房地产市场疲弱,新建物业交付减少。
业务展望:
作为高密市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集团的业务拥有庞大的客户基础作为支撑,伴随公众对清洁能源的认知提升及接受度提高,客户基础稳步增长。
集团仍致力于提升其天然气营运的安全管理,优先投资于营运安全。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加强技术能力外,集团将继续推广及提供气体安全培训及教育,以确保所有人员均具备支持客户安全使用天然气的能力。
展望未来,集团将积极对接省级及国家能源战略,进一步完善供应网络及营运标准,并把握山东省清洁能源及储能加速发展所带来的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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