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内地从事提供住院服务、门诊服务、销售视光产品及销售设备和医疗耗材。
报告期业绩:
于报告期间,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提供(i)消费眼科服务及(ii)基础眼科服务。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34.3百万元减少4.9%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98.3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消费眼科服务集团的消费眼科服务包括治疗及预防不同种类的眼科异常状况,包括屈光矫正(包括老视矫治)、近视防控、干眼症、眼部整形以及提供视光产品及服务,该等服务的费用目前不在公共医疗保险计划所保障的范围内。
为保持集团在提供消费眼科服务方面的良好声誉,集团(i)优化其营销及推广活动,重点聚焦于线上推广及新媒体等线上渠道;(ii)主持各种面向公众的公益性眼科疾病筛查活动;(iii)制定运营管理举措以优化客户会员管理模式,从而维持客户粘性;及(iv)简化接诊流程,提高集团接待患者就诊的能力。集团持续加强对消费眼科服务技术及相关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坚持以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快乐的眼科医疗体验’为核心价值的服务质量。此外,集团亦实施严格医疗质量管控措施及升级设备技术,以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及提升集团声誉。
此外,集团经营的指定医院提供的消费眼科服务的定价受《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有关消费眼科服务的政策限制,而集团经营的其他实体提供的消费眼科服务并不受限于公共医疗保险机构制定的指导价格,集团据此保留更高的定价灵活性。自主权以让集团能分配更多的资源推动消费眼科服务的长期可持续增长为限。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消费眼科服务占集团收益总额的51.5%。按收益计,消费眼科服务继续为集团最主要的收益来源。
基础眼科服务集团的基础眼科服务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底疾病、眼表疾病、眼眶疾病及小儿眼病等多种常见眼科疾病治疗,其费用部分合资格受公共医疗保险计划保障。
集团继续投入大量资源采购用于治疗眼科疾病的先进眼科设备,并增加先进治疗方案的使用。此承诺包括配置飞秒激光辅助白内障手术(FLACS)设备,以及高端诊断成像系统及耗材。该等策略性投资提高了手术品质及患者安全,使集团所有医院的基础眼科服务获得更高的满意度及回报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的基础眼科服务占集团收益总额的48.3%,为集团另一个主要收益来源。
业务展望:
由于经济持续增长且人口老化日益严重,近年中国眼科医疗服务的需求量稳步增长,预计于可预见未来亦会按相对稳定增长率增长。然而,中国眼科医疗资源稀缺,眼科疾病手术在中国的渗透率较低。
...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