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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制造及买卖中药产品。

报告期业绩:
  于二零二五年,集团总营业额比去年减少17.0%。其中,注射液产品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1,016,469,000元,较二零二四年减少约19.8%,约占集团营业额的32.4%。
  软胶囊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435,863,000元,较去年减少约12.0%,约占集团营业额的13.9%。颗粒剂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542,739,000元,较去年减少约19.4%,约占集团营业额的17.3%。中药配方颗粒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933,657,000元,较去年减少14.4%,约占集团营业额的29.8%。集团其他剂型药品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06,691,000元,约占集团营业额的6.6%。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指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适应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国家政策要求基本药物于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并提升使用占比。
  集团共有18个常规生产药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中包括清开灵注射液、参麦注射液、清开灵软胶囊、滑膜炎颗粒、藿香正气软胶囊、复方甘草片等。集团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常规生产药品整体销售额于二零二五年共下降了24.5%至人民币1,017,406,000元,占集团整体销售额的32.4%二零二六年二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印发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以完善目录调整、供应、使用、监测全流程机制,强化与分级诊疗、集采、支付政策的衔接,重点指出基本药物遴选和调整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临床首选的原则,为基药制度长期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石,中成药作为基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慢病管理、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中不可或缺,随著政策层面长期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基药配备比例持续保持高位、二级、三级医院基药使用占比考核持续收紧、基本药物刚性需求属性不变,来年销售定能稳步回升。
  处方及非处方药品截至二零二五年底,集团处方药品及非处方药品(‘OTC药品’)的整体销售额比例分别为约89.1%和10.9%。处方药品于年内的整体销售额较去年下降16.8%,而OTC药品则录得19.0%的跌幅。
  中药配方颗粒在国标切换、医院端推行DRG/DIP支付改革及临床合理用药管控的背景下,配方颗粒使用量受到约束,整体市场规模增量空间收窄、行业从‘放量增长’转向‘提质增效’。
  二零二五年,多省际联盟及省级中药配方颗粒集采持续落地执行,覆盖主流国标品种,医疗机构采购价平均降幅显著,直接压缩企业利润空间,在医院端控费、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销量增长未能完全对冲价格下跌影响,导致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增长显著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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