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i)生鲜农产品贸易;(ii)提供煤矿开采及建筑服务;(iii)提供供暖服务;及(iv)提供放债服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内’),集团录得收益约2,908,19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426,140,000港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增加约20%。收益增加主要来自生鲜农产品贸易业务。集团的毛利及整体毛利率分别由二零二二年同期的4,480,000港元及0.18%增至期内的15,860,000港元及0.54%。毛利及毛利率上升乃主要由于提供煤矿开采服务及建筑服务业务及生鲜农产品及农产品贸易业务绩效改善所致。
于期内,集团录得其他收入约3,4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200,000港元),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及政府补助。其他收入增加乃主要由于存款利率上升及收到中国地方政府更多补助导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由于期内市场波动,集团录得来自于上市证券之投资之亏损5,03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4,140,000港元)。
集团录得行政及其他营运费用19,03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4,520,000港元)及融资成本57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740,000港元)。所得税开支减少660,000港元至1,17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840,000港元),乃由于若干中国附属公司被分类为小型微利企业,因此适用于较低税率。
综上所述,期内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减少9,800,000港元至约6,4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16,200,000港元)。亏损减少乃主要由于期内毛利由4,480,000港元增至15,860,000港元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提供煤矿开采及建筑服务该分类之收益包括挖掘工程及提供建筑工程之服务收入。于期内,集团自向两名客户提供煤矿开采及建筑服务录得收益约72,97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
58,770,000港元),占集团总收益之2.51%。于期内,由于矿山开采前阶段服务已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完成,而矿主决定自行生产,不再需要集团的服务,因此与一名客户签订的其中一份服务合约已终止。该分类录得亏损约6,81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8,770,000港元)。
放债业务于期内,贷款利息收入为约2,30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3,330,000港元),占集团总收益的0.08%。该分类收益减少主要是由于集团于授出新贷款时更为谨慎,导致贷款结余下降。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贷款结余净额为约47,01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74,790,000港元)。该分类于期内录得溢利约1,05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95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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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透过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为中国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项下之持牌放债人)及公司另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于中国香港及中国经营其放债业务。贷款融资为集团所提供之唯一放债服务。约78%之集团放债业务客户为个人借款人,其余则为公司借款人。集团客户乃主要透过商业或个人网络或由集团业务之交易对手引荐所引入。已授出贷款之未偿还结余介乎约300,000港元至6,900,000港元,年利率介乎6.0%至18.0%。集团所授出的贷款均为短期贷款,所有尚未偿还贷款之原先期限不超过一年,惟部分贷款已逾期。集团并无特定目标贷款规模,惟会按各项申请的优点进行评估,并会厘定是否需要独立第三方提供财产法定质押或个人担保形式的抵押。除一笔约2,800,000港元的贷款(扣除减值)为以物业之第二项押记作抵押外,集团所授出之余下贷款并无附属抵押品。然而,若干尚未偿还贷款为以独立第三方所提供之个人担保作为抵押。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于该分类的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合计分别占应收贷款及应收利息总额的约11.04%及50.88%。
集团继续透过与借款人就其最新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沟通并审查借款人的信贷状况以监察其贷款的可收回性,并将采取任何必要的后续行动确保借款人还款。
提供供暖受国际大宗商品及能源价格上涨以及燃气价格大幅波动影响,集团自二零二三年五月起终止于天津的服务并暂停供暖服务。于期内,集团并无从提供供暖服务分类录得收益(二零二二年:2,350,000港元)。尽管如此,集团已就去年提供的服务从中国政府获得补贴约1,930,000港元作为其他收入。
集团将继续监察及评估市场状况,以考虑是否适合恢复该分类的营运。于期内,该分类并无录得收入。
生鲜农产品贸易及一般贸易集团主要从广西、江西及湖南的知名供应商及农场采购优质生猪及活牛,并将生猪及活牛销售到广东省的深圳、惠州、东莞等城市。此外,集团将贸易业务范围扩展至鸡蛋等农产品。于期内,集团录得收益约2,832,91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361,690,000港元)(占集团之总收益的97.41%)以及分类溢利7,62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2,520,000港元)。收益及毛利增加乃主要由于该分类于期内达致营运成熟所致。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客户拖欠集团之贸易应收款项约人民币12,970,000元已逾期超过八个月。董事正考虑采取适当行动(如法律行动)以收回贸易应收款项。尽管未能收回该等贸易应收款项可能影响集团之业绩,惟董事认为并不会对集团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业务展望:
矿主与集团签订的其中一份管理合约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终止,集团持续面临生产成本增加、市场竞争激烈及中国政府严格监管的挑战。此外,与另一名客户的剩余管理合约有关的利润率处于低位。董事会预计未来半年来自提供煤矿开采及建筑服务的收益将减少。鉴于来自提供煤矿开采服务及建筑服务的收入乃以一个项目为基准,其性质为非经常性收入,倘未能维持集团新项目订单的连续性,集团可能取得低于预期的收益。因此,集团一直积极开拓新客户以扩大其客户群。
集团将继续对授出贷款行使重大控制权,并监控其未偿还应收贷款,以尽量减少其放债业务的信贷风险。
集团已暂时停止提供供暖服务分类,惟倘发现该行业内出现良好投资机会,则可能会恢复。
董事对中国人口日益增长的购买力及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以及生鲜农产品贸易的业务前景保持乐观。董事认为,该业务为集团增长的主要动力,并有信心将有助集团业务多元化,产生更多收入及提高集团长远利润率。经过逾一年的农产品贸易业务,集团已与供应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于行业内建立业务网络,并拟透过于广东惠州、宝安等城市建立加工猪、牛、羊、蛋等生鲜农产品的食品加工厂,以渗透其市场。集团拟透过批发、零售及网购平台进行销售,目标为超市、公司食堂、社区居民的社区商店以及个人网上购物。视乎资源情况,倘出现合适的投资及商机,集团可能会考虑收购新行业的资产╱业务,以提升其财务业绩及为公司股东带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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