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东方”)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京国瑞基金签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瑞基金”)以人民币400,000.0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20210210:2021年2月9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已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1]5号),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5967.9752万股股份的总体方案。
20210227: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01: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74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核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0412: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45号)
20210525: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准备,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逐项认真讨论并积极落实回复,并按照要求完成了书面说明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060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20210615: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将对《告知函》提出的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时按要求对涉及事项进行说明和回复。
20210616: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回复及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并积极做好发审委会议的准备工作。
20210622:2021年6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0708:于2021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7号)(以下简称“批复”)。
20210819: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650,377,019股,将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