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8〕9号文批准,由加拿大籍自然人颜军、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苏阿比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健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欧比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0年4月8日,本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注册号为44040040000266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本公司2011...查看全部▼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08〕9号文批准,由加拿大籍自然人颜军、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苏阿比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健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欧比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0年4月8日,本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注册号为44040040000266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本公司2011年5月7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000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0,000万股变更为20,0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事项业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2011年11月10日以“粤外经贸资字[2011]476号”文批准,并于2011年11月22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换领了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9]00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0,000万股,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小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号)核准,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广东铂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亚信息)100%股权。本次发行价格为17.41元/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数量为21,108,547.00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数量为10,051,693.00股。该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广东省商务厅于2015年3月27日以粤商务资字【2015】11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予以批准。
经此发行,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31,160,240.00元。其中:颜军持股4,789.7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0.72%;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含颜军持有部分),占注册资本的71.63%。
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法定代表人:颜军,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颜军先生。
经2016年5月14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31,160,2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31,160,240.00股变更为577,900,6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5月24日实施完毕。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28日取得广东省商务厅粤商务资字[2016]362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股份企业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金的批复》,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6日以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3250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577,900,600.00元。
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范海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50号)核准,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广东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绘宇智能)和上海智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建电子)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3.44元/股,发行数量为32,291,667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金鹰基金、安信基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5.63元/股,发行数量为12,987,843股。该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7日以大华验字[2016]00011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珠海市商务局于2016年12月26日以粤珠外资备201600385予以备案。本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623,180,110.00元。经此发行,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23,180,110.00元。
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13.70元/股,发行数量为78,978,102股,共计募集资金1,081,999,997.40元。该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7日以大华验字[2018]00018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702,158,212.00元。经此发行,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702,158,212.00元。
2019年11月22日,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与新余东西精华金融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格力金投分别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本公司53,071,52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6%(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7.62%)。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金投将持有本公司105,904,29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8%(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15.20%),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9年11月22日,本公司原控股股东颜军签署了《关于放弃表决权事宜的承诺函》,约定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颜军放弃其持有的本公司17,905,03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5%,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2.57%)的股份表决权。
本次股份转让已于2019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格力金投持有本公司105,904,291股股份及对应表决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8%(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15.2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2年12月9日和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5,283,889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2022年12月30日,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702,158,212股减少为696,874,323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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