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C数智化平台赋能的数字营销、体验营销、公关广告。
数字营销、公关广告、体验营销
数字营销 、 公关广告 、 体验营销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翻译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25-06-30 | 2024-12-31 | 2024-06-30 | 2023-12-31 | 2023-06-30 |
|---|---|---|---|---|---|
| 互联网营销收入营业收入(元) | 4.05亿 | 7.41亿 | 4.21亿 | - | - |
| 互联网营销收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 -3.79 | 7.02 | 43.17 | - | - |
| 汽车类营业收入(元) | 3.57亿 | 5.54亿 | 3.23亿 | - | - |
| 汽车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 10.57 | -2.71 | 39.65 | - | - |
| 营业收入:广告:汽车类(元) | - | - | - | 5.70亿 | 2.31亿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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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40亿 | 23.53% |
| 客户二 |
2.15亿 | 21.07% |
| 客户三 |
9366.64万 | 9.20% |
| 客户四 |
7189.06万 | 7.06% |
| 客户五 |
6953.13万 | 6.8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2.79亿 | 32.44% |
| 供应商二 |
6178.76万 | 7.19% |
| 供应商三 |
4281.28万 | 4.98% |
| 供应商四 |
1332.30万 | 1.55% |
| 供应商五 |
1307.56万 | 1.5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57亿 | 21.07% |
| 客户二 |
1.39亿 | 11.37% |
| 客户三 |
1.23亿 | 10.07% |
| 客户四 |
1.10亿 | 9.02% |
| 客户五 |
8613.32万 | 7.0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68亿 | 15.18% |
| 供应商二 |
1.17亿 | 10.56% |
| 供应商三 |
2215.54万 | 2.00% |
| 供应商四 |
1909.48万 | 1.72% |
| 供应商五 |
1737.77万 | 1.5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3.81亿 | 27.60% |
| 客户B |
2.60亿 | 18.84% |
| 客户C |
1.36亿 | 9.83% |
| 客户D |
1.22亿 | 8.85% |
| 北京明日阳光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8969.68万 | 6.5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1.32亿 | 10.75% |
| 客户B |
2350.40万 | 1.91% |
| 客户C |
1962.69万 | 1.59% |
| 铭洋商务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 |
1714.25万 | 1.39% |
| 北京昕视野传媒有限公司 |
1639.78万 | 1.3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2.96亿 | 24.36% |
| 客户B |
1.57亿 | 12.96% |
| 客户C |
1.54亿 | 12.69% |
| 客户D |
1.03亿 | 8.45% |
| 客户E |
6840.89万 | 5.6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A |
9592.12万 | 8.12% |
| 供应商B |
3567.22万 | 3.02% |
| 供应商C |
1994.46万 | 1.69% |
| 供应商D |
1805.54万 | 1.53% |
| 供应商E |
1469.61万 | 1.2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A |
1.64亿 | 15.80% |
| 客户B |
1.05亿 | 10.17% |
| 客户C |
7237.38万 | 6.99% |
| 客户D |
6157.11万 | 5.95% |
| 客户E |
4896.20万 | 4.7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A |
3769.81万 | 4.21% |
| 供应商B |
2947.68万 | 3.29% |
| 供应商C |
2210.61万 | 2.47% |
| 供应商D |
2048.01万 | 2.29% |
| 供应商E |
1389.61万 | 1.55%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互联网营销及数据服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互联网营销收入整体情况 (2)广告主所处的主要行业领域 (3)直接类客户和代理类客户情况 (4)其他需披露内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整合营销传播全流程服务及品牌管理的科技传媒公司,为AIGC向多行业的应用提供支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L72商业服务业”。 公司所在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且随着客户对于传播效果和需求的多样化...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互联网营销及数据服务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互联网营销收入整体情况
(2)广告主所处的主要行业领域
(3)直接类客户和代理类客户情况
(4)其他需披露内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整合营销传播全流程服务及品牌管理的科技传媒公司,为AIGC向多行业的应用提供支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L72商业服务业”。
公司所在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且随着客户对于传播效果和需求的多样化,数据分析、知识沉淀和场景应用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技术手段尤其是近年来兴起的AI大模型、AIGC应用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因此具备数字经济类行业的属性。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我国政府提出全面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2025年,国家更是出台了《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人工智能+”行动意见》及AIGC新规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从顶层设计、算力底座、数据要素、应用落地、安全治理等方面促进行业整体的发展和规范。
国家规划整体建设目标明确,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及合规运行,紧紧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及数据要素”两部分构建了数字经济引领的新经济体系。对于本行业而言,在新经济体系中最为重要
的是场景的数字化转化、效果的数字化赋能以及合规的运用人工智能来提高传播对于全社会的正向价值。在国家纲领性文件引领下,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本行业发展具备以下特点:
1. AIGC重构整条产业链
AIGC让本行业的原本高度依赖人工生产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多模态生成提供基础内容资料;AI自动执行用户洞察、舆情分析、精准投放、A/B测试、策略优化等工作流程;商业价值的重点从渠道等资源转向技术、数据、IP版权等智能化程度更高的运作体系。因此,整个产业链从生产资料、组织方式、核心价值体系和盈利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是一次生产力革命。
AIGC,成为了全域渗透的行业底层基础设施,行业集中度将快速提升。能够恰当地整合数据、算力等资源并优化盈利模式的专业性数智化服务公司将做大做强,而部分不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做出调整的公司,未来则存在被淘汰出局的风险。
2. 数据重新组织及数据要素成为重要生产资料
数据类生产要素已成为数字营销与AIGC服务行业的核心生产资料。行业依托用户行为、流量效果、内容舆情、消费偏好等数据,实现精准洞察、智能投放与效果闭环。在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政策下,数据具备确权、流通、合规使用的价值属性,成为替代传统人力与媒介资源的关键竞争力;企业通过数据治理、隐私计算、脱敏交易形成数据资产,驱动业务从流量运营转向数据资产运营,数据规模、质量与合规能力直接决定行业壁垒与盈利水平。
3. AI技术的集成和算力算法掌握度将成为行业新的竞争门槛
AI工具的掌握程度、算力与算法的把握度已成为数字营销与AIGC服务行业新的核心竞争门槛。模型训练与微调、算力与客户需求的适配、多模态内容生成、智能投放优化、数据深度分析等环节均依赖高效算力算法支撑。算力算法决定AI应用精度、效率与场景适配能力,直接影响内容质量、投放ROI与服务壁垒。拥有算力布局或自研算法能力、熟练掌握AI工具与智能体应用的企业将加速实现规模化、低成本AI应用,算力储备、算法迭代与技术研发能力成为区分行业头部与中小机构的关键标志。
4. 整合营销与实体经济深度绑定
本行业与实体经济深度绑定,成为AI+产业的重要落地场景。数字营销、品牌传播、内容服务不再是单纯的流量与创意业务,而是服务制造业、消费品、汽车、新能源等实体产业的数字化增长环节。通过AIGC与数据智能,助力实体企业精准触达用户、优化产品口碑、提升品牌转化与市场效率,实现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相互赋能,成为实体经济扩内需、促消费、提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5. 安全与发展并重,合规运营是重中之重
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 AIGC 内容治理政策趋严背景下,强监管、强合规已成为行业常态,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行业需严格遵循AI生成内容标识、数据脱敏、隐私计算、版权确权等规范,强化内容溯源与全流程合规管控。合规不再是附加成本,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要求,推动行业从粗放扩张转向规范有序、安全可控的高质量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主要包含AIGC数智化平台赋能的数字营销、体验营销、公关广告。
1.数字营销:坚持“内容+技术+数据”三重飞轮驱动,利用数字技术、在线渠道和智能化优势,搭建内外部智能化AIGC平台,所产出的产品用于为客户发布和推广产品、品牌和服务,智能化创作和发布图文、视频等相关内容;在社交平台上与用户开展互动,通过智能化数据分析和优化,提高营销活动的转化率和ROI,建立和维护品牌私域流量池和用户池,形成各类分析及管理工具,通过个性化服务提升用户粘性,为客户的品牌营销和销售转化赋能。服务内容包括数字化内容营销、社交媒体营销、视频营销、直播营销、私域营销、效果营销、智能精准分发与达人投放等。
公司的全链路智能营销平台FlinkAI,整合多种模态的内容创作、智能编辑、媒介管理、内容分发、聚合展示及数据分析等环节,为不同用户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还启动了全链路智能营销生态伙伴计划,构建开放、协同、智能的营销生态系统。平台已具备智能内容创作、智能账号管理和渠道分发、智能数据反馈功能。
2.体验营销:围绕客户的市场营销环节,通过AI创意辅助,精准洞察用户及市场特点,以创造独特的品牌及产品体验为策略出发点,通过设计和实施各种有吸引力的互动体验活动,吸引用户参与和分享,让用户在参与中感受品牌价值,并鼓励用户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体验,形成口碑传播,提升品牌及产品价值和影响力。
3.公关广告:为客户提供品牌战略咨询、公关活动与传播、内容营销、媒体关系管理、社会化营销、整合营销、危机管理、企业社会责任等服务,助力品牌与利益相关方实现良好沟通,构建和维护品牌形象、社会形象和公众信任度,提升品牌价值;利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创造和分发真实、有价值的内容,助力客户提升品牌影响力,塑造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赋能品牌价值增长和销售转化。
本报告期内,除继续开展营销领域传统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体现了以下特点:
1.探索AIGC及上下游业务开拓,推动客户结构优化
在新业务拓展领域,公司持续的改善客户行业结构,增加消费电子、大众消费品等行业客户的占比,使得公司的业务结构更趋合理化。同时,公司依旧把AIGC创新营销和上下游产业链融合作为重点。公司持续优化AI智链平台、基于AI的全链路智能营销平台FlinkAI等,整合多模态内容创作、智能编辑、媒介管理等多个环节,为不同用户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营销成本,提升销售转化率,助力品牌实现智能化营销。借此契机,公司也推动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不断拓展合作边界和业务生态。
2.持续发力AI,全面赋能业务的数字化转型
公司将AI转型升级作为长期战略,一方面以AI技术驱动全员业务能力提升,内引外联双轮驱动,优化人才结构,加强AI专业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单位人效比,于2025年实现降本增效;另一方面以FlinkAI全链路智能营销平台为依托,持续深化并研发更多适应于营销场景的智能体,丰富媒介资源,实现精准匹配,提高用户数量和使用粘性。当前已经成功实现若干家实体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AIGC营销或传播服务落地。
FlinkAI并非单纯AI模型的延伸,而是聚合营销全链路的多智能体系统,依托公司行业经验与专属语料,实现场景适配专业化、功能体系完整化、生态协同创新化,区别于市场通用模型及单一工具。公司AIGC产品或技术已成功布局数十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提起发明专利,涵盖各核心平台的核心技术与功能模块。
数字化转型同时也是合规的重新适配。公司 AIGC平台已经成功取得 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 ICP备2023040408号),并完成公安机关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4933号),严格按照合规要求开展各项业务,杜绝违规经营行为,保障业务合法合规。注重算法合规建设,核心算法模型已完成申请备案,确保算法应用的透明性、安全性与合规性;其中,FlinkAi平台内容生成深度合成算法已成功获得备案,进一步规范算法应用,防范算法风险,为平台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客户服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实操经验,包括策略思路、对客户需求的敏锐判断等,以上知识沉淀构成公司基本核心竞争力。通过近年来的AI技术赋能,为未来的业务拓展和盈利模式升级提供了基础。
(一)对场景的深刻洞察能力
公司长期深耕汽车、3C、新能源、快消等高壁垒行业,依托多年头部品牌服务经验与海量真实传播数据,形成了一套从用户行为、媒介环境到品牌诉求的完整场景理解体系,进而从消费场景、传播策略、洞察决策等领域更好的服务客户。
2025年,公司子公司迪思传媒在全球权威公关行业咨询机构PRovoke Media公布的2025年度全球公关机构排名(Global Top 250 PR Agency Ranking 2025)中位列第25位;同时,携手公司客户在本年度各项行业赛事上收获金奖5项,银奖7项,铜奖4项,优秀奖3项。
(二)全链路营销“一站式交付”服务优势
公司数字营销、公关广告、体验营销等核心业务深度联动,服务领域覆盖品牌战略、公关传播、数字营销、内容创意、体验活动、舆情管理、私域运营等全环节。公司自有AIGC创新技术中心,在全链路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上为客户提供更多元的选择,在内容产出、效率、效果归因上具备更强的精细化运营能力。从前期传播定位、传播规划,到中期内容创作、媒介投放、活动执行,再到后期数据监测、效果复盘、优化迭代,全程自主把控,可做到一站式交付。
(三)AIGC赋能能力优势
依托公司多年营销场景经验积淀与持续引入的 AIGC技术,AIGC驱动的全链路智能营销不断升级,公司自研了服务于合同制客户的AIGC服务中台以及大众客户可自主使用的FlinkAi平台产品(flinkai.cn)。
公司AIGC平台功能和传播矩阵丰富,拥有数十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已就部分技术申报发明专利,从创作角度而言拥有成熟的AI生文、AI生图、AI语音、AI视频、AIPPT、行业GPT等各类垂类工具,覆盖内容创作、视觉设计、语音合成、演示文稿制作等多个领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AI物料交付;传播角度覆盖近百个核心媒体平台与细分行业,汇聚超过180+万自媒体账号,涵盖大量行业内真实优质KOL与KOC。客户及使用者既可以享受公司集成后的AI工具矩阵带来的便利和智能化成果,还可以通过完善的商业化服务平台按需选择传播方式,自主决定服务成本,充分发挥AIGC优势,赋能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公司AIGC平台严格遵循行业监管要求,从业务合规、算法合规等多方面入手,确保各项业务在合规框架内安全、透明、有序运营。强化业务合规管理,成功取得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2023040408号),并完成公安机关备案(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4933号),核心算法模型已完成申请备案,并通过随时完善合规体系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保障。
五、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着所服务领域尤其是汽车领域的增长放缓竞争加剧、自身所在行业的成本上升以及公司战略性选择等诸多考验。为加快业务提质增效的步伐,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继续沿用积极的业务拓展策略,对于部分暂不符合业务定位或经营目标的业务进行了控制或放弃;同时,采取各种内部整合的降本增效手段,并通过提高AIGC在公司内部的使用水平以赋能全业务链的产出效率,全年合并报表范围内人效比提升17.87%。
公司在2025年度最终实现营业收入为101,852.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0.93万元,较上年同期整体减亏6.83%,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减亏21.55%。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场景服务优势是公司历史积累的核心优势。基于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及现状,公司未来将把AIGC全产业链的资源和技术落地作为长期发展的方向,围绕AI技术创新与行业应用提升公司创新能力的含金量,促进公司实质性提升。主要有以下几个代表方向:
(一)多种手段构筑并抬升技术壁垒
依托AIGC技术迭代与行业沉淀,多维度建立差异化技术护城河,摆脱同质化低维竞争。如垂直模型技术持续依托汽车、3C、快消等长年积累的行业营销语料、舆情数据、公关案例,结合通用大模型进行微调、行业专属提升,迭代升级;同步研发内容合规风控、营销语义理解、多模态内容适配等定制化算法,形成营销场景专属模型壁垒,区别于通用型AIGC;探索与算力产业链结合或进一步合作等方式,构筑低成本、高效率的垂类场景应用技术壁垒。
借助多模态内容生成方式,优化文案、视觉、音频、短视频、虚拟内容一体化生成能力;通过技术工具化、平台化封装,实现内容生产标准化、智能化,以技术能力替代传统人力密集型业务,形成技术替代壁垒。
同时,持续推动数据资产合规与算法壁垒搭建标准化、合规化,构建行业数据转化库,以数据+算法+场景三位一体,形成独特的复合型技术壁垒。
(二)坚持生态为王,构建AIGC+场景的产业协同生态
直面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人们消费习惯,大客户领域立足核心汽车、3C、快消头部客户,从单一公关广告、内容营销服务,延伸至全域内容运营、智能投放、舆情治理、数字化品牌运营等全链条服务;深度嵌入客户品牌营销全流程,形成定制化AIGC营销长期合作生态,提升客户粘性。大众客户领域,持续推动端到端“自助式”传播平台和服务,以FlinkAI等平台为载体,开放技术能力、工具接口与行业模型能力,赋能传播需求方、广告代理商、内容工作室、中小传媒企业,打造AI营销工具共享生态。
(三)持续优化盈利结构与毛利率
公司将继续推动业务改革,以业务整合、生态合作、服务输出为主,提升应收账款质量,加强服务项目回款周转监测,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财务压力。
(四)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公司融资能力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自身优势,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合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盘活资产。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不断优化成本,为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结合行业发展态势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当前公司在发展进程中面临以下风险:
1.营运资金压力显著
作为国内整合营销领域的先行者,公司长期为众多行业头部企业提供专业整合营销服务。在与行业领先企业开展合作时,对方通常会要求一定的账期;而在数字化浪潮下,上游互联网媒体渠道的地位日益重要,部分媒体与公司合作时,会要求在营销内容投放前,公司先行支付部分或全部预付款项。这种双向的资金流动模式,给公司的资金周转带来较大压力。若公司无法以较低成本获取业务拓展所需资金,将严重制约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2.汽车领域客户依赖度高
公司在汽车营销领域积累了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从2023年-2025年的营收数据来看,汽车行业客户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84.31%、81.66%、85.04%,占比长期处于高位。尽管公司近年来积极推进客户多元化战略,大力开拓各领域知名客户以分散风险,但如不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完成多种服务的融合,将面临市场份额下滑、营业额减少等风险,公司业务增速将在短期内受到明显影响。
3.市场竞争环境严峻
公司凭借在细分领域长期积累的品牌美誉度和客户认可度,构筑起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整合营销技术手段的快速迭代,以及消费者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市场竞争格局愈发激烈。这不仅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增长速度放缓、利润空间压缩,还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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