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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潮州市枫溪区蔡陇村蔡尾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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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2)粤0511执恢311号《通知书》,主要内容是: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与被执行人文化长城、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蔡廷祥、吴淡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2022)粤0511执恢31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潮州市枫溪区蔡陇村蔡尾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权证号:粤(2017)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475号,面积16773.37㎡]并委托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作出评估。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的评估价为人民币92612590.00元。法院向公司送达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同诚评字(2023C)03QC第002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如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法院将在淘宝网对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进行拍卖、变卖:1、法院在上述评估价92612590.00元的基础上降价30%,即以64828813.00元作为首次拍卖保留价在淘宝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2、若第一次拍卖流拍,则按首次拍卖保留价64828813.00元的基础上降价20%,即以51863050.40元作为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在淘宝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3、若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则按第二次拍卖保留价在淘宝网络平台进行变卖。请自行关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不再另行通知。另外,被执行人潮州市长城世家瓷业有限公司应自行清退上述房产交付法院公开拍卖。 |
公告日期:2022-06-09 | 交易金额:6113.4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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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蔡廷祥 | ||
交易概述: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文化长城”)于2021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进行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蔡廷祥持有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000,000股股票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变卖。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本次拍卖已成交。 |
公告日期:2022-05-30 | 交易金额:1.3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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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蔡廷祥 | ||
交易概述: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51执9号之二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人蔡廷祥持有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750000股股票(质押在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合同序号列06170020160*****)作价134181562.5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本案部分债务,抵债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归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以物抵债涉及税费由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公告日期:2022-05-0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长城公司H幢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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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于拍卖网上查询的结果,澄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3日10时至2022年5月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变卖标的:变卖被执行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潮州市枫溪区蔡陇大道长城公司H幢仓库。起拍价:8971895元,保证金:1794379元,增价幅度:44000元。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自2022年3月3日10时至2022年5月2日10时。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
公告日期:2021-12-09 | 交易金额:4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东莞市雅鑫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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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德祺陶瓷(广东)有限公司 | ||
卖方:李凤坤,李丽 | ||
交易概述: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文化长城”)全资孙公司德祺陶瓷(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祺陶瓷”)与东莞市雅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鑫实业”)签署《德祺陶瓷(广东)有限公司与李凤坤、李丽关于东莞市雅鑫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交易协议”),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凤坤、李丽合计持有的雅鑫实业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21-04-27 | 交易金额:1.8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长城绿色瓷艺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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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深圳市东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置地集团”)签署《河南长城绿色瓷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向东方置地集团转让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182,911,673.20元,由东方置地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
公告日期:2018-04-24 | 交易金额:15.7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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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新余智趣、安卓易科技、御泓投资、嘉兴卓智、新余信公、新余卓趣、普方达、新余创思、木槿1号资管计划、纳隆德、共昇1号资管计划、新余邦得、天津钰美瑞、虹佳龙文化、御景投资、朱慧欣等共计16位股东合计持有的翡翠教育10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翡翠教育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40,400.00万元。2017年2月,翡翠教育增资20,0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翡翠教育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57,5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6-12-22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智游臻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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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郑州源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元达等 | ||
交易概述: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文化长城”)与河南智游臻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游臻龙”、“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股东郑州源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源宏”)、郑州宫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宫原”)、河南指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指尖”)、郑州市凯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郑州凯诺”)、深圳市锐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锐金”)、徐元达、张善正及实际控制人胡臻、刘亚丽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交易协议”),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郑州源宏、郑州宫原、河南指尖、郑州凯诺、深圳锐金、徐元达、张善正(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或“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智游臻龙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由各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智游臻龙以201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并以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8-30 | 交易金额:5.7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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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许高镭,许高云,雷凡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许高镭、许高云、雷凡、李东英、彭辉、商融投资等6名联汛教育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联汛教育8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许高镭、许高云、雷凡、彭辉、李东英、商融投资合计持有的联汛教育8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中广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联汛教育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2,012.05万元,其80%股权的评估值为57,609.64万元,经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将交易价格确定为57,6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9-30 | 交易金额:10.00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水晶球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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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陈钊民,钱广遴,郑良平等 | ||
交易概述: 长城集团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水晶球教育100%股权。同时,长城集团拟向汇泉投资、德邺62号、德邺63号及德邺64号共计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数额为52,8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与水晶球教育全体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陈钊民、钱广遴、郑良平、张征、黄小东、黄创华、林锭耀、刘路、李兰英、戴力毅、蔡锡鸿、易春风、何希芷、盈峰投资、纳兰凤凰、思科泽商、广发信德、合银创投、易联创投、普华天勤、科铭实业合计持有的水晶球教育100%股权。根据联信评估出具的联信(证)评报字[2015]第A027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水晶球教育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00,928.61万元。参考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00,0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8-25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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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收购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
公告日期:2014-12-30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沃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3.3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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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新余广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4年1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投资上海沃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意向的公告》,公司与上海沃势及其实际控制人何钿、许波于2014年1月6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公司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参股何钿、许波持有的上海沃势20%股权。 2014年1月27日,公司与何钿、许波签署了《关于上海沃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增资认购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上海沃势新增的部分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沃势20%股权。 2014年2月24日,公司完成对上海沃势的首期增资,以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上海沃势新增注册资本,持有上海沃势13.33%股权。 鉴于目前上海沃势的实际经营业绩与原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结合对自身发展战略及资源配置的考虑,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公司决定收回该笔长期股权投资,协议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收回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董事长行使职权范围,不需经董事会审议,该项目已经公司董事长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方均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4-12-30 | 交易金额:9.65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75%股权,广州深海软件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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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钱盘华,谈志坚,葛渚中,廖若飞,张美贤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重组方案为:公司拟向谈志坚、钱盘华、葛渚中、刘兴、顾云法、鲍玉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鱼陶瓷75%股权;拟向廖若飞、张美贤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海游戏100%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款的支付,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鱼陶瓷85%股权、深海游戏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4-08-01 | 交易金额:1.8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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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 | ||
交易概述: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长城集团”)与关联人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以下称“交易对方”或“关联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后者共同出资设立的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沁瓷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由于标的公司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能对公司后续使用该地上建筑物造成一定的风险。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在广东省潮州市与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8000万元收购后者共同出资设立的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4-03-13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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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钱盘华 | ||
交易概述: 2014年1月27日,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鱼陶瓷”或“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盘华(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出售和购买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10%的股权之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以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参股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即通过以收购股权的方式获取金鱼陶瓷1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3-11-13 | 交易金额:6542.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为2013G-07-01、2013G-07-0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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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河南长城绿色瓷艺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内黄县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2013年10月2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长城绿色瓷艺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挂牌竞买的方式取得宗地编号为2013G-07-0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3年11月12日与内黄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编号为410527-CR-2013-0075-710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位于创意大道与瓷六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土地334,883.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43,100,000元。 2013年10月2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长城绿色瓷艺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挂牌竞买的方式取得宗地编号为2013G-07-0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3年11月12日与内黄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编号为410527-CR-2013-007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位于创意大道与瓷五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土地173,034.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22,320,000元。 |
公告日期:2013-04-19 | 交易金额:9036.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省道S213吴黄线长庆路街道办事处西侧编号为2013G-01-01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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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河南长城绿色瓷艺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内黄县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2013年4月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长城绿色瓷艺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挂牌竞买的方式取得宗地编号为2013G-01-0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13年4月18日与内黄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编号为410527-CR-2013-0040-479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位于省道S213吴黄线长庆路街道办事处西侧的土地200,576.80平方米,地价总额为人民币90,360,000元。 |
公告日期:2022-06-09 | 交易金额:6113.40 万元 | 转让比例:2.70 % |
出让方:蔡廷祥 | 交易标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告日期:2022-05-30 | 交易金额:13418.16 万元 | 转让比例:7.02 % |
出让方:蔡廷祥 | 交易标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公告日期:2023-01-16 | 交易金额:17635.8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蔡廷祥 | 交易方式:签署债权豁免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投”)、蔡廷祥先生、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签订《债权豁免协议》,就债权豁免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在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的先决条件下,高新投同意在《债权豁免协议》所述的标的债权范围内以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尚欠公司的款项176,358,381.11元为限进行豁免,专项用于代潮州市名源陶瓷有限公司、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偿付对公司的欠款,以解决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对豁免后的剩余部分债权仍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债权豁免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司法重整获得法院裁定受理且公司接受高新投及/或高新投认可的主体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时生效。 2023011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4-21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的无息借款。 |
公告日期:2021-11-01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1、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 |
公告日期:2021-09-15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中联放心酒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 |
公告日期:2016-08-30 | 交易金额:489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许高镭,许高云,商融投资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许高镭、许高云、雷凡、李东英、彭辉、商融投资等6名联汛教育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联汛教育8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许高镭、许高云、雷凡、彭辉、李东英、商融投资合计持有的联汛教育80%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中广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联汛教育100%股权的评估值为72,012.05万元,其80%股权的评估值为57,609.64万元,经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将交易价格确定为57,6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9-30 | 交易金额:50614.1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陈钊民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长城集团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水晶球教育100%股权。同时,长城集团拟向汇泉投资、德邺62号、德邺63号及德邺64号共计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数额为52,8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2015年8月31日,上市公司与水晶球教育全体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购买陈钊民、钱广遴、郑良平、张征、黄小东、黄创华、林锭耀、刘路、李兰英、戴力毅、蔡锡鸿、易春风、何希芷、盈峰投资、纳兰凤凰、思科泽商、广发信德、合银创投、易联创投、普华天勤、科铭实业合计持有的水晶球教育100%股权。根据联信评估出具的联信(证)评报字[2015]第A027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水晶球教育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00,928.61万元。参考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00,0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8-01 | 交易金额:1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长城集团”)与关联人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以下称“交易对方”或“关联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后者共同出资设立的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沁瓷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由于标的公司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能对公司后续使用该地上建筑物造成一定的风险。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在广东省潮州市与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8000万元收购后者共同出资设立的潮州市华沁瓷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4-04-1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蔡廷祥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长城集团及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同时对优先级资金承担本息无限连带担保责任,蔡廷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该项交易将构成关联担保。 |
公告日期:2012-07-28 | 交易金额:373.0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在广东省潮州市与陈虞深、陈得光、陈钦龙、蔡廷和、吴淡珠签订《厂房租用协议》,租赁后者位于潮州市枫溪区蔡陇村蔡尾片厂房的房地产用以产品的大型展厅及新产品的研发中心。该租赁房地产的用地面积为16,773.3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6,800平方米,租金计算以用地面积数为依据,租赁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租金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1,127,170.46元/年;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1,239,887.51元/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1,363,876.26元/年。 20120728: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14 | 原始质押股数:6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08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8年05月08日将其持有的6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08 | 原始质押股数:148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04至 2019-01-04 |
出质人:吴淡珠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吴淡珠于2018年01月04日将其持有的148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30 | 原始质押股数:1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7至 2018-10-27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7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1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2 | 原始质押股数:5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01至 2020-07-30 |
出质人:许高镭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许高镭于2017年08月01日将其持有的5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1-12 | 原始质押股数:5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1-05至 2018-01-05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7年01月05日将其持有的5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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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1-02 | 本次解押股数:0.01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8年12月28日将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0.01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1-12 | 原始质押股数:38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1-09至 2018-01-09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7年01月09日将其持有的384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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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1-02 | 本次解押股数:0.01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8年12月28日将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0.01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22 | 原始质押股数:914.09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21至 2019-11-20 |
出质人:许高镭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许高镭于2016年11月21日将其持有的914.09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25 | 原始质押股数:13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24至 2017-10-24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6年10月24日将持有的13,700,000股股份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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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10-27 | 本次解押股数:13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24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6年10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3,70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5%)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笔质押已于2017年10月24日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20 | 原始质押股数:94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7至 2017-06-07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6年06月07日将944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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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1-12 | 本次解押股数:94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1-06 |
解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7年01月06日将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44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8 | 原始质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4至 2017-01-13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1月14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13,50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53%,占公司总股本的9.00%)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月13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18 | 原始质押股数:79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4至 2017-01-13 |
出质人:陈素芳 | ||
质权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1月14日,陈素芳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20,000股(占陈素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8%)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月13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25 | 原始质押股数:207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16至 2016-12-15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16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20,78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22%,占公司总股本的13.85%)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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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6-20 | 本次解押股数:519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6-06 |
解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6年6月6日将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195万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28 | 原始质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0-28至 2016-04-27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0月28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13,50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53%,占公司总股本的9.00%)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0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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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1-18 | 本次解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12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0月28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13,50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53%,占公司总股本的9.00%)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6年1月12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28 | 原始质押股数:79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0-28至 2016-04-27 |
出质人:陈素芳 | ||
质权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0月28日,陈素芳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20,000股(占陈素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8%)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0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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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1-18 | 本次解押股数:79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12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0月28日,陈素芳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20,000股(占陈素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8%)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6年1月12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15 | 原始质押股数:549.87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0-15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0月15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5,498,7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8%,占公司总股本的3.67%)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15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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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10-20 | 本次解押股数:1374.67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0-18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3,746,75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6%)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该笔质押已于2016年10月18日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28 | 原始质押股数:1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24至 2016-09-23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7,000,000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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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6-20 | 本次解押股数:42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6-06 |
解押相关说明:
蔡廷祥于2016年6月6日将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250万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01 | 原始质押股数:207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31至 2016-03-30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0,780,000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03月3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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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2-25 | 本次解押股数:207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15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3月31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20,78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22%,占公司总股本的13.85%)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12月15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1-05 | 原始质押股数:31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1-04至 2015-11-04 |
出质人:陈素芳 | ||
质权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陈素芳女士的通知,陈素芳女士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90,000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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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0-28 | 本次解押股数:31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0-26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10月29日、10月30日、11月4日,陈素芳女士先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7,920,000股(占陈素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8%)质押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三笔质押已于2015年10月26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1-03 | 原始质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0-30至 2015-10-30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3,500,000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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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0-28 | 本次解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0-26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10月30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13,50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53%,占公司总股本的9.00%)质押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10月26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1-03 | 原始质押股数:44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0-29至 2015-10-29 |
出质人:陈素芳 | ||
质权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10月29日,陈素芳女士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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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0-28 | 本次解押股数:44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0-26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10月29日、10月30日、11月4日,陈素芳女士先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7,920,000股(占陈素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8%)质押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三笔质押已于2015年10月26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1-03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0-30至 2015-10-30 |
出质人:陈素芳 | ||
质权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10月30日,陈素芳女士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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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0-28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0-26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10月29日、10月30日、11月4日,陈素芳女士先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7,920,000股(占陈素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8%)质押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三笔质押已于2015年10月26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0-14 | 原始质押股数:549.87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0-13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5,498,7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已于2014年10月1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10月13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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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0-15 | 本次解押股数:549.87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0-14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10月13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5,498,7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8%,占公司总股本的3.67%)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14-085号公告。2015年10月14日,蔡廷祥先生将上述的5,498,700股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23 | 原始质押股数:1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23至 2015-09-23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9月23日,蔡廷祥先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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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9-24 | 本次解押股数:1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9-22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4年9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7,00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6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3%)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9月22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4-03 | 原始质押股数:1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4-02至 2015-04-02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0,790,000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04月02日,其中14,000,000股的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04月02日,剩余6,790,000股的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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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3-26 | 本次解押股数:1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3-24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4年4月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0,79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2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6%)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3月24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4-03 | 原始质押股数:67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4-02至 2015-07-02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0,790,000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04月02日,其中14,000,000股的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04月02日,剩余6,790,000股的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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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3-26 | 本次解押股数:67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3-24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4年4月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0,79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2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6%)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3月24日办理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8-21 | 原始质押股数:2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8-20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3年8月20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2013年8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8月20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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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9-23 | 本次解押股数:22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9 |
解押相关说明:
2013年8月20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13-026号公告。2014年9月19日,蔡廷祥先生将上述的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3-28 | 原始质押股数:207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3-28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3年3月28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0,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6%)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已于2013年3月2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3月28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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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4-01 | 本次解押股数:207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3-31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3年3月28日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0,79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2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6%),已于2014年3月31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1-02 | 原始质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0-31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3,500,000股质押给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2012年10月3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10月31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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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10-31 | 本次解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0-30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2年10月31日质押给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3,500,000股,已于2013年10月30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1-02 | 原始质押股数:79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0-31至 -- |
出质人:陈素芳 | ||
质权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陈素芳女士的通知,陈素芳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7,920,000股质押给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2012年10月3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10月31日起至陈素芳女士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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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10-31 | 本次解押股数:79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0-30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陈素芳女士的通知,其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质押给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920,000 股,已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2-03-02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2-29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质押给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已于2012年2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2月29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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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08-21 | 本次解押股数:22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8-19 |
解押相关说明:
2012年2月29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2,500,000股(2011年度本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质押股份数量由15,000,000股增至22,500,000股)质押给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3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12-011号公告。2013年8月19日,蔡廷祥先生将上述的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9-22 | 原始质押股数:52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9-20至 -- |
出质人:陈素芳 | ||
质权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陈素芳女士的通知,陈素芳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5,280,000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已于2011年9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1年9月20日起至陈素芳女士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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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10-31 | 本次解押股数:79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10-29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陈素芳女士的通知,其于2011 年9 月20 日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7,920,000 股(2011 年度本公司实施了每10 股转增5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质押股份数量由5,280,000 股增至7,920,000 股),已于2012年10 月29 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9-22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9-20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9,000,000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已于2011年9月2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1年9月20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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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10-31 | 本次解押股数:1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10-29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1 年9 月20 日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3,500,000 股(2011 年度本公司实施了每10 股转增5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质押股份数量由9,000,000 股增至13,500,000 股),已于2012 年10 月29 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3-18 | 原始质押股数:138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3-18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3,860,000股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2011年3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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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03-28 | 本次解押股数:207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3-27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获悉蔡廷祥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2011年3月18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20,790,000股(2011年度本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质押股份数量由13,860,000股增至20,790,000股)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11-002号公告。 2013年3月27日,蔡廷祥先生将上述的20,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6%)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0-12-09 | 原始质押股数:153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2-08至 -- |
出质人:蔡廷祥 | ||
质权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蔡廷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5,350,000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已于2010年12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8日起至蔡廷祥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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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01-18 | 本次解押股数:153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01-16 |
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蔡廷祥先生的通知,其于2010年12月8日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5,350,000股(占蔡廷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1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35%)已于2012年1月16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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