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谢谢您的支持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2021-01-28 | 增发A股 | 2021-02-10 | 7.92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2019-02-20 | 增发A股 | 2019-02-22 | 1.96亿 | 2020-06-30 | 0.00 | 100% |
2018-07-13 | 增发A股 | 2018-07-17 | 7.85亿 | - | - | - |
2017-08-23 | 增发A股 | 2017-08-25 | 4.25亿 | 2022-06-30 | 851.75万 | 98.29% |
2010-06-03 | 首发A股 | 2010-06-11 | 5.50亿 | 2013-06-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08-26 | 交易金额:8005.09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0%股权 |
||
买方: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季维东 | ||
交易概述: 公司接到股东季维东的通知,其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的《执行裁定书》〔(2024)苏0211执1556号之三〕。本院认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本案中,本院依法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季维东名下股票,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以流拍价80,050,862.08元接受抵债,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1、将被执行人季维东持有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91)的62,539,736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价80,050,862.08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偿本案债务。上述无限售流通股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起转移。2、解除对季维东持有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91)的62,539,736股无限售流通股采取的全部冻结措施并注销该无限售流通股上设定的全部质押登记。3、在解除冻结和注销质押登记的同时,立即将季维东持有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91)的62,539,736股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买受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公告日期:2022-06-23 | 交易金额:33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合智熔炼装备(上海)有限公司10%股权 |
||
买方: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卖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或“公司”)拟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出售所持合智熔炼装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智公司”)10%的股权(248.148万股),挂牌底价不低于3,350万元人民币(不低于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 |
公告日期:2020-12-22 | 交易金额:3.1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126%股权 |
||
买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季伟,季维东 | ||
交易概述: 2020年11月25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与季伟、季维东签署了《季伟、季维东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季伟向南通产控转让其持有的35,2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628%;季维东向南通产控转让其持有的35,0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8%。本次季伟、季维东合计转让70,28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26%(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
公告日期:2019-06-21 | 交易金额:3.7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318%股权 |
||
买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季伟,季维东 | ||
交易概述: 2018年12月14日,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先生(二人以下合称“甲方”)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企业)签订了《纾困暨投资协议》,若据此约定的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金通灵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纾解上市公司以及甲方资金流动性困难,预防甲方资金风险传导至上市公司,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84,050,0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7.18%股份)、接受表决权委托、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并承诺2019年第一季度向上市公司提供6亿元人民币资金借款、授信或担保,在2019年至2023年之间对上市公司进行融资帮助及资金支持累计不低于60亿元,其中可包括银行贷款、政府补助奖励、机构资金等。 |
公告日期:2018-12-1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股权 |
||
买方: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 | ||
卖方:季伟,季维东 | ||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金资基金、中陕核集团(以下简称“投资主体”)于2018年11月28日签署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的约定,投资主体拟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约8%股份并认购不超过2亿元金通灵前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转让方将所持有的金通灵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投资主体,委托后投资主体合计持有的金通灵表决权达到29.99%,委托期限为三年(以下简称“委托期间”),且转让方同意在委托期间放弃所持有金通灵的剩余未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委托事项具体以各方届时签订的投票权委托协议为准。 |
公告日期:2018-07-13 | 交易金额:7.8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邵耿东,徐建阳,王建文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金通灵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运能1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78,500.0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
公告日期:2017-09-25 | 交易金额:1190.00万澳大利亚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Ethanol Technologies Limited14.9%股权 |
||
买方: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Ethanol Technologies Limited | ||
交易概述: 2017年9月25日,公司与ETHTEC签署了《澳大利亚埃斯泰克公司二代乙醇项目投资合同》,用自有资金对ETHTEC增资1,190万澳元(按本公告日的人民币与澳元汇率测算,1澳元=5.251人民币元,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248.69万元),将获得ETHTEC14.9%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6-08-26 | 交易金额:1400.6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70%股权 |
||
买方: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罗俊 | ||
交易概述: 2016年2月1日,公司与锋陵特电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罗俊通过向公司转让所持锋陵特电的部分股权,同时,双方按股权转让后各方所持锋陵特电的股权比例同比例对锋陵特电进行增资,以实现本公司对锋陵特电的收购。 |
公告日期:2016-06-07 | 交易金额:4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4.94%股权 |
||
买方: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通过对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源科技”)增资的形式完成,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由于林源科技部分股东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因此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林源科技的股权由65%增至69.94%。 |
公告日期:2012-03-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南通市崇川经济开发区新东区钟秀东路北侧,太平北路北延段西侧,环岛路南侧,及环岛路南侧,太平路东侧,公司现厂区北侧,占地面积约180 亩(以最终中标面积为准)的工业用地 |
||
买方: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南通市崇川区人区政府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实施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巩固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公司拟定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向南通市崇川区人区政府购置位于南通市崇川经济开发区新东区钟秀东路北侧、太平北路北延段西侧、环岛路南侧,及环岛路南侧、太平路东侧、公司现厂区北侧,占地面积约180 亩(以最终中标面积为准)的工业用地,用于高压离心鼓风机和小型离心空气压缩机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 |
公告日期:2020-12-22 | 交易金额:31499.50 万元 | 转让比例:5.71 % |
出让方:季伟,季维东 | 交易标的: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9-06-21 | 交易金额:37486.30 万元 | 转让比例:6.83 % | ||
出让方:季伟,季维东 | 交易标的: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为兄弟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南通产控,南通产控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金通灵8,405万股股份,占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3%;同时,南通产控还获得季伟、季维东合计持有的281,155,74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南通产控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29.6851%。南通产控拟根据《公司法》以及金通灵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上市公司董事席位中的大多数(按现有董事席位9席计算,则至少取得5席),并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金通灵公司章程的规定改选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南通产控,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南通市国资委。 |
公告日期:2018-12-1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8.00 % | ||
出让方:季伟,季维东 | 交易标的: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 |
交易简介: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8-21 | 交易金额:1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申请融资授信,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保障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办理租赁业务等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提供借款总额度合计不超过(含)130,000万元,每笔担保及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其中提供担保方式的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提供借款方式的借款利率将参照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协商确定,具体方式及金额以签订的单笔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合同资产抵押等方式向南通产控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具体反担保方式及金额以签订的单笔反担保协议为准。 2024082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7-05 | 交易金额:1385.6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能”)与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公用”)签署《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压缩空气站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简称“合同”“本合同”),本合同系《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热中心一期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简称“主体工程20230804004合同”)的扩建项目,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伍万陆仟元整(13,856,000元)。因本合同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在公司履行完成法定审核程序后实施。 |
公告日期:2024-05-09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了确保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委托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担保”)为融资业务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众和担保拟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含)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具体合作银行、信贷业务品种以公司具体经办业务时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众和担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05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1-03 | 交易金额:5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3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拟为公司上述借款业务提供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金额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主体免于支付上述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
公告日期:2023-11-21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3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拟为公司上述借款业务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金额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主体免于支付上述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
公告日期:2023-10-27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需求,拟向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含)30,000万元,公司根据实际资金情况进行分笔借款,每一笔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日起不超过3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前述期限基础上延长。借款利率将参照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协商确定,公司免于向南通产控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 202310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5-19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需求,拟向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申请借款不超过(含)20,000万元(可在此额度内循环使用),具体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5-19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资金、设备等方面需求,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效资产向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租赁”)申请租赁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有效期为三年,且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其中,融资租赁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经营租赁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 2023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5-19 | 交易金额:1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了确保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授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委托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担保”)和南通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担保”)为上述融资业务的部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于近日收到众和担保和国信担保的《担保意向书》,众和担保与国信担保同意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意向性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含)1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其中,众和担保提供不超过(含)10,000万元的意向性授信担保额度,国信担保提供不超过(含)2,000万元的意向性授信担保额度。具体合作银行、信贷业务品种以公司具体经办业务时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023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4-18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季伟,季维东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保证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36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拟为公司上述借款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具体金额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公司5%以上股东季伟、季维东先生按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同等比例反担保。公司免于支付上述担保及反担保费用。 |
公告日期:2023-04-18 | 交易金额:43998.8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近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运能”)收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的“南通江能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供热中心一期项目(主体工程)(EPC)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江苏运能与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43,998.88万元。江苏运能作为招标项目联合体的牵头人,于2023年3月30日与江能公用在江苏省南通市签订了招标项目总承包合同(简称“合同”“本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并负责项目的实施。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肆亿叁仟玖佰玖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43,998.88万元)。因本合同涉及双方股东(即公司与江山股份)关联交易,合同在双方股东单位履行完成法定审核程序后生效。 |
公告日期:2022-09-16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保证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拟为公司上述借款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具体数额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公司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按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同等比例反担保。公司免于支付上述担保及反担保费用。 |
公告日期:2022-08-19 | 交易金额:2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融资租赁授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生产中资金、设备等方面的需求,拟与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租赁”)开展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效资产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单笔最长期限5年以内的可以循环利用授信额度。 20220125:股东大会通过 20220819:近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江苏金通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与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国润租字(2022)第012号】。 |
公告日期:2022-08-08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近日收到众和担保和科创担保的《担保意向书》,众和担保与科创担保同意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政策性银行借款提供意向性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众和担保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3亿元的意向性授信担保额度;科创担保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0.2亿元的意向性授信担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具体合作银行、信贷业务品种以公司具体经办业务时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02208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7-22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了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公司于2022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南通产控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额度期限自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为12个月。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次申请提款,具体借款方式、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率)及担保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20518:股东大会通过 20220722:近日,南通产控、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受托人”或“丙方”)与公司签订了《对公户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22年委托字第JK051322000330号),并收到南通产控借款人民币壹亿元。 |
公告日期:2021-07-26 | 交易金额:2809.4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培训咨询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通灵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制造”)与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润”)开展购买设备直接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2,809.49万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 202107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7-26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借款,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次申请,借款利率参照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同期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07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5-18 | 交易金额:7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江苏金通灵鼓风机有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增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公司拟与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众和担保拟为公司本次发行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7,500万元)的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通灵鼓风机有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众和担保签订《反担保合同》,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105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2-05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246,052,907股(含246,052,907股),发行对象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 20200309:2020年3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军、季伟、季维东、陈云光、陆建栋、申志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020060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630: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2020071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38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00716: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202009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7月30日出具的《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85号),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或“金通灵”)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并回复。 20200924: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20201107:为促进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进行调整。同时为促进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与南通产控于2020年11月6日签订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20201123:股东大会通过 20201127:对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01229: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579”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20210128:2021年1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4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210205: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2月1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
公告日期:2020-09-16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盘活公司及子公司的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运能”)以固定资产为租赁物,与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润”)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5年。 |
公告日期:2017-07-14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季伟,季维东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拟以现金借款的方式共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亿元(每人各提供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
公告日期:2017-04-21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合智熔炼装备(上海)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商品,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2017年向关联方合智熔炼装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智熔炼”)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预计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9%。 |
公告日期:2016-10-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千石资本元享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千石资本元享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在内不超过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公司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拟通过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拟设立并担任管理人的千石资本元享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目前,该资管计划尚未设立。 20160624:股东大会通过 20160811: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958号) 20161010: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千石资本元享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不认购本公司股份,发行对象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
公告日期:2016-07-29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季伟,季维东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拟以现金借款的方式共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亿元(每人各提供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燃气轮机的研发及市场推广,使用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01607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4-26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合智熔炼装备(上海)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2016年向关联方合智熔炼装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智熔炼”)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预计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9%。 |
公告日期:2015-04-25 | 交易金额:54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季伟,季维,欧阳能,张余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参股投资设立的方式,与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欧阳能先生、张余先生及合智冶金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智设备”)共同出资2,90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季伟先生现金投资5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季维东先生现金投资5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欧阳能先生现金投资2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张余先生现金投资2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合智设备以技术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投资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欧阳能先生及张余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共同投资设立的新公司未来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201504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3-31 |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成功风机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2015年预计与关联方南通成功风机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00万元。其中: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向公司关联方成功风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预计6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向成功风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预计2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7-22 | 交易金额: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成功风机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3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预计2014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向公司关联方南通成功风机有限公司(原名为南通成功空调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功风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预计1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向成功风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预计400万元。 20140722: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预计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重新预计与关联方南通成功风机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的金额为7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3-03-30 | 交易金额: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成功风机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2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向公司关联方南通成功风机有限公司(原名为南通成功空调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功风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预计1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向成功风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预计6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2-03-30 | 交易金额:6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成功空调风机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材料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根据 2011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预计 2012 年公司关联方南通成功空调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功空调”)将向本公司及子公司采购材料等预计600万元,提供或接受加工劳务预计 60万元。 |
公告日期:2011-02-28 | 交易金额:77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通成功空调风机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材料,提供或接受加工劳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预计2011 年公司关联方南通成功空调风机有限公司将向本公司及子公司采购材料等预计700 万元,提供或接受加工劳务预计70 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2-29 | 原始质押股数:1883.973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2-15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2年12月15日将其持有的1883.9736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2-29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2-27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2年12月27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2-29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0-13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0月13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29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12-19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2年12月19日将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2-18 | 原始质押股数:13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2-16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1年12月16日将其持有的13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2-18 | 原始质押股数:2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2-15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1年12月15日将其持有的2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7-02 | 原始质押股数:351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6-30至 -- |
出质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将其持有的351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3-11 | 原始质押股数:12944.983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3-10至 -- |
出质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10日将其持有的12944.9838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02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6至 2020-12-04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04月26日将其持有的1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4月24日。展期后到期日2020年8月31日,延期到20201031。展期后到期日20201204。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4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02 | 原始质押股数:1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6至 2020-12-04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4月26日将其持有的19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到期日20201204。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1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9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02 | 原始质押股数:615.662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23至 2020-12-04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5月23日将其持有的615.6625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展期后到期日20201204。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1169.7588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69.7588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02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25至 2020-12-04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5月25日将其持有的4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展期后到期日20201204。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635.231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35.2312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02 | 原始质押股数:6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31至 2020-12-04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5月31日将其持有的6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展期后到期日20201204。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原始质押股数:6838.340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0-13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0月13日将其持有的6838.3405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29 | 本次解押股数:13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2年12月27日将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3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原始质押股数:6008.973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0-13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0月13日将其持有的6008.9736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29 | 本次解押股数:1893.973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12-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2年12月12日将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893.973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原始质押股数:119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1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8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119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本次解押股数:119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9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31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8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4月24日。展期后到期日2020年8月31日,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3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7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8年08月07日将其持有的1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4月24日。展期后到期日2020年8月31日,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73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3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8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8年08月08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3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08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8年10月08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879.973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1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8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1879.9736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21 | 本次解押股数:10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2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05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05月05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4月24日。展期后到期日2020年8月31日,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本次解押股数:28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8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08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05月08日将其持有的5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4月24日。展期后到期日2020年8月31日,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本次解押股数:10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4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6.340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8-07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9年08月07日将其持有的16.3405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到期日2020年8月31日,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本次解押股数:16.3405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340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14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9月14日将其持有的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本次解押股数:11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14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09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8年10月09日将其持有的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6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8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5月18日将其持有的161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14 | 本次解押股数:189.3321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10月12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9.3321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03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05月03日将其持有的1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4月24日。展期后到期日2020年8月31日,延期到20201031。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3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8年08月03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2 | 原始质押股数:474.683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6至 2020-10-3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8年08月06日将其持有的474.6838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延期到2020-8-31,延期到2020-10-31。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8-24 | 原始质押股数:43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8-21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08月21日将其持有的437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8-14 | 原始质押股数:370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8-12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08月12日将其持有的370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14 | 原始质押股数:4202.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1-12至 -- |
出质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将其持有的4202.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8-02 | 原始质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01至 2020-12-02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万象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8月01日将其持有的2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万象信托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0年12月02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8-24 | 本次解押股数:43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21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20年08月21日将质押给万象信托有限公司的437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30 | 原始质押股数:604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7-26至 -- |
出质人:南通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南通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8日将6042万股股份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8-05 | 本次解押股数:604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03 |
解押相关说明:
南通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03日将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604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29 | 原始质押股数:1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26至 2020-11-26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07月26日将其持有的19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万向信托有限公司。展期至2020年11月26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8-14 | 本次解押股数:370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8-12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08月12日将质押给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的370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5-22 | 原始质押股数: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6至 2019-07-19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5月16日将其持有的9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6-20 | 本次解押股数:854.97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6-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9年06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54.97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30 | 原始质押股数:1116.77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8至 2019-07-19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04月28日将其持有的1116.77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6-20 | 本次解押股数:2121.863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6-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9年06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121.863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4-30 | 原始质押股数:1640.0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1至 2019-07-19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8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1640.08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19年7月19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6-20 | 本次解押股数:1640.0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6-1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9年06月1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40.08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3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1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8-09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07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8年08月07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5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2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6月02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4-09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04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8年04月04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05 | 原始质押股数:191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04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6年8月4日将19,190,000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8-07 | 本次解押股数:191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04 |
解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7年08月04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1919.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05 | 原始质押股数:191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04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6年8月4日将19,180,000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31 | 本次解押股数:191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28 |
解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7年07月28日将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的191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15 | 原始质押股数:1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4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先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4,500,00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2,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股)以股票质押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用于向广发证券进行融资。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9 | 本次解押股数:12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08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5月8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12,5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2.9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9%。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14 | 原始质押股数:1872.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2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6年7月12日将18725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05 | 本次解押股数:1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01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6月1日,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13,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股份开始质押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3.4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9%。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14 | 原始质押股数:1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2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6年7月12日将1300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5 | 本次解押股数:1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04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5月4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15,5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0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7%。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12 | 原始质押股数:1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08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在2016年07月0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01 | 本次解押股数:1199.99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26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5月26日,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11,999,9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股份开始质押时间为2016年7月8日,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2.4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12 | 原始质押股数:1371.87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08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在2016年07月0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71.875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5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04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5月4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15,5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0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7%。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08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06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在2016年7月6日将2000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18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17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5月17日,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2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股份开始质押时间为2016年7月6日,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0.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3%。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08 | 原始质押股数:15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06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在2016年7月6日将1550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3 | 本次解押股数:478.12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02 |
解押相关说明:
2017年5月2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18,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3,000,000股、高管锁定股5,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8.6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4%。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3-02 | 原始质押股数:34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29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6年02月29日将349.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08 | 本次解押股数:872.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07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7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23,718,75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8,718,75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4%;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23,725,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4%。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29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25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6年02月25日将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12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1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1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8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7%;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高管锁定股3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1.6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4%。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25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23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6年02月23日将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08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07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7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23,718,75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8,718,75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4%;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23,725,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4%。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23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19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维东于2016年02月19日将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12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1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1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5.8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7%;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高管锁定股3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1.6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4%。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6 | 原始质押股数:348.7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5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6年01月25日将348.75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08 | 本次解押股数:871.87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07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7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23,718,75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8,718,75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4%;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23,725,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4%。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5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2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6年01月22日将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14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3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3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高管锁定股3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1.6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4%。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5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1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6年01月21日将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08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07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7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23,718,750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8,718,75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4%;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23,725,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4%。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1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19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6年01月19日将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14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3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3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高管锁定股3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1.6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4%。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1-21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1-20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季伟于2016年01月20日将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14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3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3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高管锁定股3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1.6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4%。上述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3-31 | 原始质押股数:637.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27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3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股票质押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出质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二人各637.5万股,合计1,275万股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2015年3月27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述质押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2-23 | 本次解押股数:637.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2-22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2月22日,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637.5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7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5%,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3-31 | 原始质押股数:637.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27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3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股票质押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出质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二人各637.5万股,合计1,275万股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2015年3月27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述质押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1-21 | 本次解押股数:637.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20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1月20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63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8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5%,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6-11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6-10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5万股,高管锁定股795万股,二人合计2,200万股)以股票质押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2-29 | 本次解押股数:30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2-26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2月26日,季维东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305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0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6%,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6-11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6-10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5万股,高管锁定股795万股,二人合计2,200万股)以股票质押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1-25 | 本次解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1-22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1月22日,季伟先生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1,100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79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305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8.9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6%,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5-09 | 原始质押股数:13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5-06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5月6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360万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分别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9.4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51%,二人合计质押2,72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1%。质押登记期限自2014年5月6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相关股权补充质押手续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 |
||
解押公告日期:2014-05-20 | 本次解押股数:13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5-19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5月19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分别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1,665万股股权(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5万股,高管锁定股1,36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4.1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7%,二人合计解除质押3,33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3%,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已在广发证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5-09 | 原始质押股数:13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5-06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5月6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360万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分别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9.4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51%,二人合计质押2,72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1%。质押登记期限自2014年5月6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相关股权补充质押手续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 |
||
解押公告日期:2014-05-20 | 本次解押股数:13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5-19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5月19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分别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1,665万股股权(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5万股,高管锁定股1,36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4.1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7%,二人合计解除质押3,33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3%,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已在广发证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7-06 | 原始质押股数:27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7-05至 2014-07-04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750万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155万股,高管锁定股1,595万股,二人合计5,500万股)以股票质押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出质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二人各2,750万股,合计5,500万股 股份性质:二人无限售流通股各1,155万股,高管锁定股各1,595万股 质押期限:2013年7月5日至2014年7月4日 上述质押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4-05-20 | 本次解押股数:30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5-19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5月19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分别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1,665万股股权(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5万股,高管锁定股1,36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4.1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7%,二人合计解除质押3,33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3%,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已在广发证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7-06 | 原始质押股数:27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7-05至 2014-07-04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750万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155万股,高管锁定股1,595万股,二人合计5,500万股)以股票质押回购的方式质押给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出质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二人各2,750万股,合计5,500万股股份性质:二人无限售流通股各1,155万股,高管锁定股各1,595万股质押期限:2013年7月5日至2014年7月4日上述质押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4-05-20 | 本次解押股数:30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5-19 |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5月19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分别将其质押给广发证券1,665万股股权(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5万股,高管锁定股1,36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该部分股份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4.1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7%,二人合计解除质押3,330万股,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3%,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已在广发证券办理完成。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2-07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2-03至 --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合计700万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质押手续已于2012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3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3-07-12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7-10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年 7 月 11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二人于 2011 年 5 月 4 日、2011 年 8 月22 日、 2012 年 12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合计本公司 1,600 万股股权(二人合计为 3,200万股) 分别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目前该部分股权均已经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已经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2-07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2-03至 --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合计700万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质押手续已于2012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3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3-07-12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7-10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年 7 月 11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二人于 2011 年 5 月 4 日、2011 年 8 月22 日、 2012 年 12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合计本公司 1,600 万股股权(二人合计为 3,200万股) 分别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目前该部分股权均已经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已经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8-24 | 原始质押股数:3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8-22至 2013-08-21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1 年 8月 22 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 375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合计 750万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资金使用期限为 24个月,质押期自 2011 年8月22 日至2013年8月 21日,质押期限为 24个月.质押手续已于 2011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
解押公告日期:2013-07-12 | 本次解押股数:3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7-10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年 7 月 11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二人于 2011 年 5 月 4 日、2011 年 8 月22 日、 2012 年 12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合计本公司 1,600 万股股权(二人合计为 3,200万股) 分别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目前该部分股权均已经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已经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8-24 | 原始质押股数:3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8-22至 2013-08-21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1 年 8月 22 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 375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合计 750万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资金使用期限为 24个月,质押期自 2011 年8月22 日至2013年8月 21日,质押期限为 24个月.质押手续已于 2011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
解押公告日期:2013-07-12 | 本次解押股数:3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7-10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年 7 月 11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二人于 2011 年 5 月 4 日、2011 年 8 月22 日、 2012 年 12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合计本公司 1,600 万股股权(二人合计为 3,200万股) 分别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目前该部分股权均已经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已经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5-06 | 原始质押股数:8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5-04至 2013-11-04 |
出质人:季伟 | ||
质权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11 年 5月5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87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合计1,750万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资金使用期限为 30个月,质押期自 2011年5月4日至2013 年11 月4日,质押期限为30 个月.质押手续已于2011 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
解押公告日期:2013-07-12 | 本次解押股数:8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7-10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年 7 月 11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二人于 2011 年 5 月 4 日、2011 年 8 月22 日、 2012 年 12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合计本公司 1,600 万股股权(二人合计为 3,200万股) 分别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目前该部分股权均已经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已经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5-06 | 原始质押股数:8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5-04至 2013-11-04 |
出质人:季维东 | ||
质权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11 年 5月5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和季维东先生(此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其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87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合计1,750万股)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资金使用期限为 30个月,质押期自 2011年5月4日至2013 年11 月4日,质押期限为30 个月.质押手续已于2011 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
解押公告日期:2013-07-12 | 本次解押股数:8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7-10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年 7 月 11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二人为兄弟关系,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通知,二人于 2011 年 5 月 4 日、2011 年 8 月22 日、 2012 年 12 月 3 日将其持有的合计本公司 1,600 万股股权(二人合计为 3,200万股) 分别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目前该部分股权均已经解除质押。上述股份已经于 2013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冻结公告日期:2020-11-14 | 原始冻结股数:14091.3405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20-11-09至2023-11-08 |
股东:季伟 | ||
执行冻结机构: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1月09日被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14091.3405万股股份。 |
||
解冻公告日期:2020-11-23 | 本次解冻股数:3548.0000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20-11-18 |
解冻相关说明:
季伟于2020年11月18日解除司法冻结3548.0000万股。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同花顺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同花顺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同花顺对在同花顺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同花顺提供的包括同花顺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同花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