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谢谢您的支持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2022-04-28 | 增发A股 | 2022-05-18 | 2.33亿 | 2023-12-31 | 4637.06万 | 55.7% |
2016-08-31 | 增发A股 | 2016-09-02 | 24.53亿 | 2017-12-31 | 47.02万 | 99.04% |
2016-08-31 | 增发A股 | 2016-09-02 | 40.00亿 | - | - | - |
2015-01-24 | 增发A股 | 2015-01-23 | 1.35亿 | 2016-12-31 | 0.00 | 99.73% |
2015-01-08 | 增发A股 | 2014-12-17 | 3.08亿 | - | - | - |
2010-08-13 | 首发A股 | 2010-08-23 | 3.63亿 | 2019-03-31 | 2957.47万 | 88.19% |
公告日期:2024-10-31 | 交易金额:1.8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根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了优化全资子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保力新”)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融资能力,更好聚焦主业发展,公司与内蒙保力新签署了《债权转股权协议》,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内蒙保力新增资18,000万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24-07-1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全资子公司不具备改造价值的设备类资产以及剩余闲置设备资产 |
||
买方:-- | ||
卖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通过实施专项升级改造,大部分设备已得到有效利用,除已完成改造的设备及后续能有效利用的设备外,剩余设备类资产不具备改造价值。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缓解现金流压力,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上述不具备改造价值的设备类资产以及剩余闲置设备资产。 |
公告日期:2023-08-01 | 交易金额:9657.79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4%股权 |
||
买方:张寿春,张宇 | ||
卖方:郭鸿宝 | ||
交易概述: 今日,公司通过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及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获悉,郭鸿宝持有的公司77,101,083股股票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 |
公告日期:2023-06-2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
买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吴可可 | ||
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吴可可持有的无锡旭浦51%股权。 |
公告日期:2022-12-16 |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陕西天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根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在新型锂电池材料及电池业务方面的布局,提升公司在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储备,经公司与陕西天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及其原股东友好协商一致,公司与标的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33.33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266.67万元作为溢价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2.91%的股权。本次增资款专项用于标的公司氟磷酸钒锂产品中试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公告日期:2022-07-11 | 交易金额:82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8%股权 |
||
买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田丽华,顾俊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近日,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无锡能源”)的股东田丽华、顾俊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638万元的对价受让田丽华持有的保力新无锡能源14%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一”),其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公司以人民币182万元的对价受让顾俊持有的保力新无锡能源4%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二”),对应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共持有保力新无锡能源89%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2-06-06 | 交易金额:6047.63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76%股权 |
||
买方:张宇 | ||
卖方:郭鸿宝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拍卖通知书》,鉴于上述司法拍卖已经流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将于2022年6月5日10时至2022年6月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上述郭鸿宝持有的公司33,639,620股股票在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中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网络拍卖。 今日,公司通过查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获悉,郭鸿宝持有的公司33,639,620股股票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 |
公告日期:2022-01-10 | 交易金额:9087.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77%股权 |
||
买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郭鸿宝 | ||
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通过自查并收到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沪02执351号之三】(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沪02执351号之三】(以下简称“《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鉴于上述司法拍卖已流拍,经国泰君安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将郭鸿宝先生持有的公司33,043,321股股票司法股过户至国泰君安名下。 |
公告日期:2021-12-15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南纽思曼导航定位科技有限公司17.241%股权 |
||
买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南纽思曼导航定位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瑞消防”或“投资方”)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剩余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达明科技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该项目部分剩余资金2,500万元对湖南纽思曼导航定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思曼”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纽思曼17.241%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1-12-15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三门峡百姓新能源汽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8%的认缴出资份额 |
||
买方:三门峡百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安鼎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调整,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安鼎新能源与百姓汽车签署了《关于三门峡百姓新能源汽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深圳安鼎新能源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19.98%的认缴出资份额(尚未实缴)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百姓汽车。 |
公告日期:2021-11-30 | 交易金额:736.2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1.0976%股权 |
||
买方:成都德同海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威特龙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安排,威特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映标先生承诺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作为上述异议股东,根据上述权益保护措施的安排,公司与威特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映标先生指定的第三方成都德同海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德同海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威特龙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的一个月内,公司以取得威特龙股票的成本价8.18元/股的价格向成都德同海威转让持有的威特龙全部90万股股份,股权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736.2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3-04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10%股权 |
||
买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拓宽公司新能源产品的销售渠道,满足公司锂电池产品在低速智能出行领域的布局,经公司与深圳瑞迪泰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迪泰科”或“标的公司”)及其原股东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增资协议》、《增资补充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瑞迪泰科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22.22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1977.78万元作为溢价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瑞迪泰科10%的股权。同时,若瑞迪泰科完成相应的业绩承诺,公司将进行进一步增资、收购,直至公司取得瑞迪泰科51%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1-01-01 | 交易金额:1.14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3%股权 |
||
买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李瑶 | ||
交易概述: 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以物抵债的裁定,将李瑶名下所持有的108,500,000股(限售股)保力新股票作价人民币113,708,000元抵偿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李瑶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金林合计持股比例由6.05%变动至3.51%。目前,李瑶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金林持有本公司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
公告日期:2020-11-13 | 交易金额:568.4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珈伟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71%股权 |
||
买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田丽华,顾建,顾俊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重整后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新能源锂电池业务做大做强,经公司与珈伟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珈伟”或“标的公司”)的股东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田丽华、顾俊及顾健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经公司与无锡鑫盛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敏友好协商,就合作运营新能源锂电相关业务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关于珈伟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拟受让无锡珈伟股东顾健的全部股权以及股东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田丽华、顾俊的部分股权并按照认缴出资额对无锡珈伟进行实缴出资,投资金额共计3,55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无锡珈伟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1%。 |
公告日期:2020-08-28 | 交易金额:2112.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湖北利同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 |
||
买方: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重整后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理顺公司业务板块的管理架构,优化业务板块管理模式,实现业务资源整合,最大程度实现经济效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宏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燊电子”或“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利同55%股权转让给宏燊电子,转让价格按照实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112万元。 |
公告日期:2020-07-03 | 交易金额:275.22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195.9624万股股权 |
||
买方:江建林 | ||
卖方:郭鸿宝 | ||
交易概述: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江建林,竞买代码:27469448,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郭鸿宝持有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16)股票”,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752,213.62元(贰佰柒拾伍万贰仟贰佰壹拾叁圆陆角贰分)。同时,法院要求竞买人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
公告日期:2020-06-11 | 交易金额:318.96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195.9624万股股权 |
||
买方:郑俊波 | ||
卖方:郭鸿宝 | ||
交易概述: 今日,公司通过网络自查发现,郭鸿宝持有的公司1,959,624股无限售流通股已通过网络竞价成交,现将拍卖情况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郭鸿宝持有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名称:坚瑞沃能,证券代码:30011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959,624股。起拍价: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1,959,624股)乘以70%,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5,000元及其倍数。网络拍卖竞价结果: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郑俊波,竞买代码:26391972,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郭鸿宝持有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16)股票”,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189,590.88元(叁佰壹拾捌万玖仟伍佰玖拾圆零捌角捌分)。同时,法院要求竞买人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
公告日期:2020-05-01 | 交易金额:1.2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Altura Mining Limited251361249股股权 |
||
买方:永杉国际有限公司 | ||
卖方:福瑞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缓解资金压力,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满足恢复生产的资金需求,以及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控股”或“卖方”)与永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国际”或“买方”)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福瑞控股所持有的Altura公司全部股票(共计251,361,249股)转让予永杉国际,股权转让款为25,136,124.90澳元(每股0.1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20,248,707.91元。 本次股权转让给公司造成亏损大约为人民币4,469万元。 |
公告日期:2020-05-01 | 交易金额:6.2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位于舒城县杭埠镇街道社区的三宗土地、厂房及地上建筑物,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位于舒城县杭埠开发区香樟大道两侧两宗土地、厂房等 |
||
买方: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告知孙公司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厂房及地上建筑物通过网络竞价成交。 |
公告日期:2020-05-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电池等资产的所有权及其他权益,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电池等资产的所有权 |
||
买方:深圳市聚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在执行深圳市聚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李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11月18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产成品、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评估价值共计45,448,020.86元。买受人深圳市聚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最高价45,448,020.86元竞得。 本院经审查认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虽已裁定受理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破产审查,但本院拍卖在先,收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破申410号民事裁定书后,本院的拍卖行为有效。因本次拍卖将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和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的资产整体打包拍卖,且未作出拍卖裁定及交付,财产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故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资产,本院不予处置。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电池等资产(价值共计38,277,643.34元)的所有权及其他权益归买受人深圳市聚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郴州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有的电池等资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深圳市聚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19-12-30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且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出现被暂停上市风险。因坚瑞沃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根据债权人陕西凯瑞达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9月30日依法裁定受理坚瑞沃能重整一案。 |
公告日期:2019-10-21 | 交易金额:1.4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武汉春之雨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用户姓名武汉春之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N3305于2019年08月1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达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
公告日期:2019-10-21 | 交易金额:4170.3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858.3430万股股权 |
||
买方: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李瑶 | ||
交易概述: 用户姓名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U8637于2019年09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李瑶持有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16)28,583,430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
公告日期:2019-08-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1.81%股权 |
||
买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李瑶 | ||
交易概述: 李瑶先生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于2017年10月27日签署了《中泰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进行了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质押股数合计为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查发现,大股东李瑶先生持有的44,000,000股公司股票已转让给中泰证券。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后续,在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将对该事项进行详细披露。 |
公告日期:2017-08-26 | 交易金额:7762.77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坚瑞恒安与消防工程相关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 |
||
买方:邓进,安沛,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卖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永安”、“标的公司”或“丙方”)盈利能力较弱且业绩增长低于预期,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持有坚瑞永安100%的股权以6,9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邓进(以下简称“乙方一”)及安沛(以下简称“乙方二”)(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同时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恒安”或“丁方”)与消防工程相关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以账面净值合计8,527,702.55元的价格转让给坚瑞永安。 |
公告日期:2017-05-31 | 交易金额:94.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 |
||
买方:张赞锋 | ||
卖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力拓科技自承接公司全部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业务以来,业务收入规模大幅萎缩,盈利能力一直没有得到提升和改善,根据公司向新能源产业转型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持有力拓科技47%的股权以9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赞锋(以下简称“乙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力拓科技4%的股权,将丧失对其的控股权,同时公司不再从事S型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公告日期:2017-01-24 | 交易金额:492.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9.19%股权 |
||
买方:徐光强 | ||
卖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参股公司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坚瑞应急”)自成立以来长期亏损,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负担,为了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回笼资金,公司拟以492万元的价格将持有坚瑞应急19.19%的股权转让给徐光强(以下简称“乙方”)。 |
公告日期:2016-12-26 | 交易金额:4161.60万澳大利亚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Altura Mining Limited19.9%股权 |
||
买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Altura Mining Limited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坚瑞沃能”)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Altura Mining Limited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与Altura Mining Limited(ASX:AJM)(以下简称“Altura”或“AJM”)签订《认购与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每股0.136澳元的价格认购Altura发行的3.06亿股票,交易总金额为4,161.6万澳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Altura19.9%的股份。 |
公告日期:2016-12-02 | 交易金额:3588.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52%股权 |
||
买方:北京瑞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赛尔”、“标的公司”或“丙方”)盈利能力较弱且业绩增长低于预期,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持有北京福赛尔52%的股权以3,5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瑞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帮”或“乙方”),同时将公司与火灾报警系统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债权期末余额共计54,465,453.06元,净值33,129,678.22元,以3,31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福赛尔。 |
公告日期:2016-08-31 | 交易金额:52.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李瑶,李金林,耿德先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李瑶、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盈佳”)、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联恒丰”)、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道天枫”)和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达”)持有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由郭鸿宝拟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君彤新能源(暂定名,由上海国泰君安君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基金)、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南昌市水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5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前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以坚瑞消防向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50,000万元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前提条件。就除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外的其余4名特定对象,其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该部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
公告日期:2016-08-27 | 交易金额:2014.2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西安美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郭鸿宝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安美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安消防”)100%股权以20,142,706.87元的价格转让给郭鸿宝先生。 |
公告日期:2016-06-29 | 交易金额:197.7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武汉华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 |
||
买方:陈起源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将控股子公司武汉华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盛电子”或“标的公司”)65%股权以197.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陈起源(以下简称“乙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6-02-03 | 交易金额:148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33%的股权 |
||
买方:北京瑞帮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北京瑞帮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于2015年12月3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尔”或“标的公司”)33%的股权以人民币1,4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
公告日期:2015-07-01 | 交易金额:3735.88万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CNinsure Inc 5.5%股份 |
||
买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Kingsford Resources Limited | ||
交易概述: 为了通过消防业务和保险业务的相互合作,提供消防安全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消防安全需求,改善公司的盈利模式和生态环境,使公司由消防产品供应商向消防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升级,进而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与 CNinsure Inc(中文名称“泛华企业集团”以下简称“泛华保险”)的直接持股股东 Kingsford Resources Limited 签定《股份购买协议》,公司通过拟设立的香港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泛华保险股份 63,320,000 股普通股,占泛华保险发行在外普通股的5.5%,价格为 0.59 美元/普通股(折合 11.8 美元/ADS),交易对价总额为 37,358,800 美元。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 |
公告日期:2015-04-08 | 交易金额:4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4%股权 |
||
买方:邓进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特种消防自2013年10月成立以来,没有业务发生,为促进公司在特种消防设备业务方面的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引入新股东,公司认为定价以注册资本为依据,将持有特种消防4%的股权以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自然人邓进,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告日期:2015-04-08 | 交易金额:74.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州绿荫消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邓进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广州绿荫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绿荫”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7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邓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5-04-08 | 交易金额:6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坚瑞环球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坚瑞环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环球”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参股公司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应急”)。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5-04-08 | 交易金额:23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西安新思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杜弘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消防”或“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思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化工”)100%股权以2,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杜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5-04-0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吉林省辰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卖方:张程,张大高 | ||
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公司消防工程业务模式的建设,拓展新市场和新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坚瑞永安安全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永安”或“甲方”)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吉林省辰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辰禹”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5-01-08 | 交易金额:4.2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达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童新建,童建明,上海傲英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 ||
交易概述: 坚瑞消防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童新建、童建明、上海傲英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丁赤、叶云优、霍建华、吴婷、孙喜生合法持有的达明科技合计100%股份。 |
公告日期:2014-12-10 | 交易金额:328.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
||
买方:李先军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安全应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坚瑞应急”或“标的公司”)于2012年01月21日完成工商注册,主要经营消防设备、安防设备、安全应急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消防设备、安防设备、劳保用品、安全应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消防产品知识的咨询与宣传;消防设备维护与保养。 坚瑞应急自成立以来长期亏损,其主要产品——便携式气溶胶灭火器,尚处于市场培育期,在产品质量的提高、行业标准的制定、国内的销售许可、市场的拓展等方面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坚瑞应急成立两年以来持续亏损,已经给上市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负担,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因此公司拟将持有坚瑞应急的40%股权转让给李先军,双方以经审计的坚瑞应急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以及坚瑞应急2014年9月以无形资产增资的金额为依据,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而后李先军按照坚瑞应急注册资本价格向坚瑞应急增资2,672万元。 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坚瑞应急注册资本金为3,928.45万元,公司出资753.87万元人民币,占坚瑞应急19.19%的股权;李先军出资3,174.58万元,占坚瑞应急80.81%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4-07-1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16.5%股权 |
||
买方: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心人员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3年1月22日与崔德印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1,275万元收购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尔”)8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因福赛尔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50万元向福赛尔增资,福赛尔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福赛尔股权结构不变,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公司于2013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25万元向福赛尔增资,福赛尔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福赛尔股权结构不变,注册资本从1,5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公司持有福赛尔85%的股权。 为增强福赛尔经营管理层核心人员的凝聚力,加快福赛尔的业务发展,保持人员的长期稳定,公司拟与福赛尔骨干员工代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更好地激励福赛尔的骨干员工,提升福赛尔的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鉴于公司于2013年收购福赛尔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综合考虑福赛尔其他情况及对未来市场经营预期,以1,500万元的整体作价为基础,收购福赛尔85%的股权。现结合公司对福赛尔的增资情况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福赛尔出具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福赛尔资产状况及以往估值情况,双方一致同意将福赛尔整体作价为3,500万元,并以此作为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
公告日期:2013-12-11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20%股权 |
||
买方:西安中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消防”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坚瑞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消防”)于2013年10月22日完成工商注册,主要经营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的开发、生产、销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等。 为了拓展公司系列产品在军队系统内的渠道,公司与西安中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尚智能”)合作,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种消防为载体,共同从事军工消防业务。 公司以1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特种消防20%股权给中尚智能,同时由中尚智能向特种消防增资500万元人民币。 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特种消防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占特种消防40%的股权;中尚智能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占特种消防60%的股权。 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3-07-25 | 交易金额:127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85%的股权 |
||
买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崔德印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与崔德印先生于2013年1月22日在西安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275万元收购北京福赛尔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赛尔”)85%的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福赛尔85%的股权,北京福赛尔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3-05-17 | 交易金额:4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编号为FD1-5-3号用地使用权 |
||
买方: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西安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购买土地的议案》 ,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且以4,05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和450万元募投项目资金(合计4500万元),竞价购买位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安沣渭新区),面积约为150亩的土地使用权 |
公告日期:2013-04-24 | 交易金额:766.7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武汉华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 |
||
买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陈起源 | ||
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公司"消防工程"业务模式的建设,拓展新市场和新渠道,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766.7 万元收购武汉华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盛电子")65%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2-10-26 | 交易金额:1659.71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证号为:X京房产权证开字第011754号房屋 |
||
买方: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 ||
卖方:汇龙森欧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投资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购置火灾报警系统项目中房产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全资子公司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汇龙森欧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协议》.董事会同意:出资16,597,086元(壹仟陆佰伍拾玖万柒仟零捌拾陆圆)购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证号为:X京房产权证开字第011754号房屋,并授权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有关事宜,授权钟伟先生代表北京坚瑞恒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相关单位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
公告日期:2011-08-26 | 交易金额:25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陕西艾尔索消防设施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
||
买方:胡春芬,周永清,李月莉 | ||
卖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因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能力不强,同意将持有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全部的51%股权转让予该公司自然人股东胡春芬、周永清、李月莉,转让价格为255万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与该等自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06-20 | 交易金额:326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汇龙森国际企业港9A号楼B栋,为独栋建筑,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为3619.35平方米. |
||
买方: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汇龙森欧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坚瑞消防营销中心(北京)总投资3,9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购置及装修、视频传输、办公设备等.其中场地购置及装修费用326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510万元,相关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22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8-01 | 交易金额:9657.79 万元 | 转让比例:1.74 % |
出让方:郭鸿宝 | 交易标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寿春,张宇 | ||
交易影响:1、郭鸿宝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已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告日期:2022-06-06 | 交易金额:6047.63 万元 | 转让比例:0.76 % |
出让方:郭鸿宝 | 交易标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宇 | ||
交易影响: 1、郭鸿宝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已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竞价结果依据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本次拍卖标的最终成交结果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
公告日期:2022-01-10 | 交易金额:9087.00 万元 | 转让比例:0.77 % |
出让方:郭鸿宝 | 交易标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郭鸿宝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司法裁定以股抵债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2、目前国泰君安尚未办理上述以股抵债相关的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以股抵债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日期:2021-01-01 | 交易金额:11370.80 万元 | 转让比例:2.53 % |
出让方:李瑶 | 交易标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07-03 | 交易金额:275.22 万元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郭鸿宝 | 交易标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建林 | ||
交易影响:1、本次郭鸿宝先生持有的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2、截至本公告日,郭鸿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73,133,8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8%,其控制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瑞新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303,030,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新能源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3.46%。目前,郭鸿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其控制下的坚瑞新能源持有本公司302,990,508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6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2%;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新能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郭鸿宝先生持有的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不会使公司第二大股东产生变化。 |
公告日期:2019-10-21 | 交易金额:4170.32 万元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李瑶 | 交易标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李瑶先生的股票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告日期:2019-08-2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81 % |
出让方:李瑶 | 交易标的: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李瑶先生的股票被转让及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告日期:2023-05-19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产品品类,满足公司大容量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的产能规划需求,拓宽公司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与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林波斯”或“乙方”)、西安贝里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里安公司”或“丙方”)签署《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0%;奥林波斯认缴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45%;贝里安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 20230519:现对原公告中关于共同投资方贝里安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合资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进行补充说明。 |
公告日期:2023-02-20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 |
公告日期:2022-05-12 |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高保清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1年7月6日,公司与高保清女士签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高保清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高保清女士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总额不低于7,000万元(含本数),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20210728:股东大会通过 20210823: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9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10924:2021年9月24日,公司与高保清女士签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高保清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高保清女士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总额不低于7,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20210927: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11015:根据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公司近日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1027: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逐项核查并予以落实。鉴于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同步更新三季报尚未准备完毕,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提交问询函的回复。为切实稳妥地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详尽落实问询函中列示问题,公司拟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并预计问询函回复届满之日(即2021年10月27日)起延期至2021年11月5日前向贵所提交问询函的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1102: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20211118:根据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公司近日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1124: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11125:补充更正公告 20211126: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296号)。 20211201: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20220107: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20004号) 20220113: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落实,现根据要求对《落实函》的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20220228: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3号) 20220512:2022年5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
公告日期:2022-04-27 | 交易金额:496.6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隔膜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隔膜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400.0000万元。 20220427: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4,965,960.34元 |
公告日期:2022-04-27 | 交易金额:1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隔膜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材锂膜(常德)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隔膜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300.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1-12-27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中兴”)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 20211227:为进一步满足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中兴”)在2021年9月已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的基础上,本次继续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目前合计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本次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 |
公告日期:2021-05-19 | 交易金额:861.3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产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安鼎”)与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锂”)签署了《采购订单》,内蒙安鼎向湖南中锂采购了3,575,532㎡的湿法隔膜,采购金额为3,933,085.20元(含税)。 20210420: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为8,613,240.50元。 2021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5-19 | 交易金额:376.1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度丁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电芯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2020年期间与关联方浙江度丁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度丁”)发生了以销售商品为目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761,061.95元。 2021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5-19 | 交易金额:306.3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安鼎”)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与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锂”)发生了以采购原材料为目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63,927.9元。 2021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9-26 | 交易金额:2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债权 |
交易方: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目前依然面临严峻的债务危机,为盘活资产,加速债务剥离,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沃特玛及其子公司在2019年1-6月与关联方新沃运力发生以抵债为目的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8,382,909.68元。同时,公司预计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沃特玛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新沃运力发生以抵债为目的的关联交易事项,关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该关联交易的类型为:向关联人新沃运力采购商品。 201909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5-31 | 交易金额:9620.4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租物流车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收入,公司预计2018年度公司孙子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富沃能”)与关联方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沃运力”)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关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该关联交易的类型为关联租赁。 20190430:2018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9620.4020万元。 2019053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4-27 | 交易金额:7090.7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收入,在2017年期间与关联方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沃运力”)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090.74万元,该关联交易的类型为关联租赁。 |
公告日期:2017-12-05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李瑶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大股东、董事、总经理李瑶先生,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无偿借款,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循环提取使用,无须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按照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全年足额使用,可为公司节约大约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费用。 2017120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4-19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李瑶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经营发展需要以及降低其融资成本的目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瑶先生为沃特玛提供3亿元的无偿借款,为期不超过4个月。 |
公告日期:2016-09-12 | 交易金额:0.8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西安美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1、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西安美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安消防”或“甲方”)于2016年9月10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以8,238元/年的价格,租用美安消防所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房产的部分场所。 2、美安消防的实际控制人为郭鸿宝先生,郭鸿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878,686股,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1,515,152股,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8,393,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6%,郭鸿宝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美安消防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6-08-31 | 交易金额:27323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李瑶,李金林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李瑶、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盈佳”)、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联恒丰”)、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道天枫”)和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达”)持有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由郭鸿宝拟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君彤新能源(暂定名,由上海国泰君安君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基金)、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南昌市水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5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前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以坚瑞消防向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50,000万元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前提条件。就除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外的其余4名特定对象,其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该部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
公告日期:2016-08-31 |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李瑶、李金林、耿德先、刘坚、朱金玲、李飞、董丹舟、陈曦、佘静、史晓霞、蔡俊强、李细妹、钟向荣、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盈佳”)、北京德联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联恒丰”)、厦门京道天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道天枫”)和深圳市天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达”)持有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由郭鸿宝拟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君彤新能源(暂定名,由上海国泰君安君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基金)、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南昌市水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5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前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以坚瑞消防向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50,000万元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前提条件。就除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外的其余4名特定对象,其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该部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 20160412:第三届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0428:股东大会通过 20160616: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6062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0624: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函【2016】第178号) 20160719: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 20160831: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9月2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
公告日期:2016-08-27 | 交易金额:2014.2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郭鸿宝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安美安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安消防”)100%股权以20,142,706.87元的价格转让给郭鸿宝先生。 |
公告日期:2016-02-03 | 交易金额:27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颜艳萍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与杜增虎、张小杰及颜艳萍签署《捷泰信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拟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陕西捷泰信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信”),主要从事七氟丙烷等新型气体灭火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016020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12-15 | 交易金额:4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郭鸿宝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坚瑞消防拟向包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其中郭鸿宝承诺认购不低于配套募集资金总额的30%。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收购款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不足部分由坚瑞消防自筹解决。 20140514: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0604:股东大会通过 20140612:2014年6月12日,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590号)。 20140701:于2014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590号). 20140814:于2014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0140815:董事会通过《<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与达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140821:于2014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4年第41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40919:接中国证监会通知,因参与本次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我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 20141121:接中国证监会通知,恢复审核我公司并购重组申请。 20141215:于2014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43号《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童新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同时本次交易标的达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0日完成组织形式变更,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达明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达明科技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达明科技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4-01-28 | 交易金额: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郭鸿宝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西安应急提供借款人民币300万元。西安应急参照郭鸿宝先生股票质押回购的资金成本,向其支付资金使用费,即8.5%,借款期限:十二个月。借款原因:鉴于西安应急自身融资能力较低,无法获得贷款。借款目的:主要用于西安应急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周转,降低融资成本。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5-13 | 原始质押股数:336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5-10至 -- |
出质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05月10日将其持有的336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25 | 原始质押股数:9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4-22至 -- |
出质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04月22日将其持有的9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27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26至 -- |
出质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王宫傲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3年07月26日将其持有的8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王宫傲。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13 | 原始质押股数:1041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12至 -- |
出质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3年07月12日将其持有的1041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05 | 原始质押股数:1041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04至 -- |
出质人: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3年07月04日将其持有的1041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7-13 | 本次解押股数:10417.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7-12 |
解押相关说明: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3年07月12日将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10417.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5-23 | 原始质押股数:4046.244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5-20至 -- |
出质人:高保清 | ||
质权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高保清于2022年05月20日将其持有的4046.244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5-15 | 本次解押股数:4046.244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5-12 |
解押相关说明:
高保清于2023年05月12日将质押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4046.244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4-12 | 原始质押股数:158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08至 2021-07-07 |
出质人: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04月08日将其持有的158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6-11 | 本次解押股数:158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6-10 |
解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06月10日将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158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3-26 | 原始质押股数:40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3-25至 2021-06-24 |
出质人: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03月25日将其持有的40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1-04 | 本次解押股数:40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2-31 |
解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12月31日将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40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29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2-24至 2021-01-24 |
出质人: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李雨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将其持有的3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李雨。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06 | 本次解押股数:3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30 |
解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04月30日将质押给李雨的3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29 | 原始质押股数:7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2-24至 2021-01-24 |
出质人: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林桌如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将其持有的7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林桌如。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4-21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20 |
解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04月20日将质押给林桌如的3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14 | 原始质押股数:4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5-13至 -- |
出质人: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0年05月13日将其持有的42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5-15 | 本次解押股数:4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5-12 |
解押相关说明:
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3年05月12日将质押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42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13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05至 2019-06-07 |
出质人:童新建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童新建于2018年06月05日将其持有的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1 | 原始质押股数:8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28至 2018-04-27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8年03月28日将其持有的8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1 | 原始质押股数:5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28至 2018-05-10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8年03月28日将其持有的5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1 | 原始质押股数:4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28至 2018-05-25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8年03月28日将其持有的44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1 | 原始质押股数:5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28至 2018-08-07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8年03月28日将其持有的5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1 | 原始质押股数:205.96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04至 2018-04-25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8年04月04日将其持有的205.96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11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10至 2019-02-12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8年04月10日将其持有的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09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2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02至 2018-04-25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8年04月02日将其持有的500.0002万股股份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09 | 原始质押股数:95.25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02至 2019-06-07 |
出质人:童新建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童新建于2018年04月02日将其持有的95.25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23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13至 2019-02-13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8年02月13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1 | 本次解押股数:35.15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通过自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数据后获悉,招商证券又分别于2020年1月17日、1月20日将郭鸿宝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351,500股强制卖出。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15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13至 2018-12-13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的1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5-13 | 本次解押股数:807.9475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5-11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22年05月11日将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07.947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1 | 原始质押股数:4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5至 2018-10-25 |
出质人:李瑶 | ||
质权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瑶于2017年10月25日将其持有的4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1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7至 2018-10-27 |
出质人:李瑶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瑶于2017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3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01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7至 2018-10-27 |
出质人:李瑶 | ||
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瑶于2017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1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28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6至 2019-10-26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7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12月07日将质押给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7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1 | 原始质押股数:108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29至 2020-09-29 |
出质人:李瑶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瑶于2017年09月29日将其持有的108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7 | 原始质押股数:345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25至 2019-09-02 |
出质人:李瑶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瑶于2017年09月25日将其持有的345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7 | 原始质押股数:2479.72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12至 2018-03-12 |
出质人:李金林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李金林于2017年09月12日将其持有的2479.72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原始质押股数:3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31至 2018-07-30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7月31日将其持有的3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原始质押股数:3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07至 2018-08-07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8月07日将其持有的3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9 | 原始质押股数:2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8至 2019-06-07 |
出质人:童新建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童新建于2017年06月08日将其持有的2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31 | 原始质押股数:163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25至 2018-05-25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5月25日将其持有的163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18 | 原始质押股数:185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6至 2018-05-10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5月16日将其持有的185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11 | 原始质押股数:201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0至 2018-05-10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5月10日将其持有的201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18 | 本次解押股数:2015.99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5月1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15.99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8 | 原始质押股数:26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18-04-27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4月27日将其持有的26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11 | 原始质押股数:29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09至 2018-02-09 |
出质人: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长园盈佳于2017年2月9日将所持有的坚瑞沃能部分有限售流通股共计29,680,000股(占坚瑞沃能总股本的2.44%)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2月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2月9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08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06至 2020-02-05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2月06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9-27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9-26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9月26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6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14至 2017-12-14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12月14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6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15至 2017-12-14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12月15日将其持有的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02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01至 2017-12-01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12月01日将其持有的4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9-27 | 本次解押股数: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9-26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9月26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03 | 原始质押股数:467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02至 2019-11-02 |
出质人: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11月02日将4676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12 | 原始质押股数:21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11至 2017-08-01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10月11日将2,150,000股股份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本次解押股数:4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01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8月01日将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29 | 原始质押股数:2886.0029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28至 2019-09-30 |
出质人: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9月28日将2886.0029万股股份质押给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19 | 原始质押股数:7215.007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14至 2019-09-16 |
出质人: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坚瑞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9月14日将72,150,073股股份质押给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05 | 原始质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04至 --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8月4日将2300万股股份质押给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29 | 本次解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28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将质押给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2300万股解除质押,解押日期为2016年09月28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03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02至 2017-08-01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8月2日将16,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本次解押股数:3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01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8月01日将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02 | 原始质押股数:61.958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01至 2016-11-30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8月1日将619,586股股份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4 | 本次解押股数:123.917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02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5月02日将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23.9172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9 | 原始质押股数:232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8至 2018-07-27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7月28日将2321万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8-04 | 本次解押股数:232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8-03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先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3,210,000股已于2016年8月3日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8 | 原始质押股数:1431.9809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7至 2017-07-27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在2016年07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31.9809万股股票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8-08 | 本次解押股数:2863.9618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27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7月27日将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863.9618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8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7至 2016-11-28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在2016年07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万股股票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15 | 本次解押股数:1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12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5月12日将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8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8 | 原始质押股数:1431.9809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7至 2018-01-25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在2016年07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31.9809万股股票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8 | 原始质押股数:1431.9809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7至 2016-10-27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在2016年07月2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31.9809万股股票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0-28 | 本次解押股数:1431.9809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0-27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将其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31.9809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6 | 原始质押股数:2568.06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5至 2018-07-25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在2016年7月25日将2568.06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5 | 原始质押股数:1431.9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2至 2018-07-22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在2016年7月22日将14319400股质押给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1 | 原始质押股数:100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9至 2018-07-18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在2016年07月1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8万股股票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4 | 本次解押股数:201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02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5月02日将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201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5-19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5-17至 --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05月17日将1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9-27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9-21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7年09月21日将质押给深圳科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3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25 | 原始质押股数:2122.631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23至 2015-12-22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23日,郭鸿宝先生将其于2014年12月23日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365天的高管锁定股31,839,472股(除权后)进行购回解除质押,并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12-25 | 本次解押股数:3183.947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23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23日,郭鸿宝先生将其于2014年12月23日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365天的高管锁定股31,839,472股(除权后)进行购回解除质押,并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25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6-25至 2015-12-24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24日,郭鸿宝先生将其于2015年6月25日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182天的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股(除权后)进行购回解除质押,并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12-25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24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24日,郭鸿宝先生将其于2015年6月25日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182天的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股(除权后)进行购回解除质押,并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22 | 原始质押股数:4116.768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21至 2016-12-20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21日,郭鸿宝先生将其上述解除质押的高管锁定股41,167,680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2月20日,本次业务已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6 | 本次解押股数:4116.768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25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7月25日将其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116.768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16 | 原始质押股数:3099.1859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15至 2016-12-14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1,900,000股、高管锁定股19,091,859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4日。本次业务已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2 | 本次解押股数:3099.1859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21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将其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099.1859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0-23 | 原始质押股数:10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0-22至 2016-10-16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0,5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360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0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6日。本次业务已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6 | 本次解押股数:10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25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于2016年7月25日将其质押给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050.00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8-17 | 原始质押股数:1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8-13至 2016-08-13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高管锁定股18,000,000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8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8月13日。本次业务已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2 | 本次解押股数:1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21 |
解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将其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00.00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23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6-24至 2016-06-13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6,3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183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4日。本次业务已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6,300,000股股票于2014年6月24日质押给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183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4日。郭鸿宝先生在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之前,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183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交易,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5年6月19日。本次业务已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09-11 | 本次解押股数:9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9-08 |
解押相关说明: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通知,获悉郭鸿宝先生将其于2014年6月24日质押给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183天(已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交易,延期至2016年6月13日)的无限售流通股9,450,000股(除权后)进行提前购回解除质押,并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2-25 | 原始质押股数:7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6-24至 2015-12-24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7,500,000股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92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9月24日。本次业务已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7,500,000股于2014年6月24日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92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9月24日。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之前,郭鸿宝先生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交易,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4年12月24日。本次业务已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7,500,000股股票于2014年6月24日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92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于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进行延期购回交易,将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4年12月24日。郭鸿宝先生在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交易到期后再次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4日。本次业务已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10-27 | 本次解押股数:112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0-23 |
解押相关说明: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通知,获悉郭鸿宝先生将其于2014年12月25日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365天的无限售流通股11,250,000股(除权后)进行提前购回解除质押,并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2-24 | 原始质押股数:3203.2894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12-23至 2015-12-23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关于部分股权质押变动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32,032,894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2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3日。本次业务已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高管锁定股48,049,341股(除权后)于2013年12月23日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2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3日。郭鸿宝先生于2014年12月17日将上述质押的股票进行部分提前购回解除质押,剩余质押股票25,626,315股。在剩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日,郭鸿宝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交易,将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5年12月23日。本次业务已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2-22 | 原始质押股数:3244.512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18至 2015-12-18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12月18日,郭鸿宝先生将其上述解除质押的32,445,12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8日。本次业务已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12-22 | 本次解押股数:4116.768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18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18日,郭鸿宝先生将其于2014年12月18日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365天的高管锁定股41,167,680股(除权后)进行购回解除质押,并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1-25 | 原始质押股数:21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10-30至 2015-10-30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先生已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1690万股和无限售流通股500万股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0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0月30日。本次业务已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高管锁定股1,690万股和无限售流通股500万股于2013年10月30日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0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0月30日。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之前,郭鸿宝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交易,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5年10月30日,本次业务已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11-23 | 本次解押股数:2022.790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0-30 |
解押相关说明: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通知,获悉郭鸿宝先生将其于2013年10月30日质押给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锁定股19,091,859股(除权后,下同)及11,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购回解除质押,并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0-30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0-29至 2015-04-29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郭鸿宝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股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为期183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29日。本次业务已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04-30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4-29 |
解押相关说明: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通知,获悉郭鸿宝先生于2014年10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2,000,000股股份已于2015年4月29日解除质押,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11-22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11-18至 2013-11-17 |
出质人:郭鸿宝 | ||
质权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接到股东郭鸿宝先生通知:郭鸿宝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1600万股股份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二年. |
||
解押公告日期:2013-12-04 | 本次解押股数:3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2-03 |
解押相关说明: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通知,获悉郭鸿宝先生于2011年1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3,200万股(本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实施完成了2012年度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郭鸿宝先生原质押股份由1,600万股增至3,200万股)股份已于2013年12月3日解除质押,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冻结公告日期:2018-05-28 | 原始冻结股数:7578.6767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8-05-15至2021-05-14 |
股东:郭鸿宝 | ||
执行冻结机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之间因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采取补充质押或购回措施,已构成违约。上海证券已启动违约处置程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郭鸿宝先生名下其他未被冻结的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75,786,767股股票进行司法冻结,以确保上海证券的债权。 |
冻结公告日期:2018-05-15 | 原始冻结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8-05-07至2021-05-06 |
股东:郭鸿宝 | ||
执行冻结机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郭鸿宝先生与上长江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之间有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采取补充质押或购回措施,已构成违约。长江证券已启动违约处置程序,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郭鸿宝先生名下在长江证券质押的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12,000,000股股票进行司法冻结,以确保长江证券的债权。截至本公告日,郭鸿宝先生名下相关股票共计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12,000,000股。 |
冻结公告日期:2018-05-15 | 原始冻结股数:2378.302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8-04-04至2021-04-03 |
股东:李金林 | ||
执行冻结机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李金林持有的2378.3020万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8年4月4日至2021年4月3日。 |
冻结公告日期:2018-04-24 | 原始冻结股数:19017.2438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8-04-20至-- |
股东:郭鸿宝 | ||
执行冻结机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的通知,获悉上海证券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郭鸿宝先生名下在上海证券质押的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0116)80,000,000股股票进行司法冻结,以确保上海证券的债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04月20日做出裁定,冻结郭鸿宝先生名下相关股票。截至2018年04月23日,郭鸿宝先生名下相关股票共计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190,172,438股。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同花顺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同花顺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同花顺对在同花顺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同花顺提供的包括同花顺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同花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