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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

i问董秘
企业号

300157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5-10-10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买方:石家庄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卖方: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概述:

经君丰华益与石家庄恒扬协商一致,君丰华益将基于(2023)京仲裁字第1081号《裁决书》及君丰华益与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签署的《和解协议》项下对公司所享有的剩余债权转让给石家庄恒扬。为此,现通知公司: 请公司在本《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后,向石家庄恒扬履行(2023)京仲裁字第1081号《裁决书》及《和解协议》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还款义务。

公告日期:2024-06-13 交易金额:1.33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7%股权

买方: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卖方: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收到海吉雅、银川中能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银川中能与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到期,且双方不再续签。本次权益变动前,银川中能持有上市公司66,000,000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9.27%。根据前述报告,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如下:1、银川中能收到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书,该院于2022年2月13日至14日委托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对银川中能持有的上市公司900万股股票,进行拍卖,并已拍卖成交,上述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1.26%。2、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2)京0105执恢58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3)浙0106执9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在2023年4月至6月底期间合计卖出银川中能持有的上市公司5,933,063股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0.83%。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4)京01执恢23号”《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银川中能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中无质押登记的股票共计3,900万股的冻结,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588,257股的5.37%,并将前项中所述股票作价133,243,500元交付海吉雅抵偿等额债务,该股权已办理完过户。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银川中能持有公司12,066,937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588,257股的1.66%;海吉雅持有公司39,000,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37%。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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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 2 0.00 7168.34万 7168.34万(估) 无影响
合计 2 0.00 7168.34万 7168.34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其他 欧美克 长期股权投资 - 44.60% 7168.34万
中盈安信 长期股权投资 0.00 未公布% 0.00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4-06-13 交易金额:13324.35 万元 转让比例:5.37 %
出让方: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19-07-24 交易金额:57000.00 万元 转让比例:10.67 %
出让方:孙庚文 交易标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1、本次交易前,孙庚文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11,355,1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2、本次交易完成后,银川中能将持有公司7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7%,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孙庚文持有的公司35,355,1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银川中能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为111,355,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银川中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亚玲。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10-10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石家庄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经君丰华益与石家庄恒扬协商一致,君丰华益将基于(2023)京仲裁字第1081号《裁决书》及君丰华益与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签署的《和解协议》项下对公司所享有的剩余债权转让给石家庄恒扬。为此,现通知公司: 请公司在本《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后,向石家庄恒扬履行(2023)京仲裁字第1081号《裁决书》及《和解协议》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还款义务。

公告日期:2025-04-26 交易金额:42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交易简介:

为支持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解决公司可能面临的短期偿债压力,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晟科技”)拟向公司提供不高于4.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所需,本次借款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3个月,借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借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收取,相关具体操作事项授权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办理。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2-05-12 原始质押股数:4773.27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2-05-10至 --
出质人:李丽萍
质权人: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李丽萍于2022年05月10日将其持有的4773.27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质押公告日期:2021-04-30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28至 --
出质人: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质权人:赵丁颖
质押相关说明:

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赵丁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