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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

i问董秘
企业号

300191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11-14 交易金额:5500.00万美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石油合同签署后,南海涠洲22/04合同区完成了两口初探井WZ5-3-1井、 WZ5-3E-1井的钻探作业,并取得了重要的勘探成果。WZ5-3-1井在潜山风化壳钻遇优质缝洞储层并获得油气显示,证实了石炭系碳酸盐岩带的含油性,WZ5-3E-1井钻进石炭系灰岩潜山目的层近千米,钻遇厚层含油层,并通过两套油层3次试油测均取得了高产工业气流。公司将基于目前已钻井的钻探成果,组织专家及技术团队对WZ5-3潜山含油气构造进行快速评价,开展WZ5-3油田储储量估算及申报、开发方案编制及审查;有序推动10-3西油田进入开发阶段。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BVI子公司用于实施中国南海北部湾涠洲区块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BVI子公司金司南向其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增资5,500万美元,用于智慧石油中国南海北部湾涠洲10-3西油田暨22/04区块合同区勘探开发项目开展,投资总额由原9,000万美元增加至14,500万美元。

公告日期:2023-09-15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金司南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潜能恒信”)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并增资BVI子公司用于实施渤海09/17区块勘探开采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公司同意将“渤海05/31勘探开发项目”尚未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折合约1,107.14万美元(以2023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间价汇率7.2258计算,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由转入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投入“渤海09/17区块勘探开采项目”,同时同意通过BVI子公司金司南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司南”)向其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增资不超过4000万美元,用于智慧石油在中国渤海09/17合同区项目开展,投资总额由4800万美元变为8800万美元,增加的投资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投入,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足。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1-05-19 交易金额:28480.00 万元 转让比例:5.00 %
出让方:周锦明 交易标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青岛蓝色海洋工程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青岛海洋及青岛汇海将合计持有公司6.52%股份,本次协议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股权结构,进一步加深与战略伙伴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周锦明先生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告日期:2019-10-28 交易金额:9995.71 万元 转让比例:1.52 %
出让方:郑启芬,张海涛 交易标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5-04-02 交易金额: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青岛锦龙智能钻井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钻井,提供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根据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全资公司智慧油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油气”)陆上蒙古Ergel-12区块整体勘探部署及蒙古矿业石油局批准的2024年度工作计划,依托前期二维、三维地震采集、处理、构造解释和地质综合研究成果,在三维地震处理解释一体化的勘探思路指导下,蒙古Ergel-12区块2024年度计划实施探井3口,公司蒙古国全资公司潜能恒信蒙古勘探开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蒙古”)将承接蒙古Ergel-12区块2024年钻井总包服务,综合考虑作业周期及预算费用控制,潜能蒙古拟选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控股的天津锦龙智慧钻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锦龙”)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钻机及钻井配套设备服务。若最终选用天津锦龙及其关联公司,由此发生的天津锦龙及其关联公司提供钻机及相关配套设备服务费用预计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 20250402: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0万元。

公告日期:2025-04-02 交易金额:53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周锦明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潜能恒信为支持海外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智慧石油”)涠洲5-3油田、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推动油田早日投产,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拟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昆仑信托”)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总期限60个月,分期提款,每期不超过36个月,资金用于涠洲5-3油田、涠洲10-3油田西区项目开发生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为昆仑信托该笔借款阶段性提供2700万股股票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需就该担保向关联方周锦明先生支付担保费用。昆仑信托第1期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涠洲5-3油田开发生产,待涠洲5-3油田投产并办理应收账款质押后,公司可继续提取剩余贷款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涠洲5-3油田、涠洲10-3油田西区项目开发生产。办理完涠洲5-3油田应收账款质押且产量达标后,将解除周锦明先生提供的股票质押担保。涠洲10-3油田西区投产后亦应办理应收账款质押。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5-04-01 原始质押股数:18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03-28至 --
出质人:周锦明
质权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周锦明于2025年03月28日将其持有的1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5-04-01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03-28至 --
出质人:周锦明
质权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周锦明于2025年03月28日将其持有的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