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赵俊伟和陈诗宇为发起人由天津长荣印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000.00元,于2007年12月7日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12000040001941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莉;本公司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
本公司前身天津长荣印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公司)是经天津市红桥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津红外资(1995)17号文件《关于批准设立“天津长荣印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批复》...查看全部▼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赵俊伟和陈诗宇为发起人由天津长荣印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000.00元,于2007年12月7日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12000040001941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莉;本公司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
本公司前身天津长荣印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公司)是经天津市红桥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津红外资(1995)17号文件《关于批准设立“天津长荣印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天津市人民政府以“商外资津外资字[1995]A03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由中国台湾有恒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于1995年9月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900,000.00美元,已经天津天地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津天地会验字(1998)第756号《验资报告》”。
2003年和2004年,长荣公司经天津市北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以未分配利润和储备基金转增注册资本1,910,000.00美元,已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审验并分别出具岳津验外更(2003)第008号、(2004)第023号《验资报告》。经过上述增资后,长荣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810,000.00美元。
2004年,中国台湾有恒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荣公司49%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自然人李莉,2005年,中国台湾有恒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荣公司21%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莉;2007年,经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以津商务资管[2007]533号“关于同意天津长荣印刷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企业类型变更的批复”文件批准,中国台湾有恒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荣公司30%股权转让给天津有恒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08年7月11日变更名称为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李莉将其持有的长荣公司1.54%和0.4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赵俊伟和陈诗宇。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长荣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21,131,200.00元,其中李莉持有68%的股权,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权,赵俊伟持有1.54%的股权,陈诗宇持有0.46%的股权。
长荣公司股东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赵俊伟和陈诗宇作为发起人,以2007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以截止200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长荣公司账面净资产77,571,789.83元中的75,000,000.00元折为本公司的股本,总股份为7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00.00元,已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五联方圆验字[2007]035号”验资报告。股东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赵俊伟和陈诗宇,分别持有本公司68%、30%、1.54%及0.46%的股权。
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股权转让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李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和0.06%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天津天保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5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本公司2010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2号”文件的核准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股,增加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截止2011年3月24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732,37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267,63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19,267,63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XHZH/2010TJA2068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96号《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本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00195。
本公司2011年4月13日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变更为壹亿元人民币。
根据本公司2011年8月31日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以2011年6月30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数4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40,000,000.00元。上述转增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XHZH/2011TJA201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2011年10月17日取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壹亿肆仟万元人民币。
2012年3月29日,股东陈诗宇所持全部483,000股限售股解禁,赵俊伟所持1,617,000股限售股中的25%(即404,250股)解禁,上述股份合计887,250股由限售股转为流通股。
根据本公司2013年3月18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3年4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3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2013年5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本公司同意向沈智海、王玉信等124位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222.4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0.00元,授予日为2013年4月26日。上述增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2TJA1073号”验资报告。
2013年11月11日,赵俊伟所持1,212,750股限售股解禁,可以上市流通。
根据本公司2013年1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更正公告》,本公司同意向巴崇昌、邹荣等7位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01元,授予日为2013年12月24日。增资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142,524,000.00元。上述增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3TJA2014号”验资报告。
2014年3月31日,李莉等4名发行人股东所持限售股满36个月,达到解禁条件。根据股票发行承诺:李莉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李莉及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故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禁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解禁股份的25%,其余75%为高管锁定股。李莉于2014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400万股,于2014年8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于2014年11月6日、11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80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2013年12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2013年12月19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62号)核准,本公司向王建军、谢良玉、朱华山发行股份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235,52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759,523.00元。上述增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3TJA2002-4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62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06,044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186,189.00元。上述增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3TJA2002-6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3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根据公司2014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3年度财务业绩考核未达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且原激励对象李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公司拟对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756,000股(其中,首次授予涉及124人,除激励对象李鹏1人因离职后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全部股权激励限售股4,000股回购注销外,其余123人依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30%比例计666,00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涉及7人,依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30%比例计90,000股回购注销。)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李鹏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股共计7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一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109元/股,预留授予第一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01元/股。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76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426,189.00元。上述减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4TJA2004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5年4月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规定,本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0,426,189.00元,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426,189.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数170,426,189.00股,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170,426,18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0,852,378.00元。上述增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TJA20006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4年度财务业绩考核未达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原激励对象董华田、王泽、李天辰、杨书民、贾立涛5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宋玉刚因病去世,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本公司拟对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1,481,400股(其中,首次授予涉及123人,除激励对象董华田等6人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全部股权激励限售股71,400股回购注销外,其余117人依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30%比例,考虑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数量后1,301,40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涉及7人,依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30%比例,考虑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数量后180,000股回购注销。)以及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董华田、王泽、李天辰、杨书民、贾立涛、宋玉刚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1,400股共计1,552,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200元/股,预留授予第二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695元/股。本公司以货币方式支付回购资金人民币合计7,376,286.00元,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1,552,8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823,486.00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339,299,578.00元。该减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TJA20012号”验资报告。
2015年5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5名法人股东所持限售股满12个月,达到解禁条件,可以上市流通。
2015年8月26日,名轩投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400,000股,占公司现股份总数339,299,578股的0.12%,增持金额为9,316,000元。
2015年8月28日,名轩投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500,000股,占公司现股份总数339,299,578股的0.15%,增持金额为10,430,000元。
2015年8月28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东晖先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520,000股(其中:390,000股为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现股份总数339,299,578股的0.15%,增持金额为10,764,0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因2015年度财务业绩考核未达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三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本公司对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三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1,975,200股(其中,首次授予涉及117人依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40%比例,考虑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数量后1,735,200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涉及7人,依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40%比例,考虑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数量后240,000股回购注销。)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三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200元/股,预留授予第三期待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695元/股。本公司以货币方式支付回购资金人民币合计9,414,264.00元,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1,975,2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439,064.00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337,324,378.00元。该减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TJA2014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4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关于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9,143.00万元,发行价格为15.51元/股。截至2017年3月27日,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96,159,252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51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491,429,998.52元,扣除发行费用35,405,568.5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56,024,429.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XYZH/2017TJA20015号《验资报告》。
2017年2月23日,公司原股东名轩投资对其所持有的12,881,250股无限售股份办理追加限售手续,并对其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内11,981,250股限售股份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根据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募集资金。2017年3月27日,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96,159,252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51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491,429,998.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5,405,568.57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56,024,429.95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96,159,25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359,865,177.95元。经上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483,630.00元。该增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TJA20015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更名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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