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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10-27 交易金额:25.05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94%股权

买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事特”)于2022年12月1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恒锐”)、何思模先生的通知,东方集团、广东恒锐、何思模先生及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控股集团”)签署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广东恒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94%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广物控股集团,自股份过户完成后,东方集团在未来五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公司的31.78%股份的表决权,东方集团支持广物控股集团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取得过半数席位,广物控股集团取得公司控制权。东方集团支持广物控股集团后续通过参与认购非公开发行等合法方式增加对公司的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2023-10-12 交易金额:7.82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中核汇能(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占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公司拟将全资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国能”)及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勤国能”)的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交易标的”)转让给中核汇能(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中核汇能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85)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转让光伏电站项目子公司涉及的光伏装机容量合计100MW。同日,公司与中核汇能签订《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023年9月27日,公司与中核汇能签订《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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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2 0.00 9993.60万 9993.60万(估) --
合计 2 0.00 9993.60万 9993.60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其他 宝胜电气 其他 0.00 未公布% 5400.00万
科睿特 其他 0.00 未公布% 4593.60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3-01-09 交易金额:250541.16 万元 转让比例:17.94 %
出让方: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1、公司引入新的国有资本股东后,将持续保持公司现有管理层稳定,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各股东的资源优势及业务布局,深耕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战略板块业务的研发与制造,致力于成为优秀的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2、受让方广物控股集团积极探索创新国有资本运作方式,在产融结合中促进产业资本做大做强的经营方针,协助省国资委推进省属国资布局结构调整,公司作为专门从事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其产业布局相互契合、优势互补,能够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公告日期:2020-08-19 交易金额:184982.89 万元 转让比例:18.00 %
出让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1、本次交易若顺利实施,恒健控股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引入国有资本股东,有助于公司优化股东结构,有助于公司提高承接大型项目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信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品牌、资金和市场开拓能力。2、随着公司战略调整及业务转型持续开展,对业务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司引入国有资本股东后,将持续保持公司现有管理层稳定,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其强大的资源整合优势及业务布局,促进公司持续着力于数据中心、智慧电源、充电桩(站)、微网及储能、5G供电、轨道交通智能供电及光储充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的市场推广及应用。3、受让方恒健控股公司积极探索创新国有资本运作方式,在产融结合中促进产业资本做大做强的经营方针,协助省国资委推进省属国资布局结构调整,易事特作为专门从事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与其产业布局相互契合、优势互补,能够加快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4、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集团取得交易对价后将主要用于归还股权融资款项以降低股权质押比例,解除东方集团股权质押风险。同时,部分款项将出借给上市公司,缓解上市公司融资压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09-14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东莞市易纳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易纳贰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新能源储能业务作为公司大力发展的核心战略业务,拥有规模化电池产能将扩展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布局并提升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解决公司在储能业务当中核心部件的供应问题。同时,公司高端电源设备及数据中心业务对电池性能及环保要求的升级,钠离子电池具有较好的替代性。公司决定投资设立钠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项目公司,深度研发相关材料技术,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将钠离子电池项目作为战略性布局,提高公司相关业务在产品交付、价格、供应链控制等方面的竞争力,同时在市场需求驱动下亦可单独开展钠离子电池业务,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为了促进项目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发展,同时也充分调动其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业精神,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公司拟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 20230914: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项目公司设立事宜,并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公告日期:2023-05-17 交易金额:113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何思模,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何佳,张晔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和2023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金融衍生品等业务。2023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计划向非银金融机构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或等值外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3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在不同银行或机构间进行调整,申请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以自有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为上述额度范围内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向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20230517: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3-11-01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3-10-31至 --
出质人: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公告日期:2023-05-15 原始质押股数:46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1-05-12至 2024-05-10
出质人: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2日将其持有的4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展期至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