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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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 增发A股 | 2017-01-17 | 1.07亿 | - | - | - |
2016-12-30 | 增发A股 | 2017-01-17 | 1.62亿 | 2020-12-31 | 0.00 | 99.98% |
2015-12-01 | 增发A股 | 2015-11-26 | 1.91亿 | 2016-09-30 | 0.00 | 100% |
2015-12-01 | 增发A股 | 2015-11-26 | 1.93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2015-02-02 | 首发A股 | 2015-02-09 | 2.44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0-07-2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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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潘涛 | ||
卖方: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建环能”)日前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投资”)的通知,环能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实际控制人倪明亮先生的配偶潘涛女士转让中建环能股份868万股,占总股本的1.28%。 |
公告日期:2019-01-07 | 交易金额:9.7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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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建启明转让其所持有的环能科技合计182,809,171股股份。中建集团新设全资子公司中建启明受让环能德美持有的公司27%的股份。 |
公告日期:2020-07-2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28 % |
出让方: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潘涛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9-01-07 | 交易金额:97254.48 万元 | 转让比例:27.00 % |
出让方: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环能科技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环能科技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 “1、保证环能科技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环能科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环能科技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环能科技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环能科技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
公告日期:2023-07-2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一、关于向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信用支持。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等以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最终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授信协议,办理授信有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情况鉴于公司与中建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3年7月到期,为持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现拟与中建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0230725:日前,公司与中建财务正式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年。 |
公告日期:2023-05-17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0000.0000万元。 20230517: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2-19 | 原始质押股数:4143.847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2-17至 -- |
出质人: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将其持有的4143.8475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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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2-01-14 | 本次解押股数:3385.35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1-12 |
解押相关说明: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12日将质押给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3385.355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2-19 | 原始质押股数:43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2-17至 -- |
出质人: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将其持有的43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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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1-14 | 本次解押股数:437.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1-10 |
解押相关说明: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10日将质押给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437.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