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恒泰实达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陈志生等38名自然人、鸿讯飞龙、鸿信飞龙、网讯飞龙、网信飞龙、天泽吉富、善长资产、北京泓石、中金国联等8家机构及王卿泳持有的辽宁邮电99.854%股权,同时拟向钱苏晋、鼎汇富宜、嵩山恒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7,435.08万元,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泰实达将持有辽宁邮电99.854%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
20170224: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20170623: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70710:股东大会通过
2017071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42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70804:因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53.00元/股调整为33.05元/股,发行数量由29,868,953股调整为47,898,778股。
2017082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17090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2017年第51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80417: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实达”或“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志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2号)
20180420:2018年4月19日,辽宁省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邮电”)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6036053832)。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辽宁邮电的99.854%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本次变更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辽宁邮电99.854%的股权,辽宁邮电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80809:本次交易新发行的47,898,778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8年5月10日上市。2018年7月3日,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已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已由人民币121,856,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69,754,778元,并换发营业执照。
20190228:延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决议有效期
20190315:股东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