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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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8 | 增发A股 | 2023-05-17 | 1.15亿 | 2023-06-30 | 5943.04万 | 49.19% |
| 2020-07-23 | 可转债 | 2020-07-27 | 1.88亿 | 2022-09-30 | 4834.22万 | 77.28% |
| 2017-04-07 | 首发A股 | 2017-04-11 | 1.67亿 | 2020-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1-24 | 交易金额:2.5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9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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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邹余耀,刘建勋 | ||
| 交易概述: 2025年8月1日,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余耀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刘建勋先生与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合一”)、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新能”)签署《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博达合一分两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邹余耀、刘建勋持有的公司18,985,384股股份。同日,邹余耀、刘建勋分别与博达合一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在上述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柳敬麒先生。上述第二期股份转让,需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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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6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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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邹余耀 | ||
| 交易概述: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博达合一将于2026年6月30日前(或邹余耀与博达合一一致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完成邹余耀持有的公司8,735,384股股份的交割。第二期股份转让交易单价不低于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标的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的下限且不低于第一期股份转让单价。具体以届时另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第二期交割后(假设第二期交割早于本次发行完成),博达合一及柳敬麒进一步巩固控制权,博达合一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将提升至16.62%,同时邹余耀和刘建勋表决权比例仍为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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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24 | 交易金额:25133.00 万元 | 转让比例:8.97 % |
| 出让方:邹余耀,刘建勋 | 交易标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制权变更有关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公告日期:2025-08-0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7.64 % |
| 出让方:邹余耀 | 交易标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本次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控制权变更有关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公告日期:2025-09-20 | 交易金额:2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 交易简介: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与特定对象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合一”)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博达合一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12,475,049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 20250820:股东大会通过。 20250920: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以来,各方积极推进落实协议生效所涉的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达合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已完成,并就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事宜出具了《确认函》,确认将继续履行该协议、按照该协议的约定推进股份转让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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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2-16 | 交易金额:1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邹余耀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382,329股股份,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余耀先生。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7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 20220913:股东大会通过 2022120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20221209: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82号)。 20230118: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公司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所涉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并积极准备回复的相关工作。由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意见所涉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相关资料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且项目组部分成员感染新冠对本次回复工作也造成一定影响,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延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延期期间,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0213: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 20230216: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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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12-09 | 原始质押股数:8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12-08至 -- |
| 出质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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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08日将其持有的8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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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5-11-14 | 原始质押股数:873.5384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11-13至 -- |
| 出质人:邹余耀 | ||
| 质权人: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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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邹余耀于2025年11月13日将其持有的873.5384万股股份质押给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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