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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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 增发A股 | 2024-01-26 | 5.16亿 | - | - | - |
2016-10-31 | 首发A股 | 2016-11-10 | 3.15亿 | 2020-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3-06-0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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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李思禹 | ||
卖方:曾宪琦 | ||
交易概述: 曾宪琦先生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36,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其中5,22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李思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3)粤0309民初5597号),曾宪琦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400,000股一次性无附加条件分割至李思禹女士名下,归李思禹女士个人所有。 |
公告日期:2022-11-0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Fi-Systems Oy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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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Fi-SystemsOy增资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Fi-SystemsOy的资金运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Fi-SystemsOy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不超过600万欧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Fi-SystemsOy持股比例不变。 |
公告日期:2024-01-10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陈登志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240万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17.71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对象之一陈登志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20908:股东大会通过 20221107: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28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21118: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7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20221205:2022年12月5日,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信技术”)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陈登志签署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1207: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20230112: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30215: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30303:近日,公司取得广东省能源局出具的《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储能锂电池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粤能许可〔2023〕28号),上述中止事项已经消除,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获得同意。 20230329: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54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0404:公司按照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20230628: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30906:股东大会通过 20240110:2024年1月8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汇入发行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开设的专用账户。2024年1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03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月8日止,发行人实际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23,809,926.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618,436.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6,191,490.3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股本人民币41,704,612.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74,486,878.30元。 |
公告日期:2022-09-28 | 交易金额:0.000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市信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惠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聚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因业务架构调整,公司拟与深圳市信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1元购买其持有的、占科信聚力总股本10%的股权(未实缴),对应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信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持有科信聚力股权。公司拟与深圳市惠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1元购买其持有的、占科信聚力15.15%的股权(未实缴),对应注册资本3,030万元,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信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持有科信聚力12.4%的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