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2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1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1.09亿 元。
方案进度:
到期失效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3-11-22 |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2023-10-27 |
| 预案发行数量:--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3-07-05 |
| 预案募资金额:
1.06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05-23 |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8.57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4-01-03 |
| 实际发行数量:1273.51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24-01-05 |
| 实际募资净额:1.09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3-11-22 |
| 预案发行价格:
8.57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3-10-27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273.51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3-07-05 |
| 预案募资金额:
1.09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3-05-23 |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 发行对象: |
| 上市公司本次拟采用竞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
| 定价方式: |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竞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