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07年5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商外资京资字[2007]171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设立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企业法人注册号110000450010726。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700万美元(待缴),投资总额700万美元。 2007年7月9日,公司收到阿尔特(开曼)控股有限公司(IAT(Cayman)HoldingCorporation)缴纳的货币出资700万美元,该出资事项由北京中...查看全部▼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07年5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商外资京资字[2007]171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设立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同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企业法人注册号110000450010726。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700万美元(待缴),投资总额700万美元。 2007年7月9日,公司收到阿尔特(开曼)控股有限公司(IAT(Cayman)HoldingCorporation)缴纳的货币出资700万美元,该出资事项由北京中永勤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7年7月11日出具中永勤验字[2007]第X013号验资报告。 2009年9月8日,公司股东作出《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决议》,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由700万美元增加至1,900万美元,追加投资1,200万美元。2009年9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海园发[2009]554号《关于外资企业“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公司的增资方案。 2009年12月9日,公司收到阿尔特(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的货币出资1,2004,985.00美元,1,200万美元记入实收资本,4,985.00美元记入资本公积。该增资事项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9年12月11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69号验资报告。 2011年3月11日,阿尔特(开曼)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与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捷运企业有限公司(GreatWinEnterprisesLimited)、GSRIIIATHolding,Limited等10家受让方签署《关于转让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受让方。3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签署海商审字[2011]174号《关于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变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复》,同意前述股权转让行为。2011年5月9日,该股权重组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2011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股东GSRIIIATHolding,Limited将5.22%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国润昆仑创业投资中心;同意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北京东润方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远林朗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7家受让单位;同意北京亦庄普丰兴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616万美元,其中132.1725万美元记入实收资本。同日,GSRIIIATHolding,Limited与北京国润昆仑创业投资中心签订《关于转让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东润方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远林朗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7家受让方签署《关于转让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将持有的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受让方。 2011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亦庄普丰兴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货币出资40,057,864.00元(折合616万美元)。该增资事项由北京中永昭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永昭阳验字(2011)第48号验资报告。 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签署海商审字[2011]374号《关于阿尔特(中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 2011年5月30日,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获得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1年11月21日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1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基准日账面净资产210,177,964.80元折合为15,000万股股份,折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该事项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2]11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2年2月16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定设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审议通过股份公司章程。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11000045001072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4月10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民国年金07-1韩国风险组合第12号将其出资转让给韩国投资伙伴株式会社,同意北京国润昆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出资转让给上海明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就该股权重组行为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6月2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17,368万元,并通过章程修正案。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就该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8日的批复意见,新增的2,368万元注册资本将于自2015年7月8日起的一年内缴足。 该增资事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8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250333号验资报告。 2016年1月15日,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19,837.9601万元,本次新增加的24,699,601.00元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于2016年1月26日前缴足,并通过章程修正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3月4日以《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资扩股的批复》(京技管项审字[2016]39号)同意本公司的增资扩股申请。公司于2016年3月7日就该事项办理了工商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宣奇武,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15号2号楼448房间,注册资本19,379,601.00元,实缴19,379,601.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62152417W,营业期限为长期。 本公司的母公司是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宣奇武、刘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49,804.0481万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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