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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12

近期重要事件

2026-04-27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6-04-27披露《2025年年报》
2026-03-16 预计解除限售: 具体解禁▼
预计符合解禁条件的值为72.12万股,除去因股权质押、高管禁售等原因无法出售的部分,实际可以在市场出售为72.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63%
2026-02-11 发布公告:
2026-02-11 龙 虎 榜:
2026-02-11 融资融券:
2026-02-10 龙 虎 榜:
2026-02-09 异动提醒: 更多>> 凯龙高科09:30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拟收购金旺达+人形机器人+尾气后处理 涨停分析 ▼
拟收购金旺达+人形机器人+尾气后处理
1、据2026年2月3日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70%股权,切入精密传动功能部件赛道,完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链。 2、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是国内最早成功研发柴油机SCR系统的企业之一,具备覆盖尿素泵、催化剂、载体的尾气后处理完整产业链,正储备国七关键技术。 3、据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碳化硅新材料已应用于汽车制动系统刹车盘/片,重结晶碳化硅载体获西班牙、德国客户试验认可,铝/碳化硅刹车盘布局新能源轻量化方向。 (免责声明:本内容由AI技术搜集公开信息总结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6-02-09 发布公告: 《凯龙高科: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6-02-09 龙 虎 榜:
2026-02-05 发布公告: 《凯龙高科: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6-02-05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根据2026年2月4日公告: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许照旺、安义拓荒者购买金旺达 70%股权,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臧志成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未持有金旺达股权;交易完成后,金旺达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6-02-04 发布公告:
2026-02-04 复牌提示: 2026-01-21因“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停牌,停牌期限:自2026-01-21起连续停牌,复牌日期:2026-02-04 09:30:00
2026-02-04 股东减持:
2026-02-04 资产收购: 拟受让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7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许照旺、安义拓荒者购买金旺达70%股权,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臧志成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未持有金旺达股权;交易完成后,金旺达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6-01-30 发布公告: 《凯龙高科:2025年度业绩预告》
2026-01-30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1.25亿元至-8800万元,增长幅度为54.79%至68.17% 变动原因 
原因:
1、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计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2025年度,受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快、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全产业链布局导致固定费用支出仍较高、同时冲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因素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出现亏损。   2、2025年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减亏,主要原因如下:   (1)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管控,毛利率有所提升;   (2)强化费用管控: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日常运营支出控制,各项费用均有所降低。   2026年度,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降本增效力度和持续开发国际市场,推动公司经营状况稳步向好。
2025-12-30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碳中和”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碳中和:2025年12月29日互动易,汽车产业的低碳发展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有着重要意义。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是发动机尾气污染治理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尾气排放满足国家法规标准。公司已加入无锡市碳中和产业促进会。
2025-12-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2-05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不超过100.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88%
2025-12-03 股东减持:
2025-11-27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中俄贸易概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中俄贸易概念:2025年8月28日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出海战略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已与俄罗斯 WES 达成破冰船 SCR 后处理、船用消声器的业务合作;公司自主研发的尾气后处理集成控制技术已应用于俄罗斯 MAZ卡车;子公司观蓝新材料的堇青石载体获得了德国客户的批量订单。公司现有境外客户覆盖俄罗斯、印度、巴西、韩国、德国等国家。
2025-11-19 股东减持:
2025-11-13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1-12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5-11-07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0-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0-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24元,净利润-2708.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6.70%
2025-10-25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计划自2025-11-17起至2026-05-16,拟减持不超过122.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6%
2025-10-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0-11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机器人概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机器人概念:根据2025年半年报:2025年7月,江苏欧瑞森与母公司凯龙高科、无锡市锡港沪灵巧机器人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成立“人形机器人灵巧智能检测技术联合实验室”。
2025-10-0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9-1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09-16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9-1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9-1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9-03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人形机器人”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人形机器人:根据2025年半年报: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与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无锡研究院及无锡市锡港沪灵巧机器人有限公司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人形机器人联合检测创新中心”及“人形机器人灵巧智能检测技术联合实验室”,并启动“人形机器人灵巧手及其零部件智能检测设备”技术开发项目。
2025-08-28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9元,净利润-1069.48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5.79%
2025-08-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28 参控公司: 参控凯龙唯睿技术研究(江苏)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凯龙蓝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凯龙高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凯龙高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威普赫(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宁波巨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凯龙宝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希领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欧瑞森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8.61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8-20 限售解禁: 具体解禁▼
公告符合解禁条件的值为4万股,除去因股权质押、高管禁售等原因无法出售的部分,实际可以在市场出售为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2%
2025-08-1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0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1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08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277.8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163.1万股,均价为15.05元
2025-05-30 违规处罚:
2025-05-30 违规处罚:
2025-05-2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15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15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05-1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0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7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传感器”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传感器:2025年4月25日互动易: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凯龙宝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宝顿”)生产并销售尿素供给模块(即尿素品质液位传感器),采用超声波技术路线测量尿素溶液的浓度,拥有精确的抗气泡算法,性能优异。
2025-04-26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5元,净利润-585.9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1.83%
2025-04-26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3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2.41元,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去年增长-3053.67%
2025-04-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3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2起,合计涉案金额:2.471亿元
2025-04-23 参控公司: 参控凯龙蓝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凯龙高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凯龙高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威普赫(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宁波巨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凯龙宝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希领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欧瑞森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2.5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4-07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2025-03-22 资产出售: 拟出让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提请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动力新科、晶晟股份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动力新科、晶晟股份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2025-03-03 高管减持:
2025-02-28 高管减持: 叶峻(董事、高管)、李怀朝(董事、高管)累计减持16.5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19%,成交均价为13.03元,股份变动原因:竞价交易 详细内容 
叶峻2025-02-28减持15.5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18%,成交价13.03元,股份变动原因:竞价交易

李怀朝2025-02-28减持1.0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1%,成交价13.03元,股份变动原因:竞价交易

2025-02-06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叶峻、李怀朝、邹海平、丁乾坤、马赟计划自2025-02-28起至2025-05-27,拟减持不超过21.8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19%
2024-11-15 资产出售: 拟出让江苏希领精密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江苏希领100%股权。经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江苏希领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0,082.83万元。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以评估价值为依据,挂牌转让底价为10,082.8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方以最终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江苏希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4-05-15 监管问询: 2024-05-15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4-05-06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100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122.3万股,均价为12.02元
2024-01-24 高管增持:
2023-09-13 资产出售: 拟出让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及江苏观蓝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凯龙高科转让江苏观蓝20%股权至江苏观蓝员工持股平台扬州市旭盛邦,交易对价为1,000万元。转让完成后,扬州旭盛邦合计持有江苏观蓝30%股权,该部分股权全部用于对江苏观蓝管理团队以及核心骨干等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扬州旭盛邦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江苏观蓝的股权。
2023-09-13 资产出售: 拟出让重结晶碳化硅DPF配套设备,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能,实现战略性业务整合,公司拟将子公司蓝烽科技重结晶碳化硅DPF配套设备出售给控股子公司江苏观蓝,交易价格以2023年7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为评估依据。截至2023年7月31日,拟交易资产账面原值为3,916.60万元,账面净值2,885.24万元,资产评估价值为3,133.19万元,本次交易作价3,133.19万元(不含增值税)。
2023-05-05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力合华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2023-05-10起至2023-11-25,拟减持不超过545.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74%
2023-04-12 增减持计划: 公司其他股东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于2023-12-31前,拟减持不超过100.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87%
2023-02-28 监管问询: 2023-02-28收到关注函
2023-02-14 股权激励: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为335.2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2.99%,每股转让价5.00元,激励方案有效期5年,当前进度为实施
2022-05-27 监管问询: 2022-05-27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1-09-28 股权激励: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为245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2.19%,每股转让价13.68元,激励方案有效期4年,当前进度为实施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3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1-22至2021-01-06
担 保 方:吴丽娟,臧志成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5-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2.3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5-05-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臧志成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2.5条、第12.6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臧志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臧志成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12-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臧志成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第七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臧志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04-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副总经理丁乾坤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11-0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臧志成,时任董事会秘书曾睿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臧志成,时任董事会秘书曾睿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3-05-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臧志成,董事会秘书曾睿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8家,其中: 券商5家、 保险1家、 公募2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券商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