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1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5.10亿 元。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15.68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3-10-26 |
实际发行数量:3316.33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23-10-30 |
实际募资净额:5.10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2-11-14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13.31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2-09-07 |
预案发行数量:--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2-05-30 |
预案募资金额:
7.4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2-05-12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定价方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
用途说明: |
1、Mini/Micro-LED显示模组生产项目;2、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3、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4、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