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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Jiangsu Yangdian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力设备 — 电网设备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jsyddq.cn
主营业务: 节能电力变压器、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三大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产品名称: 节能型SBH15 、SBH21非晶合金变压器 、节能型S13/S14/S20硅钢变压器 、组合式变压器 、SCBH15干式变压器 、新能源变压器 、非晶铁心 、硅钢铁心 、非晶辊剪带材 、非晶磁芯 、纳米晶磁芯 、其他元器件
控股股东: 程俊明 (持有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82%)
实际控制人: 程俊明、邰立群 (持有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82、1.19%)
最终控制人: 程俊明、邰立群 (持有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82、1.19%)
董事长: 程俊明 董  秘: 仇勤俭 法人代表: 程俊明
总 经 理: 程俊明 注册资金: 1.42亿元 员工人数: 365
电  话: 86-0523-88857775 传  真: 86-0523-88857775;86-0523-88857701 邮 编: 225500
办公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
公司简介: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节能电力变压器,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三大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节能型SBH21、SBH15非晶合金变压器、节能型S20/S13/S14硅钢变压器、非晶铁心、硅钢铁心、非晶辊剪带材、非晶磁芯、纳米晶磁芯和相关器件。公司自成立起即专注于变压器研发、生产与制造,是我国第一批投身非晶变压器制造领域的民营企业。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程俊明 董事长,董事
38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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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玉楹 董事
48.16万
48.2万(估)
3 杨萍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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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郭民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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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杜朝运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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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3-12-31 发行数量:2100.00万股 发行价格:8.05元
上市日期:2021-06-22 发行市盈率:14.6000倍 预计募资:3.98亿元
首日开盘价:40.18元 发行中签率 0.02% 实际募资:1.69亿元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集体企业的设立情况
  1993年5月3日,泰县计划委员会作出《泰县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的批复》(泰计[1993]495号),同意设立泰县扬动物资公司,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
  1993年12月22日,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注册资金证明书》(扬会验〔93〕字第495号),确认泰县扬动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由扬州市扬子机械厂出资14.50万元、扬州市动力机厂出资10.00万元、扬州市动力机厂经营部出资5.5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1993年12月29日,扬动物资主管部门泰县机械电子工业局审查同意了《泰县...查看全部▼

  (一)集体企业的设立情况
  1993年5月3日,泰县计划委员会作出《泰县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的批复》(泰计[1993]495号),同意设立泰县扬动物资公司,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
  1993年12月22日,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扬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注册资金证明书》(扬会验〔93〕字第495号),确认泰县扬动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由扬州市扬子机械厂出资14.50万元、扬州市动力机厂出资10.00万元、扬州市动力机厂经营部出资5.5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1993年12月29日,扬动物资主管部门泰县机械电子工业局审查同意了《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章程》。1993年12月31日,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章程》。《泰县扬动物资公司章程》经泰县机械电子工业局审查同意并经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生效。
  1994年1月5日,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泰县扬动核发注册号为1407977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4年10月,经姜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泰县扬动更名为姜堰市扬动物资公司。1996年7月,经姜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扬动物资更名为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系根据姜堰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同意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改制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承租、受让扬动股份部分资产的批复》(姜改办批〔2002〕44号),由程俊明与扬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改制情况
  2002年10月14日,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姜会评〔2002〕第078号),以2002年10月14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姜堰市经济发展局委托申报的扬动机电全部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扬动机电资产总额为558,699.50元,负债总额为36,201.43元,净资产为522,498.05元。
  2002年10月17日,程俊明、扬动股份签署《设立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认购协议书》,约定扬动股份以原企业净资产出资5万元,程俊明以原企业净资产出资45万元。同日,扬动电器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通过扬动电器的公司章程。
  2002年10月25日,姜堰市财政局出具《关于姜堰市经济发展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的批复》(姜评准〔2002〕3号),对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姜会评〔2002〕第078号)所评估的扬动机电全部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项目予以核准。
  2002年10月29日,姜堰市经济发展局向姜堰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改制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请示》(姜经发〔2002〕140号),请示将扬动机电改制为有限公司,集体资本全部退出,由程俊明和扬动股份共同投资50万元,注册成立新企业“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同日,程俊明、扬动股份签署《改制资产转让协议书》2002年10月31日,姜堰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改制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承租、受让扬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批复》(姜改办批〔2002〕44号),批复如下:
  “①扬动机电系集体企业,经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经财政局确认的资产总额(不含土地使用权)为558,699.50元,负债总额为36,201.43元,净资产522,498.05元,同意将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包括土地使用权之外的无形资产)一次性以50万元价格转让给改制后的扬动电器;
  ②改制后的扬动电器注册资本为50万元,由自然人程俊明出资45万,扬动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万元,改制前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有限公司承担;
  ③改制后的扬动电器以竞价承租方式取得扬动股份696万元固定资产、2万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承租权,年租金122万元,以协商承租方式取得扬动股份131万元固定资产的承租权,年交租金5万元,程俊明以协商转让方式受让扬动股份958.53万元流动资产。”
  2002年11月1日,扬动股份向扬动电器银行账户缴存5万元。2002年11月4日,程俊明向扬动电器银行账户缴存45万元。
  2002年11月4日,姜堰市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书》(姜会验(2002)第246号),验证程俊明、扬动股份已向扬动电器足额缴纳了50万元注册资本。
  2002年11月6日,泰州市姜堰工商局核准了注册内容并向扬动电器核发了注册号为32128421012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年8月,经泰州市姜堰工商局核准,扬动电器更名为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
  2、政府确认情况
  2012年4月19日,姜堰市人民政府出具《姜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国有集体股权处置的合法性进行确认的请示》(姜政发〔2012〕57号),姜堰市人民政府确认如下情况:
  ①2002年11月6日,程俊明、扬动股份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45万元及5万元新注册设立扬动电器,扬动电器未受让扬动机电的净资产,程俊明与扬动股份签订的《改制资产转让协议书》未实际履行;
  ②扬动电器根据《关于同意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改制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承租、受让扬动股份部分资产的批复》(姜改办批〔2002〕44号),租赁扬动股份拥有的696万元固定资产、2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交租金122万元,租赁扬动股份131万元固定资产,年交租金5万元。截至2004年1月,前述资产租赁关系终止,扬动电器累计支付租金127万元;
  ③根据姜堰市驻扬动改革指导组、扬动公司改革领导小组及变压器厂区竞租
  中标人于2002年10月22日签订的《关于处置扬动股份变压器厂区物资及债权、债务的会议纪要》及《关于同意姜堰市扬动机电实业公司改制为姜堰市扬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并承租、受让扬动股份部分资产的批复》(姜改办批〔2002〕44号),扬动电器以958.53万元价格受让扬动股份拥有的库存配件等资产。截至2007年10月9日,扬动电器已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958.53万元以及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与扬动股份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姜堰市人民政府认为:
  ①扬动机电集体企业改制以及扬动股份相关变压器资产的改制过程符合当地企业改革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过程和行为不违背改制批复文件和精神,不存在侵害国有、集体资产以及职工权益的行为,不存在纠纷与潜在纠纷;
  ②扬动股份与程俊明出资设立扬动电器,并由扬动电器向扬动股份承租资产、受让资产,符合改制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侵害国有、集体资产以及职工权益的行为,不存在纠纷与潜在纠纷。
  2012年8月24日,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国有集体股权处置合法性进行确认请示的批复》(泰政复〔2012〕53号),认定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国有集体股权的处置在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问题和瑕疵,予以确认。
  3、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意见
  根据公司历史沿革涉及的相关主体的工商档案、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价款支付凭证等资料,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意见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扬动机电集体企业改制以及扬动电器的设立已经有权机关批准或确认,不存在侵害国有资产或集体以及职工权益的行为,不存在纠纷与潜在纠纷。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由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7627号),截至2019年4月30日,扬动电气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7,248.82万元。
  2019年5月25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292号),截至2019年4月30日,扬动电气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29,411.68万元。
  2019年5月26日,扬动电气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由扬动电气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扬动电气截至2019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248.82万元为基数,按1:0.2202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6,000.00万元,每股面值1.00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变更完成后公司名称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86号),截至2019年6月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9年4月30日止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27,248.82万元,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27,248.82万元折合股本6,000.00万元,资本公积21,248.82万元。
  2019年6月6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结了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4140797736U的《营业执照》。
  (四)发行人设立后历次股权变动中涉及国有资产取得的批准和备案情况
  对于上述股权转让,公司已取得了姜堰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姜堰市人民政府、泰州市人民政府、扬动股份重整管理团队的相关确认意见,具体如下:
  (1)2012年4月19日,姜堰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姜国资〔2012〕4号《市国资委关于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有关事项予以确认的批复》,批复如下:
  ①同意泰州扬能对扬动电气的增资,该行为履行了内部决策、资产评估及验资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不存在纠纷与潜在纠纷;
  ②同意泰州扬能将持有的扬动电气81.82%的股权以评估的价值5,559,770.28元和224,319.98元分别转让给程俊明和赵恒龙。此次股权转让未发现侵害国有资产以及职工权益的行为,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2)2012年4月19日,姜堰市人民政府出具姜政发〔2012〕57号《姜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国有集体股权处置的合法性进行确认的请示》,确认如下情况:工业资产经营公司除委派一名董事外,不参与泰州扬能的经营管理。2006年12月6日,工业资产经营公司与泰州扬能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泰州扬能给予工业资产经营公司保底分红待遇。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泰州扬能的出资实为借贷行为,并不享有泰州扬能的企业产权,只享有对泰州扬能的债权,泰州扬能的资产不涉及国有资产。泰州扬能对扬动电气的增资、以及泰州扬能转让持有的扬动电气股权事宜,并不涉及国有资产的处置或出让,且补充履行了相应的评估和确认手续,最终转让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侵害国有资产以及职工权益的行为,不存在纠纷与潜在纠纷。
  (3)根据扬动股份重整管理团队出具的《关于转让扬动电气股权的复函》,
  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扬动股份持有的扬动电气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0.91%)属于扬动股份重整管理团队管理处分的资产范围,该资产处分行为无需经扬动股份重整投资人的同意,无需履行扬动股份内部的资产处置流程。2010年5月,按照法院批准的扬动股份重整计划,经扬动股份重整管理团队同意,依据江苏华夏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扬动电气出具的审计报告,扬动股份同意将上述出资额转让给程俊明,转让价款为12.58万元。
  (4)2012年8月24日,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泰政复〔2012〕53号《关于对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国有集体股权处置合法性进行确认请示的批复》,认定扬动电气历史沿革中国有集体股权的处置在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等方面不存在问题和瑕疵,予以确认。
  (五)发行人设立后部分资产变化情况
  1、远程电缆收购和出售扬动电气的情况
  (1)远程电缆收购扬动电气的背景、决策程序等情况
  2013年,远程电缆收购扬动电气55.00%股权的原因系远程电缆管理层制定了以收购具有相同客户的同行业企业为目标的发展战略,而扬动电气在配电变压器领域具备较好的客户资源和运营经验,再加上当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鼓励,因而决定选取扬动电气作为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
  保荐机构核查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13]A731号)》、《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13]A276号)》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核查了上市公司公告的《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并对交易对手主要经办人远程电缆负责人俞国平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远程电缆收购扬动电气股权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该事项属于远程电缆《公司章程(2013年3月)》所规定的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并经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2)远程电缆出售扬动电气的背景、决策程序等情况
  2016年,远程电缆出售扬动电气55%股权的原因主要系远程电缆管理层决定改变上市公司原有的发展战略,计划集中精力发展自有的电线电缆业务,同时考虑其下半年控股权可能发生转让,且扬动电气已完成收购时的业绩承诺,因此双方商谈后达成股权转让意愿。
  保荐机构核查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16]A921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16]A578号)》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核查了上市公司公告的《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并对交易对手主要经办人远程电缆负责人俞国平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本次远程电缆出售扬动电气股权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该事项属于远程电缆《公司章程(2016年5月)》所规定的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并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3)2013年远程电缆收购扬动电气时,扬动电气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远程电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远程电缆在完成对扬动电气的股权收购后即委派俞国平、徐福荣、孙新卫担任扬动电气的董事,委派朱玉兰担任扬动电气的监事,根据项目组对远程电缆负责人俞国平的访谈确认,远程电缆向扬动电气所委派的董事、监事并未实际参与扬动电气的经营管理,其充分保证扬动电气管理层的稳定性与有效的自主经营权,以保证扬动电气原股东实现业绩承诺。远程电缆退出后,其向扬动电气委派的董事、监事也相应退出。
  2、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远程电缆系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其对扬动电气的收购与出售事项须履行内部权力机构的审批程序以及上市公司的对外披露程序。远程电缆收购与出售扬动电气股权事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内部权力机构的审批程序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双方股权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7年9月,源胜和向程俊明转让扬动电气500万元出资
  2017年9月15日,源胜和与程俊明签署《江苏扬动电气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源胜和向程俊明转让扬动电气500万元出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9.58元/出资额。
  同日,扬动电气股东会召开会议并作出决议,决定根据本次股权转让情况修订公司章程。
  2017年9月18日,泰州市姜堰工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内容并向扬动电气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4140797736U的《营业执照》。
  2、2017年10月,程俊明转让扬动电气500万元出资
  2017年10月26日,扬动电气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程俊明将其持有的16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8.00%)转让给周峰、12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6.00%)转让给朱敏、10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5.00%)转让给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扬源”)、8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4.00%)转让给徐秋实、2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1.00%)转让给徐洪、2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1.00%)转让给张田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1.00元/出资额。同日,程俊明分别与徐秋实、泰州扬源、徐洪、张田华、周峰、朱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7年10月26日,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3、2019年4月,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2019年2月22日,扬动电气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将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3,000.00万元,增资的1,000.0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2019年4月15日,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2019年5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85号),截至2019年2月22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1,000.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
  4、2019年6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扬动电气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2019年6月,增资至6,300万元
  2019年6月21日,扬电科技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0万元增至6,300.00万元,增资的300.00万元由徐仁彬、徐洪、卢建、何园方、张淑华及吴珍砚分别以1,320.00万元、660.00万元、440.00万元、330.00万元、330.00万元及22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2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及20.00万元,每股价格为11.00元。
  2019年7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1号),截至2019年6月22日,扬电科技已收到徐仁彬、徐洪、卢建、何园方、张淑华及吴珍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00.00万元。
  2019年6月21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上述变更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4140797736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1760万元,股份总数117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242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518万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249.019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242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007.0190万股。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3-08-31
参股或控股公司:3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2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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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

子公司 80.00% 4997.85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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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动安来非晶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3709.01万 531.68万 纳米晶普通带材及其制品、电抗器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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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子公司 75.00% 1500.00万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