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2 次,其中成功 0 次,失败 2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0 元。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25.08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3-06-15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3628.39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2-11-14 |
预案募资金额:
9.1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2-01-24 |
方案进度:
停止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实际发行价格:-- |
新股上市公告日:-- |
实际发行数量:-- |
发行新股日:-- |
实际募资净额:--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 |
预案发行价格:
-- |
发审委公告日:2023-06-15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2520.00万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2-11-14 |
预案募资金额:
5.6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2-01-24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发行对象: |
唐伟忠、杭州九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杰来、唐宇阳、嘉兴蓝贝星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晓铮、杭州城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城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定价方式: |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25.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发行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调整前发行价格25.28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即0.20元/股),即25.08元/股。公司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