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业务和移动媒体平台服务业务。
IPTV基础业务、IPTV增值业务、移动媒体技术服务业务
IPTV基础业务 、 IPTV增值业务 、 移动媒体技术服务业务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发布;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版权代理;票务代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宠物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车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水产品零售;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5.21亿 | 52.48% |
第二名 |
2.90亿 | 29.21% |
第三名 |
1.49亿 | 15.04% |
第四名 |
316.28万 | 0.32% |
第五名 |
312.71万 | 0.3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第一名 |
2.00亿 | 48.61% |
第二名 |
4219.53万 | 10.26% |
第三名 |
2435.81万 | 5.92% |
第四名 |
2381.52万 | 5.79% |
第五名 |
2278.42万 | 5.54%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5.34亿 | 52.35%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2.97亿 | 29.11%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1.58亿 | 15.48% |
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 |
541.54万 | 0.53%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396.57万 | 0.39%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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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2.05亿 | 47.3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4205.57万 | 9.70% |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
2359.76万 | 5.44%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2315.35万 | 5.34% |
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950.44万 | 4.5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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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5.24亿 | 53.82%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2.79亿 | 28.64%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1.46亿 | 14.99%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471.70万 | 0.48% |
昌邑市第一中学 |
425.14万 | 0.44%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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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 |
1.66亿 | 45.50% |
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 |
4421.17万 | 12.15%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2342.50万 | 6.44% |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
2060.09万 | 5.66% |
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661.92万 | 4.5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4.89亿 | 52.3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2.74亿 | 29.33%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1.38亿 | 14.75%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654.34万 | 0.70% |
北京云视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53.77万 | 0.38%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中央电视台 |
1.34亿 | 35.95% |
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 |
5546.84万 | 14.89% |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
2767.62万 | 7.43% |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2482.34万 | 6.67% |
山东广播电视台 |
2147.13万 | 5.77%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是山东广播电视台视听新媒体业务的市场运营主体。近年来,公司按照“突出主业、梯次推进、建设生态”的发展思路,规划建设了“海看IPTV、海看数字应用、海看科创、海看产业发展、海看版权、海看投资”六大产业板块,推进从单一业态向多元布局、从媒体产业向跨界融合、从产业运营向资本运营的转变,形成了主业突出、多业并举、生态健康的发展格局。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业务,同时经营其他业务,其中IPTV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1、IPTV业务 经山...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政策大背景下诞生的新媒体业务运营商,是山东广播电视台视听新媒体业务的市场运营主体。近年来,公司按照“突出主业、梯次推进、建设生态”的发展思路,规划建设了“海看IPTV、海看数字应用、海看科创、海看产业发展、海看版权、海看投资”六大产业板块,推进从单一业态向多元布局、从媒体产业向跨界融合、从产业运营向资本运营的转变,形成了主业突出、多业并举、生态健康的发展格局。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IPTV业务,同时经营其他业务,其中IPTV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1、IPTV业务
经山东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山东IPTV集成播控服务经营性业务,打造“海看TV”品牌。公司将中央电视台爱上总平台节目信号、山东省内其他内容服务平台的节目信号和公司构建的多样化视听节目内容库集成后,规范对接到山东移动、山东电信、山东联通的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通过电信运营商虚拟专网传输,向电视终端家庭用户提供多种视听节目服务,具备直播、点播、时移、回看、智能推荐等多种功能,实现与内容消费者之间的实质性互动。根据提供节目内容以及终端用户付费方式的不同,公司IPTV业务细分为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
基础业务主要向终端用户提供基础视听节目服务,以中央、各省级卫视频道、山东省内地方频道的直播、时移、回看以及电影、电视剧、综艺、音乐等免费基础点播内容为主。该业务由电信运营商负责向用户收取基础收视费,并向公司支付分成收入。
增值业务主要向终端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点播视听节目服务,主要包括电影、综艺、音乐、特色频道等付费点播内容。该业务由合作的电信运营商负责向用户收取增值业务订购费,并向公司支付分成收入。
IPTV产业链整体参与者众多,公司作为山东IPTV集成播控平台经营性业务的运营方,处于产业链核心环节,上游连接内容供应商和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游连接三大通信运营商、技术服务支撑机构,下游连接广大用户,形成了多层次、高密度、紧耦合的密切交互群体,产业链上下游已经形成了多方共赢的可持续、可预期盈利模式和健康的产业生态。
2、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依托公司平台、技术能力及内容资源,为客户提供以版权运营与营销为代表的内容服务及以集客业务、技术服务为代表的运营服务等。在内容服务方面,公司与下游诸如手机视频、短视频、网络电视等新媒体运营方合作并向其提供版权内容,根据版权内容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成;在运营服务方面,公司对客户直播流信号源进行运营支持、构建内容定制化专区、输出自研技术平台或产品,并根据具体运营支持任务向客户收取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兼营微短剧业务。公司微短剧业务主要通过与内容合作方共同创制网络微短剧目,经抖音、微信小程序平台分发,用户观看部分免费剧集后可选择分集或打包付费,用户充值金额扣除抖音、微信等短剧平台费用后,由我方与内容合作方、投流合作方共同分成。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稳步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业务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成立青岛八爪互娱传媒有限公司,全面启动北方微短剧影视基地(藏马山)项目运营。公司再度荣登“山东省大数据企业50强”榜单,入选“山东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竞争力百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收入48,808.98万元,同比增长1.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83.84万元,同比增长1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9,881.92万元,同比增长13.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065.23万元,同比增长20.00%,现金流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达到407,698.7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57,123.3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13%。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IPTV业务
公司IPTV业务整体平稳发展,积极响应广电总局要求,深入开展“双治理”第二阶段工作,完成爱上总平台与海看点播同权、山东IPTV回看7天整改等举措。加大主营创新拓展,联合山东电信共同打造“海看IPTV电视一体机”,将电视机和机顶盒合二为一,遥控器合二为一,实现开机即看山东IPTV直播,从根本上解决电视操作复杂问题,真正实现“无需机顶盒,一个遥控器,便捷看电视”;与山东联通合作推出“联连看”融合套餐,除常规语音、流量和宽带服务外,还为用户配置了联通超清海量视听内容,简化收费、优化体验;上线“IPTV电视管家”小程序,利用手机灵活高效特点,弥补大屏端操作短板,提升观众看电视的便捷性和互动性;全面上线海看演艺、直播增值、大屏微短剧、爱奇艺SDK等业务模块,丰富用户体验,增加营收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IPTV基础业务收入40,057.64万元,同比增长3.03%,基础业务有效用户达到1,693.62万户,实现IPTV增值业务收入7,173.02万元。
2、微短剧业务
公司微短剧业务快速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全资设立微短剧项目独立运营平台青岛八爪互娱传媒有限公司,围绕“出作品、扶优品、推精品”的发展思路,规划“一个微短剧影视基地+一个微短剧产品矩阵+一批精品微短剧”的发展布局,携手青岛西海岸新区和融创集团,共同打造北方微短剧影视基地(青岛藏马山),致力于构建一个涵盖创作、拍摄、制作、审核、发行等各个环节的微短剧全产业链体系。自2024年4月启动运营以来,基地已接待勘景、拍摄剧组近70个,实现单日最多6部微短剧同时拍摄,抖音PICO首部短剧在基地落地。截至报告期末,海看微短剧平台已审核通过微短剧作品271部、20,100余集、剧本181部,累计上线作品103部。同时,公司已与知名平台Remonfix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布局短剧出海,力争与更多日韩、欧美方向的出海机构达成合作。
3、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哔哩哔哩平台在天津和海南两省IPTV端的版权代理业务,内容营销迈入实质性阶段。自研的宠物服务移动应用“海看爱宠APP”在iOS及安卓主流应用商店上线,推出人工智能宠物医生,与力明职业学院合作宠物医学专业,完成首批学生单招。加大集客、酒店IPTV等业务推广力度,进一步做大规模;积极拓展校园网建设、医疗健康、劳动教育等新领域。
4、技术产品融合与实践
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及资源优势,推出齐鲁高清数字影像记忆智慧平台,打造集数字内容入库、安全审核、图像视频修复、数据标注、版权交易、多平台智能分发的综合媒体再造平台。签约36家区县融媒体中心,数字化抢救3,000小时珍贵影像内容,人工标注62小时,细化、重塑标签颗粒度,加快数据资产化进程。
公司不断加大人工智能、AIGC等领域的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实践。自研AI垂类应用产品“章鱼智画”“章鱼智作”及“章鱼智绘”已实现智能高清修复、智能写作、文生图等功能,完成了四大名著及部分经典鲁剧的高清修复,让经典焕发新生;海看成语故事AI绘本创作项目已具备规模化生产应用能力,极大地提升了内容创作效率;自研的OpsGPT运维大模型已无缝对接海看智慧运维系统,“火眼金睛”内容一致性监测系统已接入现网使用,显著提高了运维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有效保障内容播出的稳定与安全;AI智能审核平台、AI智能剪辑平台,均已应用于公司微短剧项目,为业务提供技术加持,降本增效。
(三)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电视“双治理”政策向深向实,IPTV平台展现强大竞争力
自2023年起,广电总局直击“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深入开展了电视大屏端的“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双治理”工作。截至2023年底,“双治理”第一阶段工作已圆满实现“开机看直播、收费包压减50%、提升消费透明度”的阶段目标,大屏用户实现回流,有力促进了行业发展。
根据中国广视索福瑞媒介研究(CSM)对全国71个重点城市的电视大屏收视数据报告显示,2024年上半年,随着广电总局“双治理”工作的逐步落实,电视大屏收视格局随之变化。直播收视份额上升至75.4%,非直播收视份额降至24.6%;IPTV平台是受众收看直播内容的重要渠道,通过IPTV平台收看直播的收视份额达30.8%,同比上涨12.3%,通过非IPTV平台收看直播的市场份额是44.5%,同比下降5.2%;IPTV平台的整体收视份额达38.1%,同比提升8.2%,平台影响力稳步上升。中国视听大数据(CVB)数据显示,2024年6月大屏直播用户活跃率全面拉升,创三年同期最高,较2023年上涨8.2%,是近年来首次在暑假前就出现明显上涨趋势,其中有线电视和IPTV端用户活跃率同比、环比均有提升。从各月数据来看,全国直播频道用户活跃率在今年2月的同比涨幅为7.8%,3-5月同比涨幅保持在5%左右,6月同比涨幅达8.2%,目前继续展现出上扬态势。
近日,广电总局、工信部印发《治理电视操作复杂第二、三阶段工作方案》,明确了2024年电视“双治理”工作进一步简化减少遥控器、电视机机顶盒一体化等任务目标。“双治理”政策将进一步推动大屏端各业务主体的规范运营,对大屏用户的回流和活跃率的提升效果预计仍将持续显现。
2、激励与监管“两手抓”,微短剧行业活力旺盛
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引导和市场的自身调节下,微短剧行业的创作生产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化、精品化。2024年1月,广电总局发布“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微短剧创作计划的号召,多地政府积极响应,为精品主题微短剧的创作提供奖金支持;山东青岛、粤港澳大湾区成立微短剧影视产业基地,力挺产业发展;5月,广电总局针对微短剧存在的收费高、不透明、诱导付费、维权困难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6月1日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正式实施,明确微短剧施行分类分层审核,未经审核且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抖音、快手、微信等头部平台先后公布了微短剧备案细则,正式宣告微短剧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勾正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微短剧备案数、播出数双双增长,品牌合作商业微短剧数量同比激增68%;跨行业融合加速,影视、文旅、电商、游戏、网文等行业纷纷布局,微短剧市场活力十足,行业生态日趋丰富多元化。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机制双重作用下,微短剧行业步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良好的区位优势。根据《2023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3年末,山东省常住人口10122.97万人,位居全国第二;山东省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约为92068.7亿元,位居全国第三,各项经济和社会指标大多位列全国前茅。从人口特征来看,山东省具有较低的人口流动性,更为适合以家庭为受众群体的IPTV业务发展。此外,山东的宽带基础较好,光纤入户起步较早。根据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上半年底,山东全省固定宽带用户4725.1万户,同比增长7.0%;其中光纤宽带用户占比近95%,百兆以上宽带用户占比达97.8%。报告期末,公司IPTV基础业务有效用户为1,693.62万户,尚有较大发展空间。庞大的人口基数、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较低的人口流动性和优越的宽带基础条件,有效保障公司IPTV业务的市场容量,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2、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公司将科技创新作为第一位发展战略,走出一条“从技术引入到技术自研再到技术输出”的科技自强之路,逐渐从一家纯文化企业发展为以文化为底色的研发型企业。公司先后5次入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文化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山东省重点大数据企业,也是国家广电总局新媒体融合创新研究实验室运营主体。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比44.76%,连续多年研发投入强度在4%左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获得6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4项,获得260项软件著作权。
3、规模大、覆盖全、价值高的用户基础。报告期末,公司山东IPTV基础业务用户规模约1,693.62万户,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山东家庭平均人口2.7人/户计算,覆盖人口近4,600万;根据勾正数据报告,IPTV用户以多人家庭为主,基本实现了家庭全覆盖、城乡全覆盖和圈层全覆盖,用户含金量较高。庞大的用户数量,广泛的用户群体,突出的用户价值,构成了公司业务开拓的坚实基础。
4、良好的股东背景。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广电传媒集团系山东广播电视台全资控股的国有文化传媒企业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广播电视台是山东省政府依法设立的省级播出机构,是山东省内最具影响力的文化传媒机构。公司所处行业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扶持的十强产业之一,良好的股东背景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奠定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与信用背书,亦可以为公司争取更多政策、资源支持。
5、完善的资质证照优势。经山东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有权使用IPTV集成播控服务许可证,独家运营与山东IPTV集成播控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同时还拥有不受地域限制的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许可授权,具备微短剧行业发展所需的完备资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看研究院均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还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研究院公司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公司持有的广电、通信、文化等领域内多项重要资质牌照,强有力的支撑着业务发展。
6、经验丰富、凝聚力强的专业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广电传媒、通信业等相关行业深耕数十年,在媒体融合、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突出的管理能力和前瞻性的视野。公司注重团队建设,坚持“输血造血换血”的人才战略,打造了一支长期稳定的高水平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内容运营团队,确保了企业在市场化竞争中敢打硬仗、能打胜仗。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公司IPTV业务受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推进三网融合实施方案》《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部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完善IPTV播控平台两级架构,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规范对接,促进IPTV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等发展目标。尽管现阶段公司从事的IPTV业务受到产业政策的支持,但如果未来出现不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的产业政策调整,将对公司的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积极应对产业政策变化,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时刻关注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坚持守正创新,严格按照行业政策要求开展经营。
2、收入来源集中度高的风险
根据广电总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IPTV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央播控总平台及省级播控分平台的管理模式,各省级地区均由相应的广电机构直接或者授权控股子公司在区域内部基于本地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开展相关经营性业务,不可跨区域竞争。因此,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内。随着省内用户发展日趋饱和或者IPTV业务受到行业政策的不利冲击以及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合作出现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继续深化与三大运营商的合作,拉新促活,扩大基础业务用户规模;大力发展增值业务,挖掘用户价值,实施IPTV价值再造。积极开展智慧广电+公共文化、教育、医疗、养老、乡村振兴等服务,实现用户从“看电视”到“用电视”的转变;同时,不断探索创新业务,拓展业务边界,培育新的全国性业务增长点。
3、资质授权变化的风险
公司作为山东广播电视台旗下IPTV业务的运营主体,取得了相应授权,山东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与山东IPTV集成播控相关的经营性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运营与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配套的经营性业务。除非山东广播电视台从事相关业务的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上述授权长期有效。IPTV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如未来山东广播电视台从事相关业务的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提前终止或山东广播电视台收回对公司的上述业务资质授权,公司经营业绩或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各资质证照主管部门的沟通,强化证照管理维护,及时办理各项到期资质的审查、续期、变更事宜,确保各项资质的有效性。同时,公司将依法合规经营,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的监管。
4、公司规模扩大后的治理风险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日常采购、销售、内部管理等活动中的行为予以约束和规范。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日益复杂,对公司内控及管理层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主观恶意违反公司相关制度、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或公司管理水平无法与业务发展速度相匹配,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相适应、与发行上市资本市场的要求相匹配,则公司可能受到管理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公司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司将继续严抓管理层的水平提升,定期、有针对性的对管理层进行培训;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人才的培养,建立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以保证公司未来稳定发展。
5、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21370018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故公司2021-2023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海看研究院于2023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7006399),故海看研究院2024-2025年度将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国家相关税收征管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未能达到相关优惠条件,则公司的税负水平有可能增加,引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国家相关财务、税收政策的变化,用足用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降低各项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减少并消除税收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
6、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IPTV业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涉及视听节目版权使用。如果因版权发生纠纷,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除可能直接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外,还可能影响公司的企业形象,最终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尽管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预防机制,但仍然存在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的风险。
应对措施:建立健全版权采购管理制度,规范节目内容上线流程,严格审核版权证明资质文件,与版权内容供应商约定相关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责任,降低知识产权纠纷风险;针对自身版权被侵权行为,加大维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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