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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 产品类型: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

  • 产品名称: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数码胶浆 、 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 、 水性树脂 、 丝印硅胶 、 数码涂料墨水 、 自动化印花设备 、 助剂

  • 经营范围:

    环保型、生态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网印油墨、印花粘合剂、水性树脂、水性涂料、数码墨水、水性感光胶、硅胶、水性木器漆、水性工业漆、水性印刷油墨、功能助剂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配套生产设备仪器的研发、产销、购销;环保型印花、水性涂料制造、面料印染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4-09-13 
业务名称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产量:水性树脂(吨) 6854.24 6194.50 5384.89
产销率:水性树脂(%) 92.25 90.35 93.99
产能利用率:水性树脂(%) 100.80 107.73 93.65
产能利用率:水性印花胶浆(%) 78.18 77.85 99.75
产能利用率:丝印硅(%) 40.09 25.36 59.86
销量:丝印硅(吨) 423.98 218.99 198.13
产销率:水性印花胶浆(%) 99.44 99.69 101.06
销量:水性印花胶浆(吨) 2.89万 2.88万 3.14万
产能:实际产能:水性树脂(吨) 6800.00 5750.00 5750.00
产能:实际产能:丝印硅(吨) 1162.50 1000.00 416.67
产量:丝印硅(吨) 466.04 253.57 249.42
产量:水性印花胶浆(吨) 2.90万 2.89万 3.11万
销量:水性树脂(吨) 6322.96 5596.72 5061.31
产能:实际产能:水性印花胶浆(吨) 3.71万 3.71万 3.12万
产销率:丝印硅(%) 90.98 86.36 79.44
环保投入营业收入(元) 193.10万 257.68万 465.88万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元) 8409.60万 9530.81万 1.04亿
知名品牌销售收入(元) 3.40亿 3.44亿 3.77亿
除设备以外主营业务收入(元) 4.84亿 4.93亿 5.36亿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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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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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128.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7.23%
  • CONG TY TNHH HOA LIE
  • 东莞市易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能通印花
  •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华印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CONG TY TNHH HOA LIE
1896.79万 3.58%
东莞市易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能通印花
1879.89万 3.55%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1823.82万 3.44%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1813.11万 3.42%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华印
1714.47万 3.2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8.07%
  •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与万华化学(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与万华化学(
4882.92万 15.73%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2537.07万 8.17%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1959.58万 6.31%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684.47万 5.43%
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755.64万 2.4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960.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6.65%
  • CONG TY TNHH HOA LIE
  •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华印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CONG TY TNHH HOA LIE
2014.44万 3.74%
东莞市锦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1916.62万 3.56%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1775.04万 3.30%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1710.46万 3.18%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华印
1544.16万 2.8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1.11%
  •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穗全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5531.06万 16.91%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2802.26万 8.57%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2670.18万 8.16%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393.61万 4.26%
广州穗全贸易有限公司
1052.76万 3.2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1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9.15%
  • 东莞市瑞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STYLE TEXTILE(PVT)LT
  •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华印
  •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东莞市瑞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3377.61万 5.81%
东莞市能通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2184.75万 3.76%
STYLE TEXTILE(PVT)LT
1993.83万 3.43%
石狮市新开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华印
1897.91万 3.26%
丹东优耐特纺织品有限公司
1680.34万 2.8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7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4.34%
  • 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
  •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 东莞市嘉庆贸易有限公司
  •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
8469.21万 21.51%
广西顺风钛业有限公司
3311.84万 8.41%
三晃树脂(佛山)有限公司
2974.31万 7.55%
东莞市嘉庆贸易有限公司
1402.84万 3.56%
东莞市顺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301.61万 3.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661.5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91%
  •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棉织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 浦江海威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君洲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江阴市九联印染原料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棉织品有限公司
3164.74万 12.25%
广东省东莞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853.56万 3.30%
浦江海威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91.21万 2.29%
上海君洲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534.71万 2.07%
江阴市九联印染原料有限公司
517.37万 2.0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618.24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8.42%
  • 佛山市隆远化工有限公司
  •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
  • 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嘉庆贸易有限公司
  • 安徽华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佛山市隆远化工有限公司
2156.44万 12.52%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
1743.07万 10.12%
东莞市佳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1176.36万 6.83%
东莞市嘉庆贸易有限公司
890.62万 5.17%
安徽华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651.75万 3.7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014.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4.74%
  •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棉织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 浦江海威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君洲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青岛新颖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棉织品有限公司
2485.96万 12.26%
广东省东莞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870.90万 4.30%
浦江海威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19.96万 3.55%
上海君洲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486.88万 2.40%
青岛新颖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451.20万 2.2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031.5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32.45%
  • 佛山市隆远化工有限公司
  • 东莞佳成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
  • 广州市朗奕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穗全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佛山市隆远化工有限公司
1020.93万 8.22%
东莞佳成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990.14万 7.97%
广州市遂悦化工有限公司
755.94万 6.08%
广州市朗奕贸易有限公司
679.78万 5.47%
广州穗全贸易有限公司
584.77万 4.71%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产品的销售,各期金额分别为55,345.22万元、51,032.22万元和50,262.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18%、94.85%和94.85%,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外购商品、材料的贸易收入,各期金额分别为2,802.77万元、2,772.47万元和2,730.7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82%、5.15%和5.15%,占比较低。
  2、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345.22万元、51,032.22万元...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产品的销售,各期金额分别为55,345.22万元、51,032.22万元和50,262.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18%、94.85%和94.85%,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外购商品、材料的贸易收入,各期金额分别为2,802.77万元、2,772.47万元和2,730.7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82%、5.15%和5.15%,占比较低。
  2、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345.22万元、51,032.22万元和50,262.44万元。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4,313.00万元,降幅7.7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多个月份不同地区下游企业客户因阶段性物流受阻等因素导致生产和销售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本年度12月公司因物流受阻等因素导致自身生产和销售受到一定影响,上述两个因素导致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数码胶浆和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销售数量较上年分别减少7.25%、8.46%、16.54%和5.46%,2022年度较上年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3,548.56万元;二是2022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体、钛白粉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24.46%、4.79%,带动产品生产成本下降,公司相应降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2022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764.44万元。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769.78万元,降幅1.51%,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影响2022年生产和销售的因素(阶段性物流受阻等)消除,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主要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增加,2023年较上年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4,278.46万元;二是公司2022年7月和8月下调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导致2023年销售均价较上年下降,2023年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5,048.24万元。
  发行人所在行业未来市场广阔、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一定领先优势,且制定了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经营战略和销售策略,2022年发行人收入存在一定程度下滑,2023年发行人收入与2022年基本持平,但从长远来看,预计公司不存在收入持续下滑风险。
  境内销售方面,公司现有销售网点设立在下游印花企业集中的区域,设有广州、深圳、中山、惠州、绍兴、福建、苏州、宁波、普宁共9个办事处。为了更好的服务国货品牌及适应网络零售的新模式,公司计划逐步在国内品牌商、小型加工厂密集的工业园和网络订单生产集中区域增设办事处。同时,发行人销售部门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参加行业展会等,了解客户关于产品功能需求及纺织印花发展趋势,深入挖掘纺织印花的创新需求并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境外销售方面,公司将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建设,继续加大对东南亚、印度、土耳其等境外销售市场的开拓力度,努力拓展公司境外销售市场的覆盖面。公司继续加强海外销售部人力资源配置,目前公司计划新增5-10名海外销售人员,加强区域覆盖,细化海外销售大区划分及相应销售人员区域覆盖范围,大力开拓原覆盖较薄弱的南美洲、中美洲及欧洲等区域市场,积极开发客户。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水性印花胶浆和水性树脂两大类产品的销售,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50,511.59万元、46,026.84万元和43,746.6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27%、90.19%和87.04%,主营业务收入集中。
  报告期内,丝印硅胶销售收入分别为1,924.97万元、1,911.51万元和3,288.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3.48%、3.75%和6.54%,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公司其他产品收入主要为自动化印花设备、助剂、数码涂料墨水等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908.66万元、3,093.87万元和3,227.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6%、6.06%和6.42%。丝印硅胶和其他产品的销售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2)各类产品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是各类产品收入变动的综合结果。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4,313.00万元,降幅7.79%,主要原因是水性印花胶浆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4,449.13万元,降幅9.80%。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769.78万元,降幅1.51%,主要原因一是水性印花胶浆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1,853.57万元,降幅4.52%;二是水性树脂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426.59万元,降幅8.43%;三是丝印硅胶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377.00万元,增幅72.04%。
  公司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水性印花胶浆
  报告期内,公司水性印花胶浆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5,414.53万元、40,965.40万元和39,111.83万元。
  2022年度,公司水性印花胶浆的销售收入为40,965.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49.13万元,降幅9.8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多个月份不同地区下游企业客户因阶段性物流受阻等因素导致生产和销售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本年度12月公司因物流受阻等因素导致自身生产和销售受到一定影响,上述两个因素导致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数码胶浆和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销售数量较上年分别减少7.25%、8.46%、16.54%和5.46%,2022年度较上年销量变动对水性印花胶浆收入影响是-3,821.72万元;二是2022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体、钛白粉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24.46%、4.79%,带动产品生产成本下降,公司相应降低水性印花胶浆销售价格,2022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水性印花胶浆收入影响是-627.42万元。
  2023年度,公司水性印花胶浆的销售收入为39,111.83万元,较上年减少1,853.57万元,降幅4.52%,主要原因一是公司2022年7月和8月下调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导致2023年销售均价较上年下降4.70%,2023年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水性印花胶浆收入影响是-3,374.20万元;二是发行人一直专注于水性印花胶浆领域相关产品的研究,坚持产品功能化、环保化研究开发方向,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和新配方的开发,公司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出的不同需求,2023年度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销量较上年增长31.34%,一定程度弥补了水性印花胶浆产品下调销售价格对公司水性印花胶浆收入的影响,以上因素综合导致水性印花胶浆2023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1,853.57万元。
  ②水性树脂
  报告期各期,公司水性树脂销售收入分别为5,097.05万元、5,061.44万元和4,634.85万元。
  2022年度公司水性树脂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35.61万元,降幅0.70%,变动较小。
  2023年度,公司水性树脂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426.59万元,降幅8.43%,主要原因是:水性树脂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其销售单价的下降,本期该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18.95%;但同时水性树脂销售数量较上年增加12.98%,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公司水性树脂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
  ③丝印硅胶
  报告期内,公司丝印硅胶销售收入分别为1,924.97万元、1,911.51万元和3,288.51万元。
  2022年度,公司丝印硅胶的销售收入为1,911.51万元,较上年减少13.47万元,降幅0.70%,变动较小,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公司的销售推广,销售数量较上年增加20.86吨,增幅10.53%;二是2022年度该类产品主要原材料乙烯基硅油和含氢硅油采购价格较2021年度分别下降42.60%和30.52%,带动其单位成本较2021年度下降10.01%,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公司下调丝印硅胶产品销售价格,降幅10.16%。该类产品本年度主要客户是维珍妮。
  2023年度,公司丝印硅胶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377.00万元,增幅72.04%,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的销售推广,销售数量较上年增加204.99吨,增幅93.61%。公司通过与维珍妮合作,丝印硅胶销售收入得到快速增长,内衣贴合硅胶将部分替代原有的缝制和点胶工艺,在行业内快速推广,目前维珍妮、ubras、曼妮芬已经应用公司产品。
  ④其他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908.66万元、3,093.87万元和3,227.25万元,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印花设备、数码涂料墨水、助剂等。
  2022年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85.21万元,增幅6.37%;2023年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133.37万元,增幅4.31%,其他类产品收入随着市场的逐渐开拓,逐年小幅增长。
  4、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分析
  (1)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品销量分别为31,414.02吨、28,830.47吨和28,882.13吨,销售单价分别为14.46元/千克、14.21元/千克和13.54元/千克,水性树脂产品销量分别为5,061.31吨、5,596.72吨和6,322.96吨,销售单价分别为10.07元/千克、9.04元/千克和7.33元/千克,销售单价呈一定波动趋势。
  (2)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2022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764.44万元,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3,548.56万元,销量减少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主要因素;2023年度较上年销售均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5,048.24万元,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影响是4,278.46万元,均价下降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主要因素。
  5、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大的主要是水性印花胶浆,主要是由公司各产品的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决定的。
  6、按销售模式划分
  销售模式方面,由于下游纺织印花行业较为分散,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的客户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与贸易商之间的合作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内贸易商模式下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2,788.65万元、30,147.95万元和29,303.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24%、59.08%和58.30%,占比较为稳定。
  7、按区域结构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以境内销售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4,991.52万元、41,501.42万元和41,852.8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1.29%、81.32%和83.27%,境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其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4.87%、75.19%和77.75%,主要原因是纺织印花企业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地区。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353.70万元、9,530.81万元和8,409.6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71%、18.68%和16.73%。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家为巴基斯坦、柬埔寨、印尼、越南、孟加拉国等地,公司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家对发行人的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和丝印硅胶等产品未设置特殊的贸易障碍,报告期内未发生针对公司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或贸易摩擦,公司未被列入任何出口管制名单,相关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按季度划分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季节性波动,报告期各期各季度收入结构占比相对稳定,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稍高,主要原因为下游纺织印花厂商于第四季度准备次年的春夏服装。
  9、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一致性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金额与订单金额的比率基本稳定,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具有一致性。
  10、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
  (1)第三方回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520.10万元、462.73万元和269.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89%、0.86%和0.51%,占比较小;剔除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后,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7.49万元、0.00万元和2.5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1%、0.00%和0.00%,占比较小。
  (2)公司对第三方回款的内部控制程序针对第三方回款,公司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①发行人要求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开票信息等相关资料,对其建立客户档案。
  ②财务部门对收款记录进行逐笔登记,财务定期发送货款状态信息提醒销售部门追踪货款,由销售部门相关人员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
  ③第三方代客户支付货款的情况,公司协调客户和第三方出具代付款证明文件或三方代付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三方回款逐步进行规范,2022年仅存在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的第三方回款,2023年主要为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的第三方回款,非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的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
  (3)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①委托第三方付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个别客户由于自身资金周转及调拨安排原因,通过委托其关联方向发行人支付货款。报告期内,由于该等原因收到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7.49万元、0.00万元和2.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0.00%和0.00%。
  ②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付款
  报告期内,客户与回款方为同一集团控制下单位(包括母子公司、兄弟公司等)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集团客户内部根据资金统筹安排结算的需求,由集团其他公司向公司代为付款。报告期内,该类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512.60万元、462.73万元和266.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8%、0.86%和0.50%。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客户委托关联方代其支付货款,以及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统筹支付货款等原因,客户委托付款行为均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第三方回款具有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①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具备真实性,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
  ②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具备商业合理性;
  ③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④发行人的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保持一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