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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及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广东宏工物料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宏工有限由自然人罗才华、黄日芳以货币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300.00万元。2008年8月1日,东莞市东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行为出具了《验资报告》(东诚内验字[2008]331528号),经审验,截至2008年7月31日,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2008年8月14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4月26...查看全部▼
(一)设立情况及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广东宏工物料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宏工有限由自然人罗才华、黄日芳以货币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300.00万元。2008年8月1日,东莞市东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行为出具了《验资报告》(东诚内验字[2008]331528号),经审验,截至2008年7月31日,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2008年8月14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4月26日,宏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现有10名股东作为共同发起人,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依法将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宏工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将宏工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上会深报字[2020]第0130号《审计报告》,公司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为115,051,141.48元;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联报字[2020]第1105号《评估报告》,公司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5,647,000.00元;同意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中的6,000.00万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共计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剩余计入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根据各方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以公司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认购股份数额。
2020年5月20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本次出资行为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深报字(2020)第0157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5月20日,各发起人已将宏工有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5,051,141.48元出资,以1.917519:1的比例折合为注册资本60,000,000.00元,其余部分55,051,141.48元转入资本公积。
2020年5月27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对上述变更事项进行了备案。
3、整体变更时存在的未弥补亏损情况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IPO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在IPO财务尽职调查中注意到,股改财务报表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情形。鉴于此,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股改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天健会计师就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37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7,966.66万元(实收资本6,000.00万元、资本公积3,048.09万元、未分配利润-1,081.43万元),折合为实收股本6,000.00万元,其余部分1,966.6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折合的股本总额未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宏工有限以201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经审计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81.43万元,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如下:
(1)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
主要系公司改制前尚处于客户和技术积累期,行业应用经验稍微欠缺,公司整体交付能力不足,新能源行业还处于发展上升期。此外,公司于整体变更基准日前对核心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业绩也有一定影响。
(2)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内的盈利水平的匹配关
系,以及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消除情况,对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由于下游行业高速发展带动对公司产品需求增长,公司成为多家优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积累了一定的优质客户资源,行业应用经验不断丰富,公司整体交付能力持续提升,形成了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公司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5,007.69万元、29,750.95万元、31,495.44万元和11,139.9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81,281.47万元。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6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年6月18日,红舜创业与宏智一号、宏智二号、宏智三号、宏智肆号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红舜创业将持有的公司的0.83%股权(49.87万元出资额)以831.1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智一号;将持有的公司的0.73%股权(44.03万元出资额)以733.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智二号;将持有的公司的0.60%股权(36.11万元出资额)以601.8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智三号;将持有的公司的0.62%股权(37.08万元出资额)以617.9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智肆号。
2021年7月1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变更登记。
公司2019年5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部分股东存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2024年6月,自然人股东罗才华、何进、侯林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发行人已履行相关代扣代缴义务。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公司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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