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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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400191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6-05-26 交易金额:50.52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50号、52号地下三层中的1个车位,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79号之五地下三层中的1个车位

买方:--
卖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公告等法律文书,信达资产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务B包中涉及原债权人大连伟宁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申请执行,执行标的278,358,194.39元(暂计)。法院将分别于2026年5月18日及2026年5月21日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如下标的物:1、江门市江海区江海花园1号,处置参考价39,225,442元,起拍价27,457,810元;2、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79号之五地下3层中的13个车位,处置参考价合计3,529,420元,起拍价合计2,470,594元;3、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50号52号地下三层中的73个车位,处置参考价合计32,565,740元,起拍价合计22,796,018元。经查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信息,本次拍卖资产里已有两个车位竞拍成交。其中,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50号、52号地下三层中的1个车位,最终成交价313,257元;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79号之五地下三层中的1个车位,最终成交价191,961元,其余标的均已流拍。

公告日期:2026-05-15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位于广东省从化市温泉镇悦泉路的121处不动产

买方:--
卖方: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7日,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从化市温泉镇悦泉路的121处不动产。经查询京东司法拍卖网站信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5月1日10时至2026年5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上述121处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房屋的总评估价值为33,598.72万元,起拍价为评估价的七折。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3-02-16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8.32 %
出让方: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歆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21-07-22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0.71 %
出让方: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27,052,318股,其中限售股1,547,052,318股,非限售流通股8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股本的64.15%。本次权益变动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将变为1,609,152,318股,持股比例变为63.45%,本次拍卖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因本次权益变动,粤泰控股所持有的上述17,900,000股公司股票已一并解除司法冻结及质押登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有1,609,152,318股公司股票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发行股本的63.45%。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股份数有711,138,31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19%,占公司发行股本的28.04%。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互独立。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1-06-19 交易金额:150.67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刘大成之配偶 交易方式:购买商品房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公司副总裁刘大成先生之配偶因个人需要,拟购买公司江门市江海区天鹅湾绿岛苑9栋501室,建筑面积为179.37m2,交易总价为1,506,736元,一次性付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购房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1-04-29 交易金额:24699.15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债权
交易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以资抵债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鉴于近期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或“本公司”)持续对嘉盛大厦项目的基坑维护工程资料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无法确定上述工程造价与施工成本,公司视同160,393,288.86元工程款存在被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可能。关于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临2021-025号)。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粤泰控股同意全额承担公司所支付的上述基坑维护工程款160,393,288.86元。公司鉴于粤泰控股目前的资产、资金和融资方面的实际情况,拟以全资下属公司海南粤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粤泰投资”)继续受让粤泰控股的关联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亿城”)所持有的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瀚城”或“标的公司”)14.70%的股权以解决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