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超毅

i问董秘
企业号

430054

近期重要事件

2025-09-23 违规处罚:
2025-09-23 违规处罚:
2024-12-26 违规处罚:
2024-11-08 特别处理: 终止上市(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
2024-11-07 发布公告: 《摘牌超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超毅网络摘牌整理期结束暨股票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11-06 发布公告: 《摘牌超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超毅网络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终止挂牌的第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11-05 发布公告: 《摘牌超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超毅网络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终止挂牌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11-04 发布公告: 《摘牌超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超毅网络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终止挂牌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11-01 发布公告: 《摘牌超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超毅网络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终止挂牌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10-25 复牌提示: 2023-05-04因“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停牌,停牌期限:自2023-05-04起暂停转让,复牌日期:2024-10-25 09:30:00
2024-10-25 特别处理: 摘牌整理
2024-10-25 名称变更: 超毅网络 -> 摘牌超毅
2024-10-23 违规处罚:
2022-06-30 参控公司: 参控北京超毅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润金实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迁西县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2020-09-18 股权转让: 唐山市兴泰德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5.00%股权给西藏百恒兴实业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西藏百恒兴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09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3,962,009股。本次股份转让前,西藏百恒兴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61,076股,持股比例为2.60%;本次股份转让后,西藏百恒兴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3,085股,持股比例为7.60%。唐山市兴泰德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9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962,009股。本次股份转让前,唐山市兴泰德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10,042股,持股比例为24.99999968%;本次股份转让后,唐山市兴泰德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48,033股,持股比例为19.99999899%。本次股份转让后,西藏百恒兴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3,085股,持股比例为7.60%。
2020-08-18 监管问询: 2020-08-18收到年报问询函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5-29至2023-11-28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迁西县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20至2025-12-20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迁西县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5-29至2023-11-28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2-12-20至2025-12-20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37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07至2018-07-06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迁西景忠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5-29至2021-05-28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迁西县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7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7-27至2023-01-26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鑫津唐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7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07至2018-07-07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迁西景忠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37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07至2018-07-06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迁西景忠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5-29至2021-05-28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迁西县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17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7-27至2023-01-26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鑫津唐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7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07至2018-07-07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迁西景忠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137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07至2018-07-06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迁西景忠山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5-29至2020-11-28
担 保 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迁西县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9-23 处罚金额:9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北京郎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锋岗,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燕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对北京郎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案涉期间名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8,679.25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宋锋岗、王海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25-09-23 处罚金额:9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学福,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冯连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8,679.25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张学福、冯连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24-12-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时任监事马占芳,公司时任监事张海涛,公司时任监事杨国平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八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4-10-23 处罚金额:119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市场禁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新华,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李振东,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名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力远,公司董事李国,公司全资孙公司迁西县金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李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一)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王新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李振东、刘名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四)对马力远、李国、李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五)王新华作为超毅网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指使涉案违法行为,在涉案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涉案时间长达7年,涉及金额大,违法情节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和第五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新华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王新华除不得继续担任原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告日期:2023-08-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王新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振东,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名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王新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振东、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8-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长王新华,董事会秘书刘名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超毅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王新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刘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日期:2023-01-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王新华,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名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超毅网络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三条、五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11月12日发布)(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王新华、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名娜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超毅网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王新华、刘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3-01-0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新华,本公司时任总经理李振东,本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名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91号)第三条相关规定。二、关联方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三、未及时披露主要孙公司停业整顿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62号)第三条相关规定。王新华在2016年至2021年任公司董事长、李振东在2016年至2021年任公司总经理,刘名娜在2016年至2021年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未公告编号:2023-001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6号)第二十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91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超毅网络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四十九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股转公司对超毅网络、王新华、李振东、刘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