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7-10-10 交易金额:17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北京联创优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51%股权

买方:北京融科景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卖方: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
交易概述:

综合考虑联创优谷所开展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北京联创优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优谷”)51%的股权出售给北京融科景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科景元”)。结合联创优谷的最新财务数据并以及联创优谷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成长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交易价格拟定为170万元。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全权处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缴纳税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公告日期:2015-08-17 交易金额:49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广网互联(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

买方:北京瑞泰博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田野
卖方: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拟出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网互联(北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网互联”)的部分股权。广网互联现有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拟向北京瑞泰博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让公司所持有的广网互联的370万元股权,占广网互联注册资本的37%;向自然人田野出让公司所持有的广网互联的120万元股权,占广网互联注册资本的12%。其中,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冬梅持有北京瑞泰博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8%的财产份额,自然人田野为公司董事长、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投资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8-04-25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刘志硕,李壮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更好地支撑公司}经营、增加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贷款,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授信进度签署相关协议。为保证公司本次贷款授信申请事项顺利进行,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授信向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刘志硕自愿为公司本次贷款授信向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其所持有的1,卜00,000股公司股票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壮自愿为公司本次贷款授信向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广网数据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自愿为公司本次贷款授信向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信用保证反担保。

公告日期:2018-02-09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刘志硕,天津百英博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融科景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借款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为更好地支撑公司经营、增加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北京融科景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科景元”)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为5.22%。公司股东天津百英博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英博达”)持有融科景元注册资本的1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刘志硕持有百英博达74%的出资份额,刘志硕通过百英博达实际控制融科景元。融科景元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25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4-20至 --
出质人:刘志硕
质权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刘志硕质押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完成出质登记手续之日起至特定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向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00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时向担保方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质押权人为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毕质押登记。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29 原始质押股数:194.4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27至 --
出质人:刘志硕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刘志硕质押1,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944,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完成出质登记手续之日起至特定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壹仟伍佰万元(1,500万元)流动贷款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于2017年6月27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