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 公告日期:2017-09-26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董事长刘金玲,董事会秘书王建建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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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刘金玲、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建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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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6-29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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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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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5-22 | 处罚金额:60.0000万元 |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金玲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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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1.对枫盛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2.对刘金玲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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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5-19 | 处罚金额:-- | 处罚类型:其他 |
|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
|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刘金玲 | 违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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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62条的规定,对天津枫盛阳医疗器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刘金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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