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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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4-21 | 增发A股 | 2015-04-24 | 5000.0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17-10-13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八月十八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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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蔡亚峰 | ||
| 卖方:广东嘉达早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八月十八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尚未实际出资。经公司与八月十八及八月十八的其他股东友好协商,各方达成共识,公司以0元对价,将持有的40%股权及后续实缴出资义务转让给八月十八蔡亚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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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10-13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储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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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陶雷 | ||
| 卖方:广东嘉达早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储君教育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尚未实际出资。经公司与储君教育及储君教育的其他股东友好协商,各方达成共识,公司以0元对价,将持有的49%股权及后续实缴出资义务转让给陶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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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3-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陈树佳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经公司自查,公司存在未经法定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树佳向其他对象(陈侠忠、汕头市广商投资有限公司、杨少伟)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1.陈侠忠 2014年4月15日,陈树佳与陈侠忠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陈树佳向陈侠忠借款1000万元,月利率2%,期限自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10月14日止;嘉达早教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树佳已偿还800万元,余200万元尚未清偿。 2.汕头市广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商投资”) ①2014年10月14日,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编号为(2014)年广投借字第10023号的《借款合同》,约定陈树佳向广商投资借款500万元,月利率2.8%,借款期限3个月;2015年1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4月13日止;2015年4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10月13日止;2015年10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10月14日至2016年1月13日止;2016年1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2月13日止。嘉达早教在担保人处加盖公章,对前述借款行为承担担保责任。 ②2015年1月10日,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编号为(2015)年广投借字第10010号的《借款合同》,约定陈树佳向广商投资借款500万元,月利率2.8%,借款期限3个月;2015年4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7月9日止;2015年7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8月9日止;2015年8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止;2015年11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2月9日止;2016年2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6年2月10日至2016年12月9日止。嘉达早教在担保人处加盖公章,对前述借款行为承担担保责任。 ③2015年2月4日,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编号为(2015)年广投借字第10199号的《借款合同》,约定陈树佳向广商投资借款500万元,月利率2.8%,借款期限3个月;2015年5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8月3日止;2015年8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止;2015年11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12月3日止。嘉达早教在担保人处加盖公章,对前述借款行为承担担保责任。 ④2015年4月22日,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编号为(2015)年广投借字第10074号的《借款合同》,约定陈树佳向广商投资借款500万元,月利率2.8%,借款期限2个月;2015年6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9月21日止;2015年9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2月21日止;2015年12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3月21日止;2016年3月,陈树佳与广商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金额500万元,月利率2.8%,展期期限自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12月21日止。嘉达早教在担保人处加盖公章,对前述借款行为承担担保责任。 3.杨少伟: ①2016年,陈树佳与杨少伟签订编号为广投借字(2016)第10024号的《借款借据》,约定陈树佳向杨少伟借款70万元,月利率2%,借款期限至2016年3月28日止。嘉达早教在担保人处加盖公章,对前述借款行为承担担保责任。 ②2016年,陈树佳与杨少伟签订编号为广投借字(2016)第10055号的《借款借据》,约定陈树佳向杨少伟借款130万元,月利率2%,借款期限至2016年6月30日止。嘉达早教在担保人处加盖公章,对前述借款行为承担担保责任。 20170725:股东大会通过 20180328: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陈树佳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借款均已到期,陈树佳尚未清偿,公司尚未履行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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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9-18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李辉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以0元对价收购李辉持有的嘉里乖乖49%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历年累积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应付股利,以及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止的公司当年利润),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权或其他第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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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6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07至 -- |
| 出质人:陈树佳 | ||
| 质权人:洪伟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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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陈树佳质押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2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4月7日起至相关借款解除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资金需求,质押权人为洪伟民,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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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6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10至 -- |
| 出质人:陈树佳 | ||
| 质权人:汕头市广商投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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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股东陈树佳质押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6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4月10日起至相关借款解除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资金需求,质押权人为汕头市广商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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