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事件

2020-04-30 参控公司:
2019-09-30 资产出售: 拟出让重庆武辉封头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公司将持有的重庆武辉100%的股权转让给郭营先生。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重庆武辉的股权。
2019-08-26 资产出售: 拟出让河南申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公司持有河南申昱100%的股权,依据标的资产2018年10月31日净资产为基础,以1,115,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志先生。
2019-02-21 资产出售: 拟出让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与成都福源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将广汉分公司截至2018年11月30日在册总资产出售至成都福源。根据四川国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国誉评报字【2019】第02-01号《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企业整体资产负债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净值为-35,205,704.71元。其中包含所欠申昱环保用于投资广汉分公司其他应付款23,598,661.57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资产出售交易价格为0元。
2018-12-26 股权转让: 李志拟转让深圳弈胜时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7.00%股权给黄发攀,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收购人以现金方式受让弈胜时代原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志所持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1,746万元,占比97.00%。受让完成后,收购人持有弈胜时代财产份额的97.00%,并变更为弈胜时代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发攀通过弈胜时代控制申昱环保37.5557%股份,并通过《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实际享有黄正武持有的申昱环保32.528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控制申昱环保70.0843%股份的表决权,并担任申昱环保的董事长、总经理,成为申昱环保的实际控制人。
2018-12-12 股权转让: 黄正武拟转让公司32.53%股权给黄发攀,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18年12月10日,黄正武先生与黄发攀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申昱环保2,277万股限售股股份。  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公司32.53%股权。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17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2-12-28至2017-12-27
担 保 方: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抵押担保
被担保方:广汉市福源兴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3613.09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2-20至2020-02-19
担 保 方: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抵押担保
被担保方:成都福源兴茂机械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2-20至2020-02-19
担 保 方: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抵押担保
被担保方:黄振利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1-10-2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提醒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日期:2021-08-3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股东黄正武,公司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王珂,公司股东深圳弈胜时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申昱环保、弈胜时代、黄正武、王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1-08-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黄发攀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黄发攀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6.3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黄发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