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木地板的生产与销售。

  • 产品类型:

    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地板、石塑地板

  • 产品名称:

    实木复合地板 、 强化复合地板 、 实木地板 、 石塑地板

  • 经营范围:

    人造板,木地板及木制装饰件生产,加工,销售;人造板机械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PVC塑料地板及塑料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企业进出口的技术和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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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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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3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6.43%
  •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
  • 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BASS TIMBER PTY LTD
  • FAIR HOME PTY LTD
  • TRUE FLOORS TRADING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
4910.83万 9.97%
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3835.44万 7.78%
BASS TIMBER PTY LTD
1595.90万 3.24%
FAIR HOME PTY LTD
1380.77万 2.80%
TRUE FLOORS TRADING
1297.88万 2.6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7.34%
  • 安徽加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浙江未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绿洲森工(淮南)有限公司
  • 上海景朔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安徽加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4851.19万 13.11%
浙江未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3361.95万 9.0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729.12万 7.38%
绿洲森工(淮南)有限公司
1756.99万 4.75%
上海景朔实业有限公司
1112.18万 3.0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6.83%
  •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
  • 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 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TRUE FLOORS TRADING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
3896.71万 5.36%
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3338.96万 4.60%
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2176.38万 3.00%
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679.93万 2.31%
TRUE FLOORS TRADING
1134.79万 1.5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76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2.38%
  • 安徽加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广西灵川盛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 浙江未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香安居木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安徽加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4886.73万 9.00%
广西灵川盛林人造板有限公司
4748.55万 8.74%
浙江未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3297.13万 6.0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401.64万 4.42%
广西香安居木业有限公司
2258.08万 4.1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282.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3.66%
  • 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BASS TIMBER PTY LTD
  • 昆明市西山区扬子地板经营部
  • HOMEFIELD INTERNATIO
  •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1983.52万 3.72%
BASS TIMBER PTY LTD
1587.66万 2.98%
昆明市西山区扬子地板经营部
1507.57万 2.83%
HOMEFIELD INTERNATIO
1106.10万 2.07%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
1098.10万 2.0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26.54%
  • 太和东盾木业有限公司
  • 上海景朔实业有限公司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香安居木业有限公司
  • 安徽加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太和东盾木业有限公司
3797.16万 8.98%
上海景朔实业有限公司
2438.76万 5.7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102.20万 4.97%
广西香安居木业有限公司
1585.60万 3.75%
安徽加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1302.10万 3.0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893.5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9.07%
  • 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扬子地板经营部
  • 澳大利亚 BASS TIMBER PTY
  • 澳大利亚 HOMEFIELD INTER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上海龙赛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1175.30万 5.76%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
882.34万 4.32%
昆明市西山区扬子地板经营部
688.50万 3.37%
澳大利亚 BASS TIMBER PTY
641.53万 3.14%
澳大利亚 HOMEFIELD INTER
505.94万 2.4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3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4.89%
  • 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扬子地板经营部
  • 上海景朔实业有限公司
  • 珠海市枫林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元通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7201.53万 13.73%
昆明市西山区扬子地板经营部
2033.22万 3.88%
上海景朔实业有限公司
1283.33万 2.45%
珠海市枫林贸易有限公司
1276.85万 2.43%
广州元通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1260.71万 2.4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3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0.53%
  • 太和东盾木业有限公司
  • 绿洲森工(淮南)有限公司
  • 杭州临安银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加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浙江未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太和东盾木业有限公司
4958.53万 13.43%
绿洲森工(淮南)有限公司
1977.23万 5.35%
杭州临安银杏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698.33万 4.60%
安徽加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1554.36万 4.21%
浙江未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1085.44万 2.94%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一)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二)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对经销商客户订单对应材料采购采用按计划采购政策,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工程订单对应材料采用批次采购政策。采购中心根据订单制作月度采购计划,每日跟踪材料库存情况,按生产需要控制采购进度;根据订单式采购,一单一批次采购,根据生产需要控制采购、入库时间。公司已建立了原材料的质量跟踪体系、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更新,保持公司的采购效率。
  (三)销售模式
  1、经销商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与经销商之间采用买断式销售合作模式,由授权经销商按经销合同在特定区域内,通过买断经销方式销售发行人产品。各地的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合同书》,经公司书面授权在指定传统销售区域内以授权销售商的身份推广、销售扬子地板产品,可使用扬子地板商标、标识等按照公司统一的形象,在指定区域建立分销网点,接受公司统一的品牌管理。
  2、直营模式
  公司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装饰公司等大客户合作,包括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市雅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绿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海伦堡置业有限公司等,在一些大型项目中批量供应公司产品,由公司工程中心直接销售。公司通过与大客户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直接向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出售。
  3、出口模式
  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经营理念及质量过硬的产品,成为国外多家企业的OEM代工厂家,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净利润-86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营业收入下降48.71%、净利润降151.80%。
  公司总资产5.5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4.89%;所有者权益3.4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6.51%;每股净资产3.47元。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公司是国内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石塑地板和多层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34)木地板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木地板产品属于(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相对于大理石、地砖、地毯等材料,木地板材料(实木地板除外)更符合绿色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因此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强化复合地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高密度纤维板,属于人造板工业的产品,高密度纤维板的主要原材料是速生小径木材或枝桠材。强化复合地板可以大幅度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的优质原木一般只能生产20平方米左右的实木地板,而同样的1立方米速生小径木材通过加工成高密度纤维板可以生产50-60平方米的强化复合地板,资源节约效益明显。
  实木复合地板只有面板采用的是优质木材,芯板和背板均采用可以快速轮伐的速生材,也可用廉价的小径材料、各种硬、软杂材等来源较广的材料,节约了大量的优质木材。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复合地板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属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范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得到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l0-2012年)》(林计发[2009]253号文)、《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政策的支持。
  (2)集体林权改革有利于稳定上游原材料供应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将有利于地板行业的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集体林权的改革有利于上游基材供应商扩大速生林种植规模,提高集约化种植水平,为地板基材以及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3)消费升级是木地板行业成长的驱动力
  木地板国内销售与国民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息息相关,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的诉求、实际消费能力、消费理念不断提高,改善居住条件已日渐成为消费的一个热点,这将有力拉动木地板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对地板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功能需求。木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我国木地板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4)城镇化、二次装修和保障房建设支撑起对木地板的市场需求
  2015年12月14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受房地产去库存和城镇化的各项政策刺激,如保障性住房、二胎政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将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放松户籍、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房地产行业将出现新的发展机遇,房地产库存高企的局面得以改善。消费者对木地板的需求日渐强烈。
  二次装修需求主要由二手房交易带动的,同时自住型房屋在特定使用期限后也有重新装修的需求。目前中国逐年增加的的房产存量将直接带动二手房交易规模;同时,未来房产税推出预期也将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将带动木地板市场需求容量。
  国家近年来日益重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其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改造农村危房及游牧民定居等领域的投入,也将有利于木地板市场需求的长期稳定增长。
  2、不利因素
  (1)林业资源稀缺,实木和实木复合地板原料价格呈现上涨趋势
  地板产业面临着资源不足的挑战。中国是一个森林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森林占有面积仅为1.9亩,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五分之一;人均森林蓄积量也仅有9.048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八分之一。如果木材综合利用率提高10%,就可弥补供需缺口的30%。从我国森林资源结构看,优质阔叶树种稀少,尤其适宜做实木复合地板表板的柞木、曲柳、枫木、桦木所占的比例更少。而依赖天然林木材资源加工的产业会因资源的因素而使发展受到限制。
  (2)企业数量多,集中度低,行业无序竞争
  目前国内强化复合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产业企业共有2,000多家,除少数规模较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的技术研发、装备水平、企业管理、资金实力、营销网络和品牌知名度等相对较弱,生产规模偏小,产品同质化严重。
  地板行业存在较多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浪费原材料的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速度慢,很大一部分企业在拥挤的低档产品上竞争。这些企业的无序竞争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害,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提升。
  (3)房地产行业回调导致行业整体短期内供大于求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放缓。目前各地房地产库存压力较大,新开工房地产面积增速减缓。房地产市场的低迷会在短期内对木地板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企业竞争加剧,库存压力增大。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自然人控股股东雷响和张俊娥合计持有扬子地板76.7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处于绝对控制地位。虽然公司已制订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有效,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以利用其持股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对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的决策,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制订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必要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减少实际控制不当风险。
  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木地板行业属于房地产行业的下游产业,受房地产行业的季节性变动和周期性变动影响显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行为下游产业带来了双重风险,其一、供给侧方面,房屋开工面积下降使得未来市场新增房屋数量减少从而影响下游地板行业的大宗工程业务的承接量;需求端方面则表现为市场需求萎缩带来的房屋销售面积下降,继而导致下游地板行业在新房装修方面业务量下滑,大宗工程业务总量的下滑以及新房装修市场的萎缩将直接影响下游地板行业的营业收入。其二、房地产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和高杠杆企业,行业景气度波动会使得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一定债务风险,使下游地板行业的企业在与房地产企业进行大宗工程业务合作时会面临潜在的回款风险,导致企业面临较大的应收账款压力。应对措施:面对房地产景气度下行的风险,从现有资源入手,加大渠道再造及终端重塑的力度,强化品牌推广,关注消费分层及更深层的细分市场,深入探索推动企业产品在“二次装修”、“旧房改造”、“个性化订制”市场的发展,通过精准挖掘细分市场人群需求,以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切入点建立相关产品在行业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目前木地板生产企业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且产品同质化较为普遍,虽然近几年市场涌现了圣象、大自然、德尔、扬子等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但仍未形成占绝对优势的品牌,中小型企业数量仍占全行业企业家数的90%左右。目前地板行业的品牌集中度较低,品牌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环保意识的增强,行业从产品价格的低层次竞争进入到品牌、网络、服务、人才、管理及规模等因素的复合竞争层级,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板企业被淘汰出局,被市场淘汰或者成为大品牌公司的加工工厂,优质资源将向少数大企业、大品牌集中,行业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如果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或提升现有市场占有份额,或者行业平均利润水平持续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应对措施:行业竞争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通过市场的筛选,将有能力、品牌意识强的企业推向行业的前端,公司将通过持续的品牌建设、产品设计及创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及优质的服务获取来增加营收。
  品牌管理风险
  木地板属于装饰装修消费品,品牌是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参考因素。经过多年的市场推广和网络建设,由于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和维护需要长时间的投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公司在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会带来品牌形象和盈利能力受损的情况。应对措施:公司设有品牌管理专人,制订了相关商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注册商标保护、门店形象、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各方面投入,积极参与品牌联盟,共同实现品牌提升。
  销售渠道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和直营相结合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渠道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渐下滑,由于经销商分布区域较广,销售收入的区域集中度不高,公司在“总代理商—分销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扁平化经销商模式”和信息化建设,公司加强在扁平化实施策略下,通过统一品牌形象、掌控市场前端信息、增强对终端控制力,从而提升对消费者服务水平。同时随着工程精装房的比例提高,公司与国内排名靠前的房地产商进行战略合作,积极拓展工程渠道销量。应对措施: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经销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加大经销商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全渠道信息化的制度,加强渠道的管控。加强对工程渠道的管理,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