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1999-07-21 | 配股 | 1999-08-04 | 2.57亿 | - | - | - |
1997-06-13 | 首发A股 | 1997-06-18 | 4.01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0-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深圳恒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形成协同效应,提高运营效率,改善财务状况,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宝通”)拟对全资子公司深圳恒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朴光电”)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恒宝通为存续方,恒朴光电注销,深圳恒宝通继承恒朴光电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
公告日期:2023-11-30 | 交易金额:936.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 |
||
买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厦门福旅绿色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受让厦门福旅绿色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将的实缴注册资本由2,64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各股东分别在2023年12月18日前履行全部出资义务。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4609.15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4609.15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其他 | 恒宝通 | 长期股权投资 | - | 65.15% |
公告日期:2021-11-1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控股股东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日期:2010-12-11 | 交易金额:104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6.67 % |
出让方: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南平星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南平市旅游资源丰富,依托武夷山旅游品牌,酒店及相应服务行业具备发展空间.公司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竞买上述资产及股权,有利于实现药业、旅游、酒店一体化的多元化经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
公告日期:2024-08-20 | 交易金额:1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投资设立公司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1、为扩大公司原料林基地规模,推进公司从现有林木资产资源整合优化,以满足浆纸产业发展原料需求保障为主导,实现原料本土化、产品特色化及以竹代木、以竹代塑绿色包装发展目标,积极响应国家林权改革、林业碳汇、储备林建设、林下经济、竹产业发展等政策,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和多样化经营方式的新型林浆纸一体化战略,进一步提高原料的保供能力,增强供应链安全,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轻纺、省盐业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名称暂定,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出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青山纸业出资9,000万元,持股50.00%;福建轻纺出资4,500万元,持股25%;省盐业公司出资4,500万元,持股25%。2、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表决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4、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省盐业公司累计交易金额18.14万元,未与福建轻纺发生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5、2024年8月16日,公司签署相关投资协议。 |
公告日期:2024-06-08 | 交易金额:1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买原料,购买燃料和动力,提供产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合营企业,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购买原料,购买燃料和动力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100万元。 20240608: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900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25 | 原始质押股数:10169.49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3至 2019-10-23 |
出质人:方怀月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7年10月23日,方怀月先生将所持本公司101,69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营业部,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0月23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1 | 本次解押股数:230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方怀月于2019年12月25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营业部的230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8 | 原始质押股数:510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3至 2019-10-11 |
出质人:沈利红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收到本公司股东沈利红先生关于所持本公司股权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2017年10月13日,沈利红先生将所持本公司5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营业部,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0月11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2-18 | 本次解押股数:4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沈利红于2019年12月16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密云营业部的4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