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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9

近期重要事件

2025-11-28 发布公告: 《罗顿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24 发布公告: 《罗顿5:重大诉讼公告》
2025-10-24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2000万元
2025-09-23 发布公告: 《罗顿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9-16 发布公告: 《罗顿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9-05 发布公告: 《罗顿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8-29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3元,净利润-1406.5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6.18%
2025-08-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11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4110万元
2025-06-27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6-26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分配情况的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分配情况的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
2025-06-18 违规处罚:
2025-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08元,净利润-3314.8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84.07%
2025-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9 参控公司: 参控亚电数智体育(上海)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9.899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儋州罗顿数字体育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元数体(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北京华鑫数体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华兴中测(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5.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德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7.62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参控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12-26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1027万元
2023-12-12 股东增持: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50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0-20至2025-10-20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36.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0-26至2025-10-26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86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1-10至2025-11-10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77.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2-06至2025-12-06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8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1-10至2026-01-10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42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1-25至2026-01-25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0-20至2024-10-20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36.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0-26至2024-10-26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86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1-10至2024-11-10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77.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12-06至2024-12-06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8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1-10至2025-01-10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42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1-25至2025-01-25
担 保 方: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6-18 处罚金额:0.8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决定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捌仟元(¥8000)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公告日期:2022-11-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张雪南,公司时任总经理杨柳,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颜廷超,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贾勇,公司时任董事高松,公司时任董事刘飞,公司时任董事陈芳,公司时任董事李庆,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李正全,公司时任独立董事牟双双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张雪南,时任总经理杨柳,时任财务总监颜廷超,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健俊,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贾勇,时任董事高松、刘飞、陈芳、李庆,时任独立董事李正全、牟双双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2-06-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公司总经理杨柳,公司董秘唐健俊,公司财务总监颜廷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张雪南、杨柳、唐健俊、颜廷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公司及上述人员要认真汲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履职能力,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9-09-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实际控制人李维的一致行动人夏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夏军予以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12-01-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21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整改要求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学习,确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基本规范,遵章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二)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和经营运作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内部控制措施严密有效,不再发生有规不依、有章不循问题;(三)严格追究上述问题有关人员责任。   收到我局整改决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你公司应全文披露我局整改决定,并于2012年2月15日以前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公告,2012年4月底以前完成除实施内控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外的所有整改项目,同时公告整改结果,届时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